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這些往事,是否該對潘漢年案提出質疑,我們的思想鬥爭是十分激烈的,而向吳德峰副院長彙報時要不要和盤托出,也是不得不認真衡量的問題。
丁汾從王德茂辦公室回來後,很嚴肅地對我說:“我們別無選擇,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應該忠於黨;作為一名審判人員,應該忠於事實真相。明天向吳老彙報,我們如實報告案情,並提出我們的看法。彙報時我先講,你補充。”
向吳老的彙報如期進行,丁汾一口氣談了一個多鍾頭。從我們何時到秦城審閱案卷,前後花了多少時間,到後來理清了預審定案指控潘漢年犯罪的事實,以及我們在審閱案卷中發現的問題,特別是提出的幾點質疑等等,都詳細地作了彙報。吳老全神貫注地聽著,中間沒有插話,也沒有提問。
丁汾彙報完後,吳老問曾漢周有無要補充的,並說:“怎麼想就怎麼說,這裏沒有人記錄,不會有人抓辮子、打棍子。”
曾漢周說:“我同意丁汾的看法。”
吳老問我:“小彭你呢?你也說說吧。”
我說:“丁汾同誌彙報的情況,是我們反複研究過的,是我們共同的意見,沒有要補充的。全案認定的犯罪事實還存在很多疑點,唯一可以認定的是潘漢年會見汪精衛,事先不請示,事後不報告,但這是違紀問題,還是犯罪問題,尚值得研究。”
吳老說:“本來黨中央、毛主席對潘漢年是很信任的,他的工作是周總理、康生直接領導的。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期間,潘漢年工作很出色,特別是他對我們黨的情報工作的建立和發展,做出了很大的成績。周總理和康生對潘漢年是最了解的,但他們也無法向毛主席解釋。”
吳老是長期做秘密工作的,因此聯想到潘漢年出的問題,他談得很深。他說:“像潘漢年長期在敵占區或大後方工作,他的社會關係、工作環境、接觸的人,必然是複雜的。為了打入敵人內部開展活動,常常得使用革命的兩麵手段,因此一旦領導不信任,不擔責任,就很容易受到冤枉。有人說做秘密工作的人,一隻腳在監獄裏頭,一隻腳在監獄外麵。這話未免有點危言聳聽,但潘漢年問題出來後,不少做秘密工作的人,確實感到一種壓力。對潘漢年案的其他問題,我不想說什麼,中央既然對他的問題定了案,我們對中央的決定,隻有堅信不疑,認真做好審判工作,完成中央交給我們的審判任務。”
吳老最後說:“如果謝老同意聽你們的彙報,你們可以簡單地向他介紹一下案情,要是他說不聽了,也就算了。”又說:“謝老年事已高,要是向謝老彙報,你們說的時間不要太長了。”
潘漢年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內發生的最重大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黨組不開會聽取案情彙報,我們很不理解。吳德峰副院長在聽取我們的彙報之後,不知出於什麼考慮,同意我們向謝老單獨彙報,談談我們經過審閱案卷,對潘漢年案的一些看法。
謝覺哉,德高望重,大家都稱他謝老。他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三任院長。
我們向謝老彙報,時間很短,大約四十分鍾我們便彙報完了。在這段時間裏,謝老全神貫注地聽我們介紹情況,他既不插話,也不提問題,就靜靜地聽著,一言不發,看得出謝老的心情是沉重的。過了一會兒,他說:“你們辛苦了。你們對潘漢年案卷材料看得很仔細,提出了你們的看法,很好。不過你們提出的問題,我們最高人民法院是搞不清楚的。德峰同誌跟你們說過了吧,潘漢年案是中央交辦的案子,我們隻是辦理法律手續。”不出所料,謝老一句話,便把我們所提的問題,全都解決了。我們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潘漢年案,隻是辦理法律手續,別的問題,我們用不著考慮。
