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對付“惻隱之術”的方法就是通過打動對方的感情來影響交易過程進行。一般來說,對“惻隱之術”的各種表現可以本著人道主義的原則來進行關懷、民情,但感情是感情,生意還是生意,二者不能混淆,在交易條件上,不能讓的仍然要堅持原則,一絲一毫也不應讓步,這樣“惻隱之術”就失去了效力。
趁熱打鐵,趁火打劫
當談判進行到一定程度,彼此都說得無法有新的進展時,就是該做最後決定並結束談判的時候了,這時你就應該抓住時機趁熱打鐵,趁火打劫。當然,如何表達還需要一些技巧。
下麵列舉十一種方法:
(1)從正麵提出,並一再重複簽訂契約的要求。例如說:“我們已經互相同意每件事情了,那就簽約吧!如果現在不簽契約還要等到什麼時候呢?還有什麼要說嗎?”
(2)結束商議時,話不要說得太多。如果你隻顧說話,往往會忽略了對方所提出的意見。而且話太多也會被對方看成是一種焦慮的表現。
(3)假如對方不同意簽訂契約,就要分析原因,並詢問他問題所在。如果你給他一個說話的機會,他可能會解釋給你聽。
(4)要再三地向對方保證,現在結束談判是對他最有利的時機,並告訴他一些理由。
(5)大膽假設一切問題都已解決。如果你是買主,可以向賣主借一支筆來草擬已協定的內容,或者詢問他喜歡哪一種形式的支票。如果你是賣主,可以詢問買主希望將貨物送到哪個地方。
(6)和對方商議細節問題。例如如何草擬協定或者詢問送貨的地方。這表示重要的問題和價格都已經談妥了。
(7)采取一些結束談判的實際作業。例如售貨員可以開始寫售貨單,買方可以給賣方一張購貨單,並和他握手。這種實際行動有助於加強已經議定的承諾。
(8)告訴對方如果不快點簽約的話,就可能會發生利潤損失。有的人雖不為利潤所動,卻盡量避免損失。身為買主,你可以向賣主指出,你做的這麼一個慷慨的協議,已經超出權限之外了,如果拖延時日,你的上司可能會不同意的。另外也可以向賣主闡明如果早日簽約,一切都能夠做得更好些。另一方麵,賣主則可以用這種方法,例如時間上的限製、存貨可能會不夠等來暗示買主,請他快快做決定。
(9)提供某項特殊的優待作為提早簽訂契約的鼓勵。例如打折扣、分期付款、附送零件或者額外的服務等,並向他表示遲了就沒有了。
(10)舉個實例,暗示有人因為錯過機會而陷入困境,讓對方充分了解現在正是交易的最好時機。
(11)除非對方告訴過你許多次不願意現在就結束談判,否則不要輕易放棄努力。一個很著名的談判高手有一次說:他絕不輕言放棄,一直到對方至少說了七次“不”。
這些方法被全世界的談判者廣泛地運用著。他們帶著愉快、堅定、主動但並不傲慢的態度,暗示對方趕快結束商談,完成交易。
“改變談判者”策略
“改變談判者”是談判的一招,因為對方一旦習慣於和某個人交涉後,你再讓他和另一個“代打者”從頭開始,那樣會加重他的知難心理。
因此,談判局麵會對新上場的“代打者”有利。他不僅能夠抽回原先的讓步、提出新論點、延宕協議,甚至還可以改變談判的本質。而且,由於不可預知“代打者”是否會堅持先前他們的論點和協議,所以平添了對手的談判壓力。
朋友相處久了會習慣成自然,談判對手也是這樣。習慣對方後,可以猜得到對方會提出什麼樣的要求,以及對他會對你們的條件持什麼樣的態度。可是,換了“代打者”,情況將會大為改觀。你們不清楚“代打者”欣不欣賞你們?他說話算數嗎?與先前的人相比,是好還是壞?對方換人,代表什麼意義?老實說,就算先前的談判對手老唱反調,你們還是寧可和他接著談。
有一個采購經理,他就很擅長運用這個技巧。每回談判前,他總是囑咐下屬,先要提出很強硬的要求,使談判進展緩慢,然後等到談判陷入筋疲力勁談不下去的時候,經理再上場接手。對方一看,大驚失色,於是小心翼翼地應付他,深怕講錯話冒犯了他。這時候,經理便不慌不忙地“殺價”,要求提供更好的服務。通常,他的詭計能夠得逞。
話說回來,“代打者”上場也不見得全是壞事。有時候,“代打者”也可以讓談判“突破僵局”;當談判桌上氣氛過於火爆,“代打者”或許能適時“降溫”。
要是你的對手臨時調兵遣將,改變了談判的陣容,你該怎麼辦呢?
