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拜不得占殿中央。是住持位。
【箋】中央。是主法之位。雖前戒。不敢擅占。此位。況後戒者。
有人禮佛。不得向彼人頭前經過。
【箋】其義有二。一。恐妨禮佛正觀。二。恐足起塵悖。觸彼頭麵。令彼煩惱故。
凡合掌。不得十指參差。不得中虗。不得將指插鼻中。須平胸高低得所。
【箋】憍慢禮者。謂指合。而掌不合。有掌合。而指不合。由心散慢故合掌下三句正形寫不存觀法。懶惰懈怠之狀。若禮佛不存觀法徒禮何益。論語。手與心齊。高不過揖。與合掌義同。觀音義疏。此方以拱手為恭。外國以合掌為敬。手本二邊。合而為一。表專至一心也脫有個漢。向纔合掌處。頓悟臨濟三玄要旨。也不為分外。
不得非時禮拜。如欲非時禮。須待人靜時。
【箋】朝暮大。眾同時禮佛之時。除此二時私自禮佛。雖是好事。未免招搖動眾。若人靜時。及閒居獨處。無礙時時禮佛。
師禮佛。不得與師並禮。當隨後遠拜。
【箋】尊卑上下。不可紊亂。故不得與師並肩禮佛。隨後遠拜。以別別上下之分。
師拜人。不得與師同拜。
【箋】凡師與人作禮。非前輩耆宿。即師友道。若渾然同拜。不別尊卑故。
在師前。不得與同類相禮。在師前。不得受人禮。
【箋】同類。同學也。古德雲。佛前受人禮拜。大不祥。況沙彌年少。正在學地。當禮拜於人。勿受人禮拜也。
己手持經像。不得為人作禮。
【箋】手持經像。即佛在手。凡遇耆宿尊客。俱不應作禮。但雲經像在手。不敢作禮。或不免作禮者。須安置經像。然後作禮。
凡禮佛。須精誠作觀。教列七種禮。不可不知。
【箋】珠林。天竺勒那三藏。覩此方不習禮之儀。傳此七種之法。雖通雲禮佛。而有是非淺深不同。葢欲人知我慢求名二種之非。而歸身心等五種之正也。從淺至深。修行獲益故。一。我慢禮。謂身雖設拜。無有敬心外覩似恭。內懷我慢也。二。求名禮。亦名唱和禮。謂但要名譽。詐現威儀常行禮拜。實無慇重心也。唱和禮者。口雖稱唱佛名。心實馳求外境也。三。身心恭敬禮。謂口稱佛心心存相好身業翹勤。恭敬供養。無異念也。四。發誌清淨禮。謂慧心明了。達佛境界。內外清淨。虗通無。礙禮一佛時。即禮一切諸佛。禮一切諸佛。即禮一佛。以諸佛法身。體本融通故。禮法禮僧。亦復如是。五遍入法界禮。謂想自己身心等法。從本以來。不離法界。諸佛不離我心。我心不離諸佛。性相平等。本無增減。今禮一佛。即遍通諸佛。如一室中。懸百千鏡。鏡鏡皆現。鏡無不照。影無不現。如是正觀。則功歸法界。德用無邊。是名遍入法界禮。六正觀修誠禮。謂攝心正念。雖對佛身。即禮自己。佛身葢由一切眾生本有覺性。與佛平等。為隨染緣。迷於己性。忘認為惡。無始以來。未曾將一燈。一香。一禮。供養己身佛性。若能返照本覺。則解脫有期。故維摩經。觀身實相。觀佛亦然。是名正觀修誠禮。七。實相平等禮。謂前正觀中。猶存有體有觀。自他兩異。今此一禮。無自無他。凡聖體用不二。若見佛可尊。可敬。見凡可卑可慢。此心即成邪執故。
金剛經。是法平等。無有高下。能禮所禮其性空寂。是名實相平等禮。
登殿堂道場 若得見佛。當願眾生。得無礙眼。見一切佛。
【箋】若得見者。言不易見之辭也。既得見佛。當生自慶。然佛性。人人本具。何不易見。惟其本具。故不易見。所謂不見廬山真麵目。隻因身在此山中。言眾生不易見佛者秪為妄想執著為礙耳。若妄執消盡。本覺始覺。同一圓明。同一清淨。況有生佛之名。能所之相分別哉。所以得無礙眼。即得見佛。得見佛者。即是佛見。見佛見者。即無礙眼。
華嚴疏。十種見佛。菩薩修殊勝行。離諸障礙。稱佛所行。得見十佛。了了分明。如是見者。乃名真見。故雲十種見佛。一。安住世間。成正覺佛。無著見。二。願佛出生見三業報佛。深心見。四。住持佛。隨順見。五。涅槃佛。深入見。六。法界佛。普至見。七。心佛。安住見。八。三昧佛無量無依見。九。本性佛。明了見。十隨樂佛。普授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