謝老的話,給我們當頭澆了一盆涼水。我們有點想不通,既然“隻是辦法律手續”,還要我們用一個多月的時間去審閱案卷材料幹什麼?既然這樣,將來開庭審判時,檢察院起訴指控什麼罪名,我們就按什麼罪判,依樣畫葫蘆,寫個判決書就行了,何苦費這麼大力量去審閱案卷?我心裏這樣想,但又說不出來。
謝老大概是看出了我的心思和神情的茫然,他問我:“你讀過王勃寫的《滕王閣序》嗎?”他說王勃寫的這篇文章,有兩句話是這樣說的:“屈賈誼於長沙,非無聖主;竄梁鴻於海曲,豈乏明時。”
謝老怕我們不理解,對這兩句話,又做了較為詳細的解釋。
他說:賈誼是西漢的政論家、文學家,很有才華,也很有本事。他在漢文帝時,被大臣周勃、灌嬰等排擠。賈誼這樣有本事的人,又處於聖主漢文帝時代,也遭到這樣不公的待遇,這說明什麼?無非是說天下沒有絕對公平的事,好人也常常受冤屈。
還有那個梁鴻,博學多才,更是了得。他是東漢初期的人。可是他有一次為了個人私事,路過洛陽時,見宮室侈麗,作了一篇《五噫歌》,對統治者諷刺、鞭笞,於是被奸臣詆毀,為朝廷所忌,不得不改名換姓,逃竄於海曲,經不起生活的折磨,不久便病死了。在東漢初期這個所謂政治清明的時代,梁鴻這樣有才華的人卻遭這等不平之事,失誌如此,又可奈何。
“這個王勃,在《滕王閣序》這篇著名的文章中,有感而發,寫了這兩句至理名言……”
謝老身體很好,說了那麼多話,毫無倦意,隻喝了幾口水,稍停片刻,繼續說:毛主席今年年初,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講話,談到對幹部的處理問題。毛主席引了司馬遷的話:‘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賦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腳,兵法列修。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抵賢聖發憤之所為作也。’毛主席說,司馬遷講的這些事情,除左丘失明一例以外,都是指當時上級領導者對他們做了錯誤的處理。人類社會的各個曆史階段,總是有處理錯誤的事實。在階級社會,這樣的事實多得很。在社會主義社會,也在所難免。不論是正確路線領導的時期,還是在錯誤路線領導的時期,都在所難免。
“潘漢年案是很複雜的,涉及中央許多重大機密,直接領導潘漢年工作的是周總理和康生,許多事情毛主席也知道的。對潘漢年的處理,是黨中央定的,毛主席早有指示不判死刑。人不殺,就好辦了。是非功過,總有一天會弄清白的。”
謝老一再說,潘漢年案是中央交辦的,最高人民法院不負責案件事實審查,隻辦法律手續。
我們很想通過謝老在黨內的地位、聲望和他嚴肅執法的態度,把對潘漢年案的質疑在黨內高層領導中吹吹風,或許會起到一些作用。但聽完謝老這番縱論古今的話後,我們好像悟出了點兒什麼。
最高人民法院最初擬在一九六二年十一月或十二月開庭對潘漢年進行審判,後因準備時間不足,開庭日期隻好推遲到一九六三年一月九日,並經報告中央批準。
周總理對潘漢年案的審判很關心,指示得非常具體,如開庭審判時要錄音、旁聽人數多少、什麼人可以旁聽等等,都有具體指示。
開庭審判搞錄音,除了一九五六年特別軍事法庭審判日本戰爭罪犯使用過以外,在全國法院的審判中還沒有先例。在那個年代,要搞錄音,首先要有錄音設備,但這種產品,當時我們國內還沒有生產,市場上也沒有銷售的,要到香港才能買到,而且價錢非常昂貴。旁聽人員的組織安排工作,由中央組織部完全負責。潘漢年案涉及國家重要機密,采取不公開審判,不許記者旁聽,不公開報道。參加旁聽的人都是經過嚴格審查的,全是中央直屬機關和國家機關司局長以上黨員幹部,一般幹部是不能參加的,即使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幹部也不例外。旁聽的人數限製在二百人以內,每人發給一張旁聽證,不管是什麼人,一律憑證入庭。法院審判案件,由中央組織部負責組織安排人旁聽,這在法院的審判活動上是絕無僅有的。而旁聽人員的職務之高,政治素質要求之嚴,也是史無前例的。