1.不要把精力投注在討論舊的爭執點上。
2.如果“代打者”不理會舊的協議,不要跟他生氣。過一會兒,他很可能會回過頭來再談。
3.你可以找理由,暫停會談,直到原先的對手再度出現以繼續談判。
4.事先預想,如果你的對手轉換的話,你要怎樣處理。
5.要是對方調兵遣將,你也可以考慮同樣的做法。
6.有所改變就說明有弱點。可以提出一項新的讓步方案,以試探虛實。
7.和“代打者”個別談判。
“改變談判者”是外交場合慣用的手法,商界人士也屢試不爽。
既要大碗,又要便宜
通常買方喜歡挑三揀四,賣方可不喜歡這樣。這種很挑剔的策略在以下情況裏行得通:買方要買一大堆貨,有五個賣家同時來競價。 比較這五家的低價之後,買方發現,每一家都有些貨物賣得貴一些,某些貨物賣得便宜一些,於是他們可以擬定三個選擇:
1.他們可以把買賣分散進行,每張訂單給貨品底價最低者。這樣做,進貨成本可以壓到最低,不過,行政管理的問題卻有些麻煩。
2.賣家如果降低某些高價貨物的底價,即可給他訂單。
3.進貨成本和總成本都要壓到最低。
大多數賣家對他們的標價判斷都不算有信心,以至於隻要買方提出要求,多半都能得到回應。事實上,賣家應該知道,買方並非希望多花一筆支出,把訂單分散出去,同時,某些貨物之所以底價很高,當然也有它的理由,業務人員應該向他們說明這些原因,如果這樣還不行的話,賣方也隻需要在價錢上讓一點步,買方就會滿意。
對於喜歡挑三揀四、吹毛求疵的客戶,賣方不妨采勸零和”對策,告訴客戶,要不就全部買下,要不就算了。不過,如果你的態度太過強硬的話,很可能招致負效應,這樣便會喪失原本有機會拿到的那部分訂單。
善用“換檔術”
當談判難以進展時,可以使用換檔術。所謂的換檔,就是在談判進行時設法改變中心議題。如果換檔技術嫻熟,那麼,不管任何談判,主導權都操縱在你手中。
前蘇聯的談判專家便是“換檔”的能手。在美蘇兩國限製核武器的談判中,他們便一再使出改變、轉移論點的“換檔”技術,縱橫全常這就是說,不管談判遭遇到何種困難,還是必須坐在談判桌前,繼續討論,直到有了結果為止。事實上,許多談判,如公司政府、自治團體以及各種工會間的談判亦是如此。即使談判無法獲致協議,因而演變至怠工、罷工等最壞的狀況,雙方仍須繼續努力,尋求一合理的解決方式。總之,就算是談判一度中止了,雙方還是得再坐上談判桌。假設你代表資方,那麼,對於勞方接二連三提出的薪資問題、醫療問題,乃至休假問題——這就是一種“換檔”,隨時改變議題的技術,你或許會感到不滿,窮於應付。然而,為了顧全大局,無論如何,你都必須做到“使談判繼續下去”的基本要求。
有時候,談判雙方或單方會急欲獲致某種程度的協議。譬如,你想買進對方所持有的某種頗具影響力的資產(公司、專利、土地、名畫、鑽石、古董或馬匹等等),那麼,為了使“換檔”的技術在談判中發揮效果,最重要的,就是不讓對方察覺到你的意圖。你可以顧左右而言他,可以裝作漠不關心的樣子,也可以聲東擊西。總之,如果被對方察覺到你“購買欲極強”的意圖,他必然會想盡辦法來對付你,使你難遂所願。
對方如果有意中止談判,便不可能眼睜睜的聽任你采取隨意改變話題的“換檔”技術,除非此一話題他甚感興趣,或者對談判本身非常重要。當然,如果你的談判對手是個經驗不足或缺乏衝力的人,那就另當別論了。
在非重要的談判中,當你想改變話題時,應事先向對方說明之所以改變話題的理由,以取得其諒解,進而毫無異議的接受你的提議。
在談判中,對方一旦退至防衛線上,你便等於向前邁進了一大步,取得優勢了。
美國的談判人員在日本往往吃虧,因為在反應上,他們經常會出現發窘或緊張的交頭接耳,相反地,日本人在這方麵則是天生的沉默高手。不過,你也犯不著像個日本人似的,為維護自己的利益而三緘其口。沉默究竟有什麼妙處?(1)沉默往往有鼓動對方開口的作用,並且可能使對方吐露出助益良多的情報。(2)沉默會使人對你的觀點產生信心,因而可能使對方讓步。(3)沉默可以打亂談判節奏,不失為一種策略上的逃遁方式。(4)沉默很容易讓對方想到最壞的打算。腦筋急轉彎:如果對方讓你吃悶葫蘆,那你要保持鎮定,不動聲色——要是想打破沉默的話,可以來個顧左右而言他,不要繼續原先的話題。
