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生意好做,夥計難處。民間早已有了這樣定論。對朋友大方、仗義並沒錯,但要和生意分清,不能混為一談。或許每個人都有這樣的經曆,在經濟交往中,如果與不太熟悉的人有金錢的瓜葛,往往都會想到立個字據,而朋友間的交往,誰也不願提及或根本就想不到字據這個說法。這也是上個案例中造成老鄭和老劉友誼破裂的原因之一。
現代社會是個法製社會,朋友間的任何交往都要接受法律的製約,我們的友情也要適應這個法製的社會。作為朋友,我們必須轉換心態,不要讓友情為我們承擔太多的負擔。學會運用合法的手段維護友情,主動樹立借據和契約的意識。
劉琦和吳斌合夥做了一個文化項目,兩人“五五開”地各投資了八萬元,預算利潤可以翻番。兩個人各負其責。劉琦分管前期的購進原材料、找生產廠家、監製產品生產工作,吳斌分管發貨、訂單、收款。照理,這樣的生意本來雙方應該簽定一式兩份合同的。可是由於大家是多年的朋友關係,誰都不好意思開這個口,也就沒簽。
然而吳斌的資金隻到了六萬元,雖對先期的工作造成了困難,但劉琦還是通過向工廠賒賬的途徑予以解決。劉琦一將先期工作幹完,便將後期的工作向吳斌一移交,以為就可以坐在那裏幹等“分紅”了。
後來,吳斌把貨發走了,接著人也跟出去收款了。孰知這一走就是一年,期間有三個月杳無音訊。
劉琦天天打吳斌的手機聯係,但卻永遠得到的是手機關機的提示聲音。劉琦越想越害怕,開始假設他可能遇到的種種不測,其中最讓他擔心的是被人謀財害命。
誰知一年後,久違了的吳斌突然“從天上掉下來”了。看到一臉疲憊的吳斌,聽著他繪聲繪色地敘述一年裏所謂痛苦經曆的“流水賬”,劉琦知道這個昔日的朋友,已經和騙子沒什麼兩樣了。
當吳斌拐彎抹角地說到連本金都收不回來了的時候,劉琦感到了一種被朋友愚弄了的憤怒,兩個人也不依不饒,互相指責對方的不是,甚至動了手。
由此看來,朋友之間應謹慎對待生意場中的應酬。生意歸生意,朋友歸朋友。如果把友情滲透進了經濟交往中,就可能把友情抵押給了金錢,最後金錢吞噬了友情。所以,最好不要和朋友共同參與一件利益相關的事情,因為隻要有利益的地方必定有風險,有營利,也可能有虧損,這兩種可能性對朋友來說都很難一起去麵對。利益會帶來不穩定的東西,引起衝突,產生彼此間不應該有的不愉快;而虧損就更難一起承受了。
在經濟往來中,不管朋友是生意上的夥伴還是和自己沒有利益衝突的人,都要劃清朋友和生意上的界限。是朋友。那就明著算賬,與非朋友平等對待。這樣朋友還是朋友,生意還是生意,兩不相誤。隻有把朋友和利益之間的關係處理好,才能成為一個成功的生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