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周揚與丁玲(下)(2 / 3)

在一九五七年對丁玲的揭發批判中,老舍也參加了會議,但是,與大多數上綱上線、義憤填膺的揭發相比,老舍的發言則平和得多,並且主要內容是針對丁玲這種“明星意識”來的:我知道有人不大敬重我。我可是沒有向人竊竊私議過。他們說,我當作協的副主席,是把我抬得過高了。我說,並不高。當初,重慶成立作協時,因怕張道藩搶做主席,所以根本不設主席,而隻設幾個部長,掌理會務。實際負責的是我……是的,我在重慶做了這些事,團結了作家。但是,問題並不在這裏,我不是在這裏表功,更要緊的是解放後我可曾拿這些當資本,爭取當作協副主席沒有?沒有!作家最大的資本應當是幹淨的靈魂,組織作協的目的之一是團結作家,我在重慶團結過作家,我有資格當作協的副主席。我不是向上爬的人。我不會向首長們吹噓自己,讓我作副主席……當了副主席之後,我為作協作了許多事……我不爭待遇,沒上過北戴河、頤和園。市人民委員會屢次叫我到頤和園去休息,我不去。我有自己的一個小院子,為什麼要上頤和園而把別人休息的機會擠掉呢?要寫作哪裏都一樣,寫不出就是到瑞士去也寫不出……我看,對於作協庶務科說,我是最省事的副主席……且不比較老舍的文學成就與丁玲的優劣,即以老舍發言所提到的問題,他也的確有資格這樣表白自己。如果翻翻丁玲年譜,不僅頤和園是丁玲常去住的場所,大連、黃山、無錫這些風景秀麗的療養地,丁玲也常在期間徜徉。這是一個小小的問題,當然也不足以構成所謂的“反黨罪行”,但是,從另一個側麵則的確顯示出丁玲作為一名革命作家的某種優越感。

丁玲對待老舍的態度,或者說,丁玲不大能瞧得起同時代的一些作家,其實還隻是一個表麵的的現象,更深層次的問題還在於,解放以後文藝界如何排位次的問題。

所謂排位,就是在文藝界樹立起一麵或幾麵旗幟,以成為文藝界所仰望或學習的對象。這在中共領導文藝的曆史上是有跡可尋的。在一九四九年以前,魯迅是毛澤東和中共中央所推崇的第一麵旗幟,繼魯迅之後是郭沫若,其後有茅盾,因而有“魯、郭”之說。

一九四九年以後,出於“建立穩定的文學秩序”的需要,周揚很注重排位的問題。他評論茅盾、老舍的作品,並借評論趙樹理的機會,稱魯迅、郭沫若、茅盾、巴金等是“語言大師”。在周揚的帶動下,新中國建立後的第一部文學史的作者王瑤,雖然並沒有明確地以“魯、郭、茅、巴、老、曹”的專章模式來敘述文學史,但是這種排位已經呼之欲出了,並且稍後就在人們心目中形成了固定的印象。

“魯、郭、茅、巴、老、曹”格局的逐漸確立,對具有“明星意識”的丁玲來說,顯然感到了冷落。解放前自己在戰火紛飛中走過,是偉大領袖所看重的作家,一九四八年在西柏坡毛澤東將她與魯、茅、郭並列的話言猶在耳;解放後丁玲又是斯大林獎金的獲得者,自己仍遭到了漠視。這種局麵的出現,是“具有明星意識”的丁玲無論如何都難以承受。怨誰呢?她所能固執而又堅決地想當然的想法是:周揚為了打壓自己才對自己的作品不置一詞卻過分地讚揚老舍的創作。這種冷落變成了丁玲鬱積心頭的結。

在丁玲遭到批判的一九五五年前,丁玲最明顯的與周揚等人唱反調的聲音,就是她在第二次文代會上的講話中號召作家要“具備著英雄的心”,要“有一個”“寫出一本好書”的“奮鬥目標”,隻要具備了這個奮鬥目標,那些“理論、政策、技巧、創作方法、文學作品”等等“公開的,在什麼地方都可以得到”的東西並不重要。其潛台詞是:那些由文藝界領導製定的理論政策、由文藝界領導所褒揚的文學作品,文藝界領導刻意構建的“魯、郭、茅、巴、老、曹”格局除了魯迅之外,其他的你不必當回事。你隻要具備了“英雄”般的個人“奮鬥”的勇氣,“改造自己的環境,讓自己在廣闊的世界裏行進,為自己創造新的生活”,你就會寫出一本“不隻是風行一時,還要能留之後代”的好書。丁玲的這種聲音,實際上與周揚乃至毛澤東所構建的新的文藝體製公開唱反調。

