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逢蒙殺羿(1)(3 / 3)

鄧小平所說的第一個包袱,日本人也以自己的方式打開了。在海的那邊,武人被文官取代的曆史,比起日本大約早出1000年。建立王朝,當然非武人不可。一旦王朝建立,政府便重文輕武。巾國的官僚政體總是警惕任何獨立的軍事力量掌權,自古以來,難有例外。

中國實行以科舉製度遴選文官來管理社會,隋唐以後,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任何人都可以通過科舉進入統治階層,統治權掌握在由科舉產生的文官手中,但官員占總人口的比例很低。以晚清為例,按官製,全國的官僚大約隻有20000名文官和7000名武官。舉人共有18000名左右,進士2500名左右,北京翰林院的翰林650名左右。所有舉人以上的官員和知識分子合計不是50000。即使算上不在編的胥吏跟班和鄉紳秀才,有學者估計總數也不會超過200萬,而當時的總人口約4億,平均200人才攤上一個,與今天幾十個老百姓就要承擔一個公務員的花費相比起來,那時倒真是“小政府大社會”。

中國人以文領政,書生們以“四書”“五經”,乃至半部《論語》治天下,至少在以下兩個方麵深刻影響到中國千百年來的社會風氣——其一,在中國曆史上,幾乎所有的讀書人都想進入官場。

盛名於士林、不為五鬥米折腰的陶淵明,如果不是五鬥米而是五石米、五十石米,他折不折腰?如果五鬥米不用向他人折腰而是他人向自己折腰,是不是棄官不做?洪秀全是因為沒有考上秀才,所以才砸掉孔夫子的牌位,以宗教的形式發動了太平天國運動。孫中山是因為上書李鴻章沒有得到理睬,以後才決意起來推翻滿清……在專製時代,讀書人進入官場是一條普遍的道路,隻不過有的走上了,有的走不上,而走上官場之後又有成功與不成功的區別。

做官了,自然便能發財。小官發小財,一則史料裏說,有一個文人借了2000兩白銀謀得一個知縣,到任的第一天就問小吏:這個官應該怎麼做?小吏知道他問的是什麼意思,回答說:“一年清,二年濁,三年貪”,意思是說第一年要做清官,第二年開始混混濁濁,第三年便徹頭徹尾做貪官。大官當發大財,近年裏一個叫胡潤的英國人在中國搞出來一個類似福布斯百名富豪排行榜,在嘉靖時期,嚴嵩之子嚴世蕃就與人搞出來一個當時的富豪排行榜,榜上有17家,都是家產在100萬兩以上的大戶,排在前麵的有他自己嚴家,還有錦衣衛都督陸炳家,這兩家顯然是通過做官發家的。明前期,官員們退休回家,如果有誰搞到了銀子,多帶了箱子,那是不光彩的,被人們斥為貪官。到了明後期時,哪個退休沒有搞到銀子,不能蓋起高宅深院,那是沒本事的人,鄉人都瞧不起。“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便成了天條與律令,讓上自皓首老翁,下到黃口稚童,都銘心刻骨。於是,在中國許多地方,尤其是在江蘇、浙江、江西這些省份,可謂是全民考科舉。隻要有條件,所有家族都有意願走這條路,大力資助家庭或家族裏最聰明的孩子讀書考科舉。一人當官,全家乃至全族蓬蓽生輝的事例從古至今讓當地人津津樂道。很多中國人衡量一個家庭或家族在一個地方是不是顯赫,主要看三點:首先是不是有人在外麵做大官;其次是不是有人在外麵賺大錢;再次是不是家裏生了很多兒子,可以打遍當地無敵手,充當老大。一個家族隻要在這三條中占有一條,就可以在一個地方有地位,有勢力。

對於科舉不第的人,家庭或家族要盡其所有來為他買一個功名,幫助他走上官路。明清的國子監監生的名額是可以買的,《儒林外史》中經常有監生之類的人物出現,這些人大都是買來的出身。監生不是正式的功名,大概介於舉人與秀才之間這樣一個角色,但可以直接出職。獲得監生以後,可以免除家中兩個人的差役,有事上了公堂還能稍稍擺點譜,用不著和平民一樣下跪。乾隆年間買一個國子監監生需要180-200兩銀子,有學者告訴我,那些年江西每年平均有2000人左右出資買監生。除了買監生,還有很多人買替補官名,如“州同知”,州的副手即叫州同知,這個職務多是虛銜,不需到任,但有一個官員的身份,相當於現在的助理巡視員、助理調研員等非領導職務,不同的是沒有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