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師出行第三
【箋】馬鳴菩薩事師頌。若是踏師影。獲罪如破塔。於牀坐資具。騎驀罪過是。若師經行處。不應隨舉步。端謹侍於傍。無棄於洟唾。亦勿於師前。私竊而言笑。若於險路中。自己作前導。又不應於前。身現疲勞相。或洗衣濯足。及澡浴等事。先白師令知。所作無令見。
不得過歷人家。
【箋】過歷者。停止一家。復停止一家。殊失相隨之道也。
不得止住道邊共人語。
【箋】曲禮。從於先生。不越路而與人言。若中途與人私語。則置師於何地耶。
不得左右顧視。當低頭隨師後。
【箋】尋常出入。當正心正眼。一往直前。隨師後威儀。更當謹慎。聽師行止。若東看西視。為俗所嗬。不免言累及師。失之教誨。弟子不能以孝行慰師。反以俗譏累師。於心安為。
到檀越家。當住一麵。師教坐。應坐。
【箋】名義。檀。施也。謂其人行施。越貧窮海故。亦名檀那。具雲陀那鉢底。此言施主。
思大乘論。能破慳吝嫉妬。及貧窮下賤苦故。後得大福。能引福德資糧故 住一麵者。不離左右。候師所指也。師賜坐。即尊師命而坐。不教坐。而坐。得慢罪。事師法頌。或事緣令坐。勿舒於雙足。常具諸威儀。師起速當起。禮記。長者賜坐。應告坐而坐。
到他寺院。師禮佛。或自禮。不得擅自鳴磬。
【箋】鐘磬。人天之眼目。叢林之號令。揵棰各有司命。故不得擅鳴。而失賓主之序。成範。師遶塔。當侍一偶。視師儀則。師禮畢。方自遶。師教同遶。則隨後而遶。
若山行。當持坐具隨之。若遠行。不得相離太遠。
【箋】山步艱難。師或行倦。欲暫歇息。敷具而坐。故宜持具隨之。遠行。非同在近。一失所在。兩不相照。凡所作為。必須顧盼。不致兩處懸念。
若過渡。當持杖。徐試淺深。
【箋】事師法頌。若於險路中。自己作前導。若過溪澗中。以杖試淺深。
論語。深則厲。淺則揭。燈錄。洞山與雲居過水。洞問。水深多少。居曰。不濕。洞曰。粗人。居卻問水深多少。洞曰。不乾。五祖演雲。二人恁麼說話。還有優劣也無。山僧今日因行掉臂。為你眾人說破。過水一句不濕。庫內珍珠堆積。過水一句不乾。無錐說甚貧寒。乾濕二途俱不涉。任他綠水與青山。
麻穀寶徹。侍馬祖行次。問如何是大涅槃。祖曰。急。師曰。急個甚麼。祖曰。看水。
師同南泉歸宗謁徑山。路逢一婆。乃問。徑山路向甚處去。婆曰。驀直去。師曰。前頭水深過得否。婆曰。不濕腳。
持瓶攜錫等。具如律中。文繁不錄。
若偶分行。約於某處會。不得後時。
【箋】隅緣事而暫往也。約期也。後時失時也。
師受齋當侍立。出生齋畢。復侍立收嚫。
【箋】收嚫。皆侍者事。然今之侍者。非昔之侍者也。有以師之嚫誤用者。不重己靈。以幾文錢。壞一生人品。良可惜矣。
七十二威儀。到檀越家索淨水洗鉢。師坐捉手巾鉢授與師。乃應還自坐。本律。連坐飯時。不得先師食飯。師飯已。當起取鉢。自近別坐飯時。立住師邊。師教食去。方當坐受食。別坐飯時。有四事。一。當立。住師邊。二。教食去。乃當去。三。頭麵著地作禮。四。食飯不得倨坐上戲。五。飯已。當至師邊住。師教還坐。乃應坐。是為別飯時法也。
入眾第四
【箋】智度論。佛聖弟子。住和合故。有二種法。一賢聖語。二賢聖默。依止陶鎔。固須給侍。鑪韛煆煉。宜先入眾。同塵之用一如。濟物之功自普。四分律。凡欲入眾。當具五法。一應以慈心。二應自卑下。如拭塵巾。南山鈔。推直於他。引曲向己。長省己過。不訟彼短。記雲。巾能攬穢歸己。令物潔淨故。三應知起坐法。若見上座。不應安坐。若見下座。不應起立。此為比丘說也。若沙彌。見一切已受具者。盡當起立。四彼至僧中。不為雜說。談世俗事。若自說。若請他說。五若見僧中不可事。心不安忍。應默然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