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言用針得氣之理。此言用針致氣之法。以順四時陰陽之義。謂春夏初內針深。至腎肝之部。得其一陰之氣。即持針引至心肺之部而留之。秋冬初內針淺。至心肺之部。得其一陽之氣。
然後推之至腎肝之部而留之也。
七十一難曰。經言刺榮無傷衛。刺衛無傷榮。何謂也。然。針陽者。臥針而刺之。刺陰者。
先以左手攝按所針滎輸之處。氣散乃內針。是謂刺榮無傷衛。刺衛無傷榮也。
此言用針淺深之法。臥針者。臥其針而刺之。則淺而不傷榮血也。以左手攝按者。令衛氣散而內針。則深而不傷衛氣也。
七十二難(誤列八十難)曰。經言有見如入。有見如出者。何謂也。然。所謂有見如入者。謂左手見氣來至。乃內針。針入見氣盡。乃出針。是謂有見如入。有見如出也。
此言候氣到而內針。候氣盡而出針之義。如入如出如字。同而字。古通用。
七十三難曰。諸井者。肌肉淺薄。氣少不足使也。刺之奈何。然。諸井者。木也。滎者火也。
火者。木之子。當刺井者。以滎瀉之。故經言。補者不可以為瀉。瀉者不可以為補。此之謂也。
井屬木。是火之母。滎屬火。是木之子。比如腎實。當瀉井木。而井木之穴。在手足指梢。
肉薄氣少。不足施治。於是刺滎。所謂瀉子令母虛。若舍滎而刺輸。則土虛不能製水。腎邪更實矣。若刺經。則金生水。腎邪必反甚矣。故曰。當刺井者。以滎瀉之。故經言補者不可以為瀉。
瀉者不可以為補也。
七十四難曰。經言春刺井。夏刺滎。季夏刺輸。秋刺經。冬刺合者。何也。然。春刺井者。
邪在肝。夏刺滎者。邪在心。季夏刺輸者,邪在脾。秋刺經者。邪在肺。冬刺合者。邪在腎。其肝心脾肺腎。而係於春夏秋冬者。何也。然。五髒一病。輒有五也。假令肝病。色青者肝也。臊臭者肝也。喜酸者肝也。喜呼者肝也。喜泣者肝也。其病眾多。不可盡言也。四時有數。而並係於春夏秋冬者也。
針之要妙。在於秋毫者也。
此章言春夏秋冬之刺井滎輸經合。非必春刺井。其邪在肝者。刺井也。井屬木。春也。故雲春刺井也。餘髒皆然。又問肝心脾肺腎何故係於春夏秋冬。故複舉肝木之青臊酸呼泣。以明五髒六腑之病眾多。而並統於金木水火土之所屬。如四時之有數。而並係於春夏秋冬之所屬也。
然其要妙在分別髒腑。如察秋毫。故下章又明髒腑陰陽之義。
七十五難(誤列五十一難)曰。病有欲得溫者。有欲得寒者。有欲見人者。有不欲見人者。
而各不同。病在何髒腑也。然。病欲得寒而欲見人者。病在腑也。病欲得溫而不欲見人者。病在髒也。何以言之。腑者陽也。陽病欲得寒。又欲見人。髒者陰也。陰病欲得溫。又欲閉戶獨處。惡聞人聲。故以別知髒腑之病也。
前三卷以脈別髒腑。切脈而治病也。此以所欲別髒腑。問情而針病也。
七十六難(誤列七十八難)曰。針有補瀉。何謂也。然。補瀉之法。非必呼吸出內針也。
何以言之(坊本脫此四字)呼內吸出為補。吸內呼出為瀉。此章言不但此也。必以得氣為主。義在下文。
然。知為針者。信其左。不知為針者。信其右。當刺之時。必先以左手。厭按所針滎輸之處。
彈而努之。爪而下之。其氣之來。如動脈之狀。順針而刺之。得氣。推而內之。是謂補。動而伸之。是謂瀉。不得氣。乃與男外女內。又不得氣。是謂十死不治也。(厭與壓同)知為針者。善針之人也。左手厭按滎輸。知肌肉濃薄。筋骨腠會。取穴分明。於左手指下。然後以右手內針。不知為針者反是。凡用針之時。必先以左手彈之。使氣脈努聚若動脈之狀。
爪按真穴刺之。待氣應於針。
因而推至當止之分。此謂補。若得氣即搖動伸提。此謂瀉。若久留針而氣不至。則浮針於衛分。左轉以待其氣。不至。又沉內於榮分。右轉以待其氣。若又不至。為陰陽俱絕。不治也。言男女。即左右。
七十七難(誤列七十六難)曰。何謂補瀉。當補之時。何所取氣。當瀉之時。何所置氣。然。當補之時。從衛取氣。當瀉之時。從榮置氣。其陽氣不足。陰氣有餘。當先補其陽。而後瀉其陰。
陰氣不足。陽氣有餘。當先補其陰。而後瀉其陽。榮衛通行。此其要也。(陽氣即衛氣陰氣即榮氣)此言補瀉用針之法也。欲補。從衛取氣淺針之。俟得氣乃推內針於所虛之處。欲瀉。從榮置氣深針之於所實之處。俟得氣引針泄之。此補瀉大要也。
七十八難(誤列十二難)曰。經言五髒脈已絕於內。用針者反實其外。五髒脈已絕於外。用針者反實其內。內外之絕。何以別之。然。五髒脈已絕於內者。腎肝脈絕於內也。而醫者反補其心肺。五髒脈已絕於外者。心肺脈絕於外也。而醫者反補其腎肝。陽絕補陰。陰絕補陽。是謂實實虛虛。損不足而益有餘。如此死者。醫殺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