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實施票決。嚴謹的程序是差額票決製順利實施的保證。此次全委會差額票決主要把握了三個程序:一是人選介紹。全委會上,縣委分管幹部工作的副書記代表縣委常委會,全麵介紹了12名提名人選的基本情況,包括德才表現、履行崗位能力、主要不足以及民主推薦、組織考察等情況,並就任職理由、縣委的主要考慮等作了說明。二是集體審議。在書記主持下,與會全委會成員根據自己的了解觀察,充分發表意見,就所提人選進行認真審議,對大家提出的有關問題,由組織部長實事求是地作了解答。審議時,與提名人選有親屬關係的全委會成員實行了回避;審議後,回避的縣委委員參加投票表決。三是現場計票。投票前,全委會討論通過了《縣委全委會關於鄉鎮黨政正職推薦人選差額票決辦法》,並推舉了監票人和計票人;投票完畢後,由會議工作人員協助監票人和計票人當場計票,並由會議主持人當場宣布全部提名人選的得票結果。最後,縣委常委會根據全委會票決情況作出幹部任用決定。

創新意義

幹部任用實行全委會差額票決製,是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方式的一次大膽實踐,也是我縣近年來幹部人事製度改革成果的一次綜合運用,在許多方麵實現了新突破。

(一)在選任主體上,實現了由少數人選人到多數人選人的轉變。本次決定幹部任用既有常委會集體討論、提名,又有全委會無記名差額票決,選任主體由常委會擴大到全委會,使幹部工作的民主化從選拔階段向決策階段延伸,較好地保障了縣委全體領導成員的民主權利,發揚和擴大了黨內民主,集體領導作用得到進一步加強。同時,幹部選任的決策人數由原來的11名增加到現在的32名,是原來的近3倍,且全委會委員來自不同的工作崗位,能從不同層麵了解提名人選的情況,不同角度考慮鄉鎮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狀況,提高了選人用人的準確性。選任主體的擴大,還可以有效堵住跑官、要官、找靠山升官的路子,對任人唯親現象能起到有效的遏製作用,有利於防止和克服少數人說了算的現象,使選任的結果更為公平公正。

(二)在選任形式上,實現了由議決製到票決製的轉變。長期以來,任免幹部大都采用議決形式。這種表決方式受客觀環境影響較大,實際工作中,參加表決的成員往往擔心跑風漏氣,得罪人,思想顧慮較多,不敢或不願公開表達自己的真實意圖,因而容易出現“一言堂”、個人說了算的現象,這也是長期以來,在幹部選任中集體領導原則、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難以真正落實的重要原因。無記名差額票決的最大特點,是議決分離、先議後決、一人一票、獨立完成,由於保密性和獨立性較強,參加表決的成員可以充分表達個人的意願,實現實質意義上的集體決策。推行差額票決製從製度上解決了少數人或個別的傾向性意見代表集體決策的問題,是對少數服從多數的黨委議事原則的具體化,同時也能逐步減少因幹部選任產生不必要的猜疑和隔閡,有利於促進班子的團結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