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2 / 3)

一絲譏笑出現在肖國雄的嘴邊,“我認為,我被控偽造證據、妨害作證,這項妨害司法罪潛在的受害者都是當地法院,因此當地法院與我有明顯的利害關係,而‘運動員不能同時做裁判員’。”

肖國雄賣弄起自己的學識來了,稱這個沒有法律規定,是學術界在探討的一個問題。

審判長答複:“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對《刑事訴訟法》有關問題的解釋,均沒有整體回避的法律依據。被告肖國雄的申請於法無據,予以駁回,並不得申請複議。”

肖國雄自有他的慣用計策,說:“那我申請審判長個人回避。”申請被駁回後,肖國雄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識,開始提出對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個人的回避要求,“我會書麵提出對你們的回避申請,我逐一申請,這是法律賦予我的權利!”

審判長以肖國雄的申請不符合《刑訴法》相關的規定為由再次當場予以駁回。

挺了挺腰板,伸長脖子的肖國雄大喊:“你不懂法,我抗議!”

他的喊叫迅速被製止。

齡子附在徐琳耳邊說:“你們家老肖啊,鴨子死了還嘴硬。”

徐琳全神貫注地注視著法庭上發生的每個細節,對齡子的話沒有作出什麼反應,她表麵平靜心底在激烈翻騰:怎麼看肖國雄都像一個熟悉的陌生人,熟悉的是他的能言善辯,陌生的是作為律師的這個樣子,一個從來不知道反省自己的律師。

劉征也很平靜甚至漠然,這種平靜是她對現實的失望帶來的,她覺得肖國雄最後還是會被無罪釋放的,她已經領教過肖國雄和他背後強大的權勢了。盡管她盼望看到肖國雄伏法,但看到肖國雄如此的戾氣,失望最終打敗了她的希望。她開始隱隱擔心:肖國雄如果無罪,鄭明會是什麼結果呢?

隨即,法庭進入調查階段。庭審分為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兩個階段,其中法庭調查包括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出示證據並質證等。

坐在公訴人位置上的是區檢察院的兩名檢察官。其中主訴人王小寧站起來,首先開始宣讀起訴書。起訴書指控被告肖國雄在南濱市北區看守所會見楊建軍時,誘導、唆使楊建軍編造公安機關對其刑訊逼供,並向楊建軍宣讀同案人秦懷玉等人的供述,指使楊建軍推脫罪責。為使楊建軍編造被公安機關刑訊逼供的供述得到法院采信,被告肖國雄還引誘證人作偽證,即編造楊建軍被林某某等人敲詐的事實,並要求樊小穗為此出庭作證;指使牛昆賄買警察,為楊建軍被公安機關刑訊逼供作偽證。被告人肖國雄的行為幹擾了楊建軍等二十五人涉黑案件審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肖國雄在履行刑事辯護職責中,為幫助楊建軍開脫罪責,編造楊建軍被刑訊逼供的虛假事實,偽造證據,引誘證人作偽證,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應當以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起訴書用了幾分鍾宣讀完畢。

“全是無中生有。”肖國雄激動地大喊。

徐琳暗自歎氣,他是真固執和說謊慣了。她多少還是了解肖國雄辦案的手段的,在家裏他接到案件的電話,就指使對方這樣做、那樣做,她問過肖國雄:“這不是作偽證嗎?”肖國雄得意地說:“不這樣做,不能達到目的。”

激動地站起來,“我對所有事實都有異議。”肖國雄高聲地提出。

審判長提示肖國雄可以坐下,“被告肖國雄,你可以對有異議的地方做歸納陳述。”

坐下後的肖國雄馬上提出:“在歸納陳述之前,我向法庭正式提交三個申請。”

審判長沒有直接回應肖國雄的“申請”,而是再次要求肖國雄對異議部分歸納陳述。

迅速地接過話頭的肖國雄說:“所有的事實都有異議。這些異議必須建立在我的三個申請之上,三個申請就能回答這些異議到底是什麼。”肖國雄堅持要求提交申請,並稱法庭如果不接受申請,他和他的辯護人將保持沉默,“你們直接把我判了就算了。”

審判長當時未允許。在沒有得到法庭的許可後,肖國雄依然堅持要提交申請,“如果不答應我這個基本的訴訟權利,那麼我在下麵的庭審當中就一個字都不說了,我也要求我的辯護人不要說話,完全由公訴方說吧。希望法庭尊重我的意見。”

這時,另一位審判員提醒肖國雄,庭審是由審判長主持的,希望肖國雄聽從法庭指揮。審判員說:“被告的要求可以在合適的時候提交,法庭會認真審查。”

“權利義務書上明明寫著的權利,你們為什麼要剝奪呢?”臉上傲慢不遜、語氣強硬的肖國雄反問,“如果你們沒有剝奪我這項權利,那麼在審理過程中我有權提出各種申請,是否采納,希望合議庭合議一下。”

旁聽席已有觀點不一的議論。批評者認為肖國雄故意刁難、藐視法庭,而支持者表示這是他應有的權利,是程序正義的必然。

這些,徐琳、齡子、劉征還有許一凡都聽到了,都靜靜坐著,聽著,看著。

按捺不住的齡子又輕聲對徐琳說:“好像在看電影的法庭戲一樣。”

“齡子,”徐琳開口道,“可以不要說話嗎?”

齡子點頭,“嗯。”

庭上庭下,都在注視著審判長。

審判長敲響了法槌,“現在宣布休庭十分鍾。”

此時,庭審開始還不到半小時。

“我不想再看到他了。”劉征對許一凡說,“太讓人絕望了,他是什麼人?一個律師,咱們的法律被他玩兒得滴溜溜地轉,看吧,結果他是無罪的。咱們走吧。”

許一凡握住劉征的手,“既然來了,就當長見識吧。”

劉征氣憤地說:“他是一個法律流氓。這個世道,流氓太多了。”

“你忘了鄭明對我們說的,肖國雄這次是人證、物證俱在,他逃脫不了的。”

“可你看見了他那德行,完全否認。”劉征聽到許一凡的話,稍許安穩了一些,但仍感到非常泄氣。

肖國雄還是那麼自信,甚至有些閑適。隻要自己不承認,法庭就拿自己沒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