現金坐支
坐支,是指從單位的現金收入中直接用於支付各種開支。坐支現金,容易打亂現金收支渠道,不利於開戶銀行對單位的現金進行有效地監督和管理,所以,一般情況下,是不準坐支現金的。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開戶單位支付現金,可以從本單位現金庫存中支付或者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本單位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需要坐支現金的單位,要事先報經開戶銀行審查批準,由開戶銀行核定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單位必須在現金賬上如實反映坐支現金,並按月向開戶銀行報送坐支金額和使用情況。”一般情況下,企業可以在申請庫存現金限額申請批準書內同時申請坐支,說明坐支的理由、用途和金額,報開戶銀行審查批準,也可以專門申請批準。允許坐支的單位主要包括:
(1)基層供銷社、糧店、食品店、委托商店等銷售兼營收購的單位,向個人收購支付的款項。
(2)郵局以彙兌收入款支付個人彙款。
(3)醫院以收入款項退還病人的住院押金、夥食費及支付輸血費等。
(4)飲食店等服務行業的營業找零款項等。
現金管理“八不準”
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現金管理應遵守“八不準”。這八不準是:
(1)不準用不符合財務製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2)不準單位之間相互借用現金;
(3)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
(4)不準利用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人或支取現金;
(5)不準將單位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人儲蓄;
(6)不準保留賬外公款(即小金庫);
(7)不準發行變相貨幣;
(8)不準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開戶單位如有違反現金管理“八不準”任何一種情況,開戶銀行可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有權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罰款。
開戶銀行對開戶單位的現金監督管理
開戶銀行對開戶單位的現金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
(1)庫存現金限額的管理開戶銀行要從實際出發,本著既要保證單位日常零星現金支付的合理需要,又要減少現金的使用的原則,合理核定各單位的庫存現金限額。
(2)櫃麵管理
開戶銀行的櫃麵人員,在辦理業務過程中,對開戶單位的現金收支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當開戶單位送存或支付現金時,要對憑證上寫明的款項來源和取款用途是否符合規定,進行逐筆審查拒絕付款;凡不符合規定的現金收入,銀行予以應查明原因,反映給有關部門核實處理。
(3)現金管理檢查
開戶銀行有權深入開戶單位,定期、不定期地對開戶單位的現金收支情況
進行檢查,並按規定向當地人民銀行報告現金管理情況。開戶銀行的現金管理
檢查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是否超過庫存現金限額,賬麵庫存金額和實際庫存現金是否一致;
是否有用白條或其他單據頂替庫存現金及公款私借問題;
是否有擅自“坐支”和賬外保留公款情況;
現金收入是否正常,現金支付有無擴大使用範圍,有無假造用途套取現金等情況;
有無出租出借賬戶;
有無發行變相貨幣,用票券代替人民幣在市場流通。
開戶銀行檢查人員要編製現金管理執行情況檢查報告表,對現金管理檢查情況進行逐一登記,並及時向銀行領導進行彙報。開戶銀行對發現的開戶單位違反《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
另外,開戶單位的主管部門也要定期和不定期地檢查所屬單位執行國家管理製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並將檢查情況通知開戶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