一九六三年一月九日,審判如期進行。
起訴書宣讀完畢後,即進入法庭調查程序。沒有問被告人對法庭組成人員是否申請回避,也沒有給被告人指定辯護人。因為當時我們國家還沒有律師辯護製度,潘漢年案涉及國家重大機密,除他本人辯護外,別人無法代為辯護。
審訊按我們三人各自分工負責的部分,根據事先擬定好的審訊提綱進行訊問。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對潘漢年進行了審訊,潘漢年對犯罪事實都做了肯定的回答。
潘漢年是基於什麼原因,做了這種違心的供述,我們不得而知,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有關領導告知潘漢年,認了罪,法院判決後就釋放。
這天潘漢年穿著很整潔,一身銀灰色的中山裝,頭發理得很整齊,雖然受了七八年囹圄之苦,仍不失高級領導幹部的風度。他的回答問題態度從容,聲音清晰,敘述清楚,有條不紊,而且記憶力極強,對一些人和事及時間都記得清清楚楚。
審訊按計劃順利進行,起訴書指控的犯罪,潘漢年都供認不諱。沒有進行辯護的程序,隻是讓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
最後曾漢周宣布:“現在閉庭。本案審理完畢,另行宣判。”
判決書是開庭前就寫好了的,刑期也是中央定下了的,庭審和判決隻是履行法律手續。
判決書沒有在法庭上宣讀,而是閉庭之後才書麵送達的。
判決書的起草幾易其稿,主要問題不是在認定罪行上,而是在一些關鍵詞句的使用上,特別是個別字詞的使用頗費斟酌。如認定潘漢年的第一罪,判決書最後定稿為:“被告人從一九三六年起叛變革命……”初稿寫的是:“被告人一九三六年叛變革命……”後來加了“從”字和“起”字,罪行的連續性和嚴重性就變得大不一樣了。再如判決書認定的第二罪:“抗日戰爭期間,被告人又背叛祖國,秘密投靠了日本特務機關,當了日本特務……”初稿寫的是:“抗日戰爭期間,被告人秘密投靠了日本特務機關,當了日本特務……”定稿時又加了一句“背叛祖國”,這樣同第一條罪聯係起來看,罪行就更嚴重了。又如判決書認定的第三條罪:“被告人在上海解放後,掩護以胡鈞鶴為首的大批中統潛伏特務和反革命分子……”初稿在“掩護”前麵有“包庇”一詞,判決書最後定稿時,把“包庇”二字刪掉,這樣罪行的直接行為是掩護敵人,其行為之嚴重性更顯而易見。諸如此類的遣詞用字,在判決書的反複修改過程中,是不乏其例的。
判決書認定的犯罪事實,在秦城閱卷時我們就產生了質疑,在向院黨組彙報案情時,我們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但毛主席對潘漢年案早有定論,這是改變不了的。於是我們違心地按照起訴書的指控,羅列了潘漢年的三條罪狀,寫了這份冤案的判決書。
判決書定稿後報中央審批,是周總理親自審核批準的,中央的主要領導人也都畫了圈。
周總理在報批的判決書上,從頭到尾,對每一句話都用筆加了一個號。從總理下筆的凝重,可以看出,總理的心情是沉重的。
在潘漢年案發生後,周總理在中央有關部門於公安部大禮堂聯合召開的大會上講話時說:“我和潘漢年交往的曆史最長,關係最深。”這分明說他對潘漢年是了解的,不相信潘漢年是什麼“內奸”、“反革命”,但麵對送審判決書羅列的犯罪事實,他也無可奈何地畫圈批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