在決策擬定的過程中,縱使你得以全權處理,完全由自己定奪。但是,如果因為這樣就自作主張,絲毫不過問對方的意見,那就很可能會招來憤恨,最後落得對方了無趣味地接受決議。最上道的方式是使對方成為決策推斷的一環,讓他覺得自己是決策過程的一分子,並且他也體認到,最後會做這樣的決定,在某種程度上是屬於必然而無可避免的結果。麵對表現不佳的員工,這項策略尤其管用,就是讓失職員工參與處分的決定,而失職員工的最後結論可能是給自己兩條路,一是振作起來好好表現,一是卷鋪蓋走路;而不管他的最後抉擇是什麼,在他心裏都會覺得好過些,比較不那麼令人憤恨不平。
挽個套兒讓他鑽——設定期限法
有很多談判,尤其較複雜的談判,都是在談判期限即將截止前達成協議的。
談判若設有期限,那麼,除非期限已至,不然的話,談判者是不會感覺到什麼壓力存在的;所謂“不見棺材不掉淚”就是這個道理。
譬如,人平常都不怕死,雖明知每一個人終將難逃一死,但總覺那還是“遙遙無期”的事。然而,若有一天,醫生突然宣布,你隻有一個月好活了,這樣的打擊,是誰可以忍受的呢?
由此可見,當談判的期限愈接近,雙方的不安與焦慮感便會日益擴大,而這種不安與焦慮,在談判終止的那一天,那一時刻,將會達到頂點——這也正是運用談判技巧的最佳時機。
還記得美國總統卡特在大衛營與埃及前總統薩達特、以色列前首相比金所舉行的長達十二天的會議嗎?此一首腦會議的目的,是想解決以、埃之間對立三十年來的一切懸而未決的問題。這些問題十分複雜,因此談判一開始便進行的非常緩慢,經常中斷,沒有人有把握能談出什麼結果來,於是,主事者便不得不為談判設定一個期限——就在下個禮拜天。果然,隨著截止期限一天天的接近,總算有一些問題獲得了解決。而就在禮拜天將至前的一兩天,談判的氣氛突然變得前所未有的順利,更多的問題迎刃而解,而以、埃雙方也達成了最後的協議。
在如此重大談判的過程中,談判的“截止期限”依然能產生令人驚異的效果,所以,如果你也能將此心理運用在各種談判中,自然也可獲得預期的效果。
美國西部一名牛仔闖入酒店喝酒,幾杯黃湯下肚之後,便開始亂搞,把酒店整得一塌糊塗。這還不算,到後來,他居然又掏出手槍朝著天花板亂射,甚至對酒店中的客人口出穢言。就在大多數人一籌莫展之際,酒店老板——一個瘦小而溫和的好人,突然一步步的走到那牛仔身邊,命令他道:“我給你五分鍾,限你在五分鍾之內離開此地。”而出乎意料之外的是,這名牛仔真的乖乖收起手槍,握著酒瓶,踏著醉步離開酒店,揚長而去了。驚魂甫定之後,有人問老板:“那名流氓如果不肯走,那你該怎麼辦?”老板回答:“很簡單,再延長期限,多給他一些時間就好了。”
以上的故事隻能證明酒店老板的“運氣不錯”,但是,在談判中,這位老板的行為卻大有參考的價值。為了能使談判的“期限完成”發揮其應有的效果,對於談判截止前可能發生的一切談判者都必須負起責任來,這就是“設限”所應具備的前提條件。隻有在有新的狀況發生或理由充足的情況下,才能“延長期限”。如果對方認為你是個不遵守既定期限的人,或者你曾有過隨意延長期限的“前科”的話,那麼,所謂“設限”,對談判對手就發揮不了什麼作用。即使期限已到,也不會有人感到不安與焦慮,因為他們早已算準了你“不把期限當作一回事”。
你的談判對手或許會在有意無意中透露一個“截止談判”的期限來,譬如“我必須在一個小時內趕到機潮、“再過一個小時,我得去參加一個重要的會議”,這樣的“自我設限”不正給了你可乘之機。在這種情況下,你隻須慢慢地等,等著那“最後一刻”的到來便行了。當距離飛機起飛或開會的時間愈來愈近,對方的緊張不安想必也愈來愈嚴重,甚至巴不得雙方就在一秒鍾之內達成協議。此時此刻,你就可以慢條斯理的提出種種要求“怎麼樣呢?我覺得我的提議相當公平,就等你點個頭了。隻要你答應,不就可以放心地去辦下一件事了!”由於時間迫切,對方很可能便勉為其難的同意你的提議,不敢有任何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