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1 / 3)

南濱市北區人民檢察院起訴被告人肖國雄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一案在北區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

作為有著二十多年辯護經驗的資深律師,肖國雄的出庭受審成為眾多媒體關注的焦點。早晨八時過後,離開庭還有一個小時左右,來自全國各地的大批媒體記者便陸續來到北區法院門口,準備對庭審作相關的報道。

法院的北門廣場上,停著一輛車身上打著省法院字樣縮寫的白色依維柯,那是省法院的錄影車,鑒於此案的特殊性,省法院派專人錄影留存資料。

在法院門口的電子大屏上,顯示肖國雄一案將在該院的三號審判庭進行。

通往三號審判庭的路上部署了兩道安檢,入場者均須手執北區區法院發放的旁聽證和個人證件接受嚴格檢查,而被擋於警戒線以外的人群亦有專人巡視。

旁聽證早在開庭前一天下午發放完畢,隻有四十多名記者拿到了旁聽證。而開庭當日趕到的記者以及前來旁聽的外地律師、民眾,因沒旁聽證而難以進入法庭。

三號審判庭兩百餘個席位,如階梯禮堂成三個方陣排列,此時已座無虛席。三十多家媒體和法律界人士及相關人員,包括南濱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進入庭審現場旁聽。

九時,押解肖國雄的白色麵包車,被一前一後的兩輛警用越野車引入法院。當時天色雖已亮但薄霧低沉,通過濃密綠化帶的警車均開燈慢行。

看著霧靄,肖國雄心情並不陰霾,他自我感覺是個鬥士,是在為自己的榮譽而戰,自己“死”,也要“死”得光輝。他非常清楚自己的行為,也許觸及了犯罪的邊緣,但是他認為這個犯罪也是現行法律造成的,錯不在於自己。

輸掉官司可以,但不能把自己多年塑造的形象毀掉。肖國雄心裏在想。

他依然保持著往日的矜持、傲慢和戾氣,掩飾他內心真實的一切,此時他自己都覺得這樣的保持有些太過刻意。

做好了充分的準備,要靠自己而不再企望任何人,最後一搏。他這最後一搏,會引起律師界的軒然大波,這個他是清楚的。

警車進法院大門後,直接開到了第三審判庭門口。隨後,警車緩緩倒進了第三審判庭的一道側門,沒過多久,卷簾門就被拉下。

被兩名法警帶進法庭的肖國雄一進審判庭的側門,便向左側轉過頭來,在旁聽席上尋找什麼。他看到了徐琳和齡子,還有自己的幾個同事,這個時候他突然很想見到自己的兒子肖曉,轉念一想,肖曉沒來也好,他不想讓肖曉看到這一切。他笑著向他們招手,但隨即被警察製止。

他還看到了兩個人,劉征和許一凡夫婦。

劉征因在服刑期間表現好,獲得減刑。減刑出來不久,就得知肖國雄因偽證罪而被逮捕,她想看到這個訟棍受到法律的審判,給鄭明打了電話,夫婦倆千裏迢迢趕到了南濱。

徐琳看到肖國雄,心情極端複雜,站在被告席上的肖國雄比以前似乎消瘦了許多,略顯憔悴,他肯定承受了很大壓力,也苦思冥想迎接今天的到來。

法警將肖國雄手上的械具打開,清脆的金屬撞擊聲在審判庭內響起。

略微活動了一下雙手的肖國雄,用有些紅腫的眼睛環顧著審判庭,對於這樣的審判庭,肖國雄再熟悉不過了,如今站到了被告席上,他的身份由律師變成了嫌疑犯,肖國雄顯得有些不自在,但他的神態依然鎮定。

九點三十分整,公訴人和辯護人相繼入席,分列兩旁。書記員開始宣讀法庭紀律,隨後,全體人員起立,審判長及審判員進入審判席。

應肖國雄的請求,他沒有穿看守所的囚服,他放鬆地交錯著雙腳,那件有些寫意風格的套頭衫,讓他看起來不像是被審判的嫌疑犯,倒像是以生活裝示人的娛樂明星。

法槌敲響。審判程序正式啟動。

審判長核對了被告人身份,問肖國雄:“你因何事被刑事拘留?”

“南濱市公安局在抓捕我的時候沒有告訴我是什麼罪,就給我出示了一張拘留證旋即又是逮捕證。”

“你是什麼時候被逮捕的?”審判長接著問他。

自己是階下囚了?他心底抗拒這個事實,抵觸地說:“記不清了。”

審判長繼續問肖國雄:“是否收到起訴書等有關法律文書?”

盯著審判長,肖國雄開始固執起來,答非所問:“他們都沒有搞清楚我犯了什麼罪……”他想滔滔不絕說下去,被審判長打斷:“你直接回答收到還是沒有收到起訴書。”

肖國雄沒有回答,情緒激烈地提出將其案件移交南濱之外的其他具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審理的申請:“我的案是楊建軍案的衍生案,是從那個案子當中派生出來的。楊案與我自己的案子均由北區警方同一專案組辦理,存在利害關係,”肖國雄向法庭提出,“為了提高案件的透明度,就應當將我的案件移交到南濱以外的法院審理。”

他的話立即引來旁聽席上一陣熱烈的議論,多為肖國雄的表現喝彩。

肖國雄提高嗓門說:“希望南濱方麵把案件交出去,讓我的案件異地審判,以期取得公正的審理。”

對於肖國雄提出的申請,審判長似乎早已料到,馬上給予答複:“公訴人指控被告人肖國雄的行為地發生在南濱市北區,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本院依法享有管轄權,無需移交外地審理。被告人肖國雄提出的申請於法無據,予以駁回。”

法庭接著宣讀審判員、公訴人和辯護人的名單。“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人依法享有申請回避權、辯護權……”審判長告知肖國雄被告人的權利義務,隨後問道,“被告肖國雄對上述權利的具體內容都清楚沒有?”

“清楚了。”肖國雄發條般地機械回答道。

審判長繼續發問:“被告肖國雄是否申請回避?”

毫不猶豫的肖國雄說:“申請。”

“申請何人回避?”審判長隨即追問。

“申請北區法院所有人員集體回避。”語驚四座的肖國雄話音剛落,旁聽席馬上就傳來一片噓聲。

審判長審視著肖國雄,看著這個把法律玩弄於股掌之間的著名律師,問道:“申請回避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