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優秀的團員青年,要想真正切實做到培養自己的自律意識,就應做到在社會的大背景下,嚴格要求自己,遵守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與道德標準。尤其是團員中的青少年,更應當給他人樹立良好的榜樣和示範作用,指引和帶動更多的人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與道德標準。
2007年1月10日,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發布了中國“十五”期間青年發展狀況和“十一五”期間青年發展趨勢研究報告。據報告顯示,“十五”期間青少年犯罪增加68%。而在其後的未來5年裏,青少年犯罪總量仍在進一步增加。
據另外一份來自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的統計資料表明,近年內,青少年犯罪總數已經占到了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歲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總數的70%以上。
由於處於青少年時期,一些人的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剛剛形成還不穩定,很容易就受到不良思想與其他黴變因素的影響,而做出過激的錯誤行動。
據相關專家的研究表明,青少年犯罪呈現出很大的瘋狂性、盲目性、突發性和反複性等特點。所謂的瘋狂性,則是指青少年們的犯罪手段非常殘忍,在不少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例中,大量的血淋淋的場麵是這些案件中大都會有的情節,甚至有很多殺母弑父殺親人的案件發生,而且在這些案件發生的過程中,他們並沒有表現出恐懼與驚慌的情緒流露;他們甚至會鎮定自若地清理犯罪現場,隱藏屍體。
在青少年犯罪表現出極度的凶殘與瘋狂性的同時,也暴露了其作案目的的盲目性。他們的作案動機往往非常單純。僅僅是一些微不足道甚至不能稱之為理由的理由,就將親人、父母殺害,這是多麼讓人恐懼的事情。那可是生養自己的父母,與自己有著養育之恩和血緣關係的親人,就這樣也慘遭毒手。如果當時他們能自製一些,如果他們對自己多一些自我約束,相信肯定不會是這樣的結局。
1999年10月,武漢未滿14歲的犯罪人因父親督促其上學,從正在為其做早飯的父親身後用斧頭對準其頭部左側連續砍了五斧頭,致使其父被砍傷後失血過多在家中死亡。而其後,犯罪人將家裏的血跡擦幹淨,並於當天晚上將其父拖至宿舍樓西邊自家菜地旁的廁所邊的雜草裏,直到幾天後被發現,該犯罪人一直對殺父一事不以為然。可憐其父在生活上對其寵愛有加,每天早晚接送其上學、回家,十三四歲的孩子,父親還每天給其穿衣服、洗澡。
2000年3月,楚雄彝族自治州南華縣一名不滿14歲的初二學生,因與同班同學在上課期間發生口角,竟掄起鋤頭打在其同學頭上,致該同學顱內血腫,經醫院搶救無效,於34小時後死亡。
2012年在廣州曾發生這樣一起青少年犯罪案例:在2012年春節假期的最後一天,年僅15歲的廣州市某初中初三女生,將其祖母掐死,其後縱火燒屋。不過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據犯罪人向警方交代,犯罪原因僅是受到祖母責罵。
這是讓人多麼震驚心寒的事實,而且眾多的青少年犯罪還表現出很大的突發性。很多案例都表明,在事發前,犯罪嫌疑人並未曾想過要實施犯罪行為。隻是在一定的情景中情緒過分激動所做出的舉動。如果由於控製不住情緒實施犯罪也能稱之為理由的話,那犯罪就不能隻稱之為犯罪。如果平時,多接觸一些積極健康的東西,多約束自己,也不會走向這條瘋狂的道路。
另外,青少年犯罪還表現出高反複率。就是經教育改造後,很多人會再次走上同樣的犯罪道路。如果能對自己多一些自律、控製與約束,是不是會有不一樣的未來?
這些刺痛我們的血淋淋的教訓,告訴我們:作為一個合格的優秀團員,一定要善於自律,控製約束自己,才不至於走向歧途,毀掉自己的未來。
當然,青少年高犯罪率的形成是諸多因素綜合作用形成的結果,這其中包括不良社會環境的熏染、錯誤的家庭教育方式以及自身的原因。雖說社會原因、家庭原因是其形成的重要因素,但其自身素質則是是否違法的關鍵。
麵對這樣讓人震驚的事實,社會、家庭、學校也通過多種形式等來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工作;但對我們青年人自身而言,並不應當過分依賴與借助外來力量,而是應當更加注重自身素質的培養與提高,增強自身的自控能力、約束能力,才能做國家遵紀守法的好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