遙想一九五三年的曆史氛圍和主流意識,丁玲如此毫無顧忌地放言於全國作家雲集的大會上,其勇氣的確可嘉。當然,丁玲此舉並非是把矛頭指向毛澤東——雖然中共的文藝體製是毛澤東構建的,而是指向貫徹毛旨意的周揚。換句話說,她隻是用這種宣泄來澆胸中淤積的塊壘,表達對周揚蔑視自己的不滿,而絕不是要與毛所領導的文藝體製有意進行對抗。

丁玲這種分庭抗禮的聲音,所帶來的結果隻有一種:一九五五年的“秋後算賬”中被列為“攻擊黨的領導”和“一本書主義”的兩條罪狀。

就丁玲讓周揚等人記住毛澤東對她肯定的情況來說,當然,丁玲從來沒有承認自己把毛澤東西柏坡的談話傳揚出去這一事實,即使是在一九五五年被揭發後她還在為此辯解。這個並不重要,重要的後來所出現的事實,使丁玲的辯解顯得那樣的蒼白。

一九五五年批判丁玲,一個重要的事實是所謂的掛像的問題:有人揭發:丁玲假托中央同誌的話,說現代中國代表作家的位置已經排定,是魯迅、郭沫若、茅盾、丁玲。她的小集團裏的人更為她鼓吹捧場,稱她為“旗幟”、“領袖”。一九五三年,“中央文學研究所”在招待德國作家的時候,居然把丁玲的照片與魯迅、郭沫若、茅盾的照片並排地掛起來。

掛像的事情在一九五四年的蘇聯也出現過一次。那一年,丁玲與周揚、老舍等人一起參加全蘇作家大會。在莫斯科,她又看到了這四張掛像。蘇聯能這樣做,顯然是毛澤東的話已經傳得很遠了。

林默涵在一九五七年作協黨組擴大會議上的發言中,就掛像問題指出:文學研究所還掛她的像。丁玲同誌說,並不是她要人家掛她的像的。但是,文化部為什麼沒有掛沈部長(指茅盾——引者)的像?文聯為什麼沒有掛郭老(指文聯主席郭沫若——引者)的像?隻有她所領導的文學研究所掛了她的像呢?這跟她的喜歡人阿諛奉承,難道沒有關係嗎?答案不言自明,當然有關係。這種“明星意識”,這樣的“表現欲”,在建國初期是不容許的。

“明星意識”所帶來的冷落感,使丁玲難於找到自己合適的位置。換句話說,從解放區走來的丁玲,既然瞧不起沒有這種經曆的作家,也就不屑於像他們一樣,老老實實地滿足於單純地做一名作家,她同時希望自己是一個好的文藝領導者,在文壇的領導席位上坐在靠前一點的位置。但是,當中共把她放在領導位置上讓她如願以償時,她卻遠遠不能像周揚一樣揮灑自如,不擅長管理工作的特點使她連最起碼的人事關係都難以處理。一九五五年冤案的導火線,最先就是她所領導的兩個部門——文研所和《文藝報》——點著的就可以說明問題。

每逢遇到這種情況,丁玲那根植於心的“作家意識”也就冒出來了,“隻要我有作品,有好作品,我就一切都不怕”的念頭就會再一次地強烈湧現。這一念頭一出現,她就又湧起複歸到作家本位的念頭。從解放初期的情況也能看出這一點:她在中宣部文藝處處長的位置上一年,提出辭職;在文學研究所的位置上兩年,提出辭職;在《文藝報》的位置上兩年,再度提出辭職。三次辭職的理由,除了身體的因素外,要集中精力進行創作是最重要原因。而她所具有的才華,也在這種任職——辭職的徘徊中,白白地被消磨掉了。

一九八〇年代以來,丁玲又陷入了這樣的一個怪圈:本不是一名政治家,也缺乏在宏觀上把握政治形勢的頭腦,卻偏偏要感情用事地對政治發表意見,結果常常搞得自己心緒不振;本不擅長組織工作,卻偏偏去組織創辦《中國》文學雜誌,結果連雜誌社內部成員之間的關係也協調不好,那麼大年紀了,還要一個個地給合作夥伴寫信,那口氣讓人看了辛酸。至於去領導一家公司,則更不是她的所長,但她甚至還一度擔任過巾幗藝術公司的董事長——這個公司內部矛盾重重,使得她不得不離開。晚年的丁玲,在總結一生時語出無奈地說:“回顧我這一生,有很多時候我應該坐下來寫文章的。”等她意識到自己就是一個作家而卸掉所有職務要專心創作的時候,為時已晚了。這種“畫虎不成反類犬”式的命運,不能不使人扼腕長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