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現金管理的具體規定
現金開支範圍的規定
現金開支範圍是指按照國家規定可以使用現金進行結算的範圍。國家規定,企業、事業單位的機關、團體、部隊除按規定的範圍可以使用現金外,應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轉賬結算。根據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隻能在下列範圍內開支使用現金: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這裏所說的職工工資指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和工資性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指由於個人向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等提供勞務而由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等向個人支付的勞務報酬,包括新聞出版單位支付給作者的稿費,各種學校、培訓機構等支付給外聘教師的講課費,以及設計費、裝滿費、安裝費、製圖費、化驗費、測試費、醫療費、法律服務費、谘詢費、各種演出與表演費、技術服務費、介紹服務費、經紀服務費、代辦服務費及其他勞務費用等等。
(3)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包括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各種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現金支出,如退休金、撫恤金、學生助學金、職工困難生活補助費等。
(5)收購單位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如金銀、工藝品、廢舊物資等的價款。
(6)單位預借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按照規定,結算起點為100元,超過結算起點的,應實行銀行轉賬結算。在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可以使用現金進行結算,結算起點的調整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報國務院備案。
(8)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如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搶險救災以及其他特殊情況,辦理轉賬結算不夠方便,必須使用現金的支出。
對於這類支出,開戶單位應向開戶銀行提出書麵申請,由本單位財會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開戶銀行審查批準後,予以支付現金。除上述第(5)、(6)兩項外,各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支付給個人的款項中,支付現金每人一次不得超過1000元,超過限額部分,根據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銀行轉為儲蓄存款或以支票、銀行本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應經開戶銀行審查後予以支付。
需要使用現金和禁止使用現金的情況
(l)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搶險救災以及其他特殊情況,用轉賬結算不夠方便,必須使用現金的,要向開戶銀行提出書麵申請,由本單位財會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開戶銀行審查批準後,予以支付現金。
(2)在銀行開戶的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異地采購的貨款,應當通過銀行以轉賬方式進行結算。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方便必須攜帶現金的,由客戶提出申請,開戶銀行根據實際需要予以支付現金。
(3)未在銀行開戶的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異地采購,可以通過銀行以彙兌方式支付。凡加蓋“現金”字樣的結算憑證,彙人銀行必須保證支付現金。
(4)對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戶發放的貸款,應以轉賬方式支付。對於確需在集市使用現金購買物資的,由承貸人提出書麵申請,經開戶銀行審查批準後,可以在貸款金額內支付現金。
(5)開戶單位購置規定的專項控製商品,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能使用現金。
庫存現金限額的規定
現金的庫存限額,是指為保證各單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規定允許留存現金的最高數額。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庫存現金限額由開戶銀行根據各單位的實際情況來核定。其限額一般不超過企業3至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的需要量,而離銀行較遠,交通不便的單位,可以放寬限額,但最長也不得超過1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對沒有銀行單獨開立賬戶的附屬單位也要實行現金管理,必須保留的現金,也要核定限額,其限額包括在開戶單位的庫存限額之內。商業和服務行業的找零備用現金也要根據營業額核定定額,但不包括在開戶單位的庫存現金限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