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沒說完,朱元璋連聲大叫:“推出去斬了!”那位窮朋友之所以送了命,是因為他講話不看朱元璋現在的身份和地位,觸犯了皇上,而招來殺身之禍。
二是站在接受者的角度講,要求接受者主動地接受表達者的話語信息,並作適當的調節,動態地理解話語。
三、交際情境
漢語的表達和接受是在特定的情境中進行的,交際情境包括話語的時代、社會、文化背景,還包括話語的時間、地點、場合等。
言語交際不能離開時代、社會背景。例如:“文革”時期的話語,由於受到時代因素的製約,有其鮮明的特點。一位老太太春節到副食品商店去買豬肉,老太太說要買五斤,售貨員說“要節約鬧革命。”這時老太太也應該回答“要節約鬧革命”,售貨員才好切豬肉。老太太不懂這個規矩,便改口說買三斤,可售貨員仍舊說“要節約鬧革命”,老太太又改口說買一斤,可售貨員還是說“要節約鬧革命”。老太太生氣了。售貨員解釋說,我說“要節約鬧革命”,你也應該說“要節約鬧革命”,我就好給你賣肉了,而不是要你少買。今天看來,這好像是一個笑料,實際上這就是“文革”時期對漢語交際的要求。“‘文革’語言”已成曆史的陳跡,那些政治標簽式的話語,今天已經不合時宜。
言語交際離不開文化背景,各民族語言反映了不同的民族文化,比如:言語禁忌,西方忌“十三”,忌“星期五”。廣東忌“豬舌”。說話時不能觸犯當地的忌諱,我國生產的紫羅蘭牌內衣,曾出口某國,出口後銷路不暢,經了解,原來“紫羅蘭”在那個國家的語言中是暗喻同性戀和性變態者。
言語交際也不能離開話語的背景知識。《六十年的變遷》
中,季交恕問方維夏:“你知道這個消息嗎?”方維夏:“什麼消息?”季交恕:“蔣介石開刀了!”方維夏:“什麼病開刀?”季交恕:“你還睡覺,殺人!”這裏的“開刀”是指蔣介石的“四·一二”大屠殺,而方維夏不了解當時的背景知識,鬧出了笑話。又如:劉克在小說《古碉堡》中寫程副司令向群眾揮手示意,針對平息叛亂,百萬農奴徹底解放,他欣然地說:“鄉親們,天亮了!”農奴不理解:“天本來就沒黑,太陽剛偏西,怎麼又亮了呐?”一句極易理解的話,這裏的農奴卻不知所雲,原來他們從來就不知道“天亮”一詞蘊涵的背景含義。
在言語交際時,合理地利用時間、地點等情境因素,會提高言語交際的效果。鄧小平在卡特總統舉行的宴會上說:“我們來到美國的時候,正好是中國的春節,是中國人民自古以來作為‘一元複始,萬象更新’而歡慶的節日。此時此地,我們同在座的美國朋友有一個共同的感覺:中美關係史上的一個新時代開始了。”鄧小平在致辭中利用春節這個特殊條件,表達了中美關係開創新時代的美好願望。妙語雙關,話語適切語境,收到良好的交際效果。1923年,魯迅在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作題為《娜拉走後怎樣?》的演講,時值寒冬,聽講的女學生大都圍著紫紅色的絨線圍巾,魯迅因境設辭,借題發揮道:“她除了覺醒的心以外,還帶了什麼去?倘若隻有一條像諸君一樣的紫紅絨線圍巾,那可是無論寬到二尺或三尺,也完全是不中用。
她還須富有,提包裏有準備,坦白的說,就是要有錢。”
話語還必須適切於場合。電影劇本《十五樁離婚案的調查剖析》中有這樣一段對話,老年婦女:“我說這位大姐呀!我說話不到的地方你有文化,能聽明白,我說大姐呀”。審判員:“別叫大姐,稱同誌,或者叫審判員,法庭開庭,別叫大哥大姐的。”法庭是莊嚴的場合,不能將日常生活中的稱呼拿到法庭上來使用。反過來,用於莊重場合的詞語也不適宜用於日常談話。在路遙的小說《人生》中,高加林支支吾吾地對亞萍說:“有時間,我一定去廣播站拜訪你。”“外交部的語言!什麼拜訪?你幹脆說拜會好了!我知道你研究國際問題,把外交辭令學熟練了!”亞萍一語中的,外交辭令用於此時此刻,反而疏遠了兩人的關係。
總之,話語是語言在具體語境中運用的產物,話語的得體與否主要看是否適切於語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