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忽必烈的人才觀(3 / 3)

為什麼忽必烈在滅亡南宋之後,立刻改變了以前的用人政策呢?最現實的原因是,蒙古人最頑固的敵人南宋,最終被徹底消滅,漢人的作用大大降低,而且必須加以防範,蒙古人的地位和特權,必須提高和加強,使元朝成為真正意義上的蒙古朝廷。除此而外,還應從忽必烈自身找原因。忽必烈時代,維護傳統的蒙古貴族們,多認為忽必烈是一個漢化很深的貴族,後世許多學者也認為忽必烈漢化很深,並以其任用漢人作為依據。忽必烈的確采用了一些漢法,也使用了一些漢人,但同時他也采用了其他民族的製度,任用了一些其他民族的人才,如大理的土官製度,色目的稅收製度以及任用色目人為理財大臣等。但是,考察忽必烈,包括其用人政策,不僅要從他某一階段的表現來考察,同時也要把他的統治作為一個整體來考察。他在統治的第一、二階段中,確實重用了許多漢人,但他隻是根據當時他麵臨的任務及形勢,利用漢人來解決他麵臨的問題。南宋滅亡後,民族矛盾、階級矛盾的激化,使他不能不采取壓製漢族,提高和加強蒙古人的地位和特權,來鞏固蒙古貴族的統治。另外,我們從忽必烈的個人生活來說,他講本民族的語言,創造本民族的文字,讓別的民族學習蒙古語言;在飲食方麵,他是蒙古傳統上的暴食者,以至於晚年時變得奇胖無比;在婚姻方麵,他嚴格遵守蒙古習慣,所娶四位主要妻子都為蒙古人,即使在他死後,也如同成吉思汗一樣,埋入至今無人知曉的起輦穀。種種跡象表明,忽必烈並不是漢化兒,他在後期所采取的任用蒙古人統治元朝各個民族的做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二、用人方針的一般特點

他的確是一個蒙古人,隻是比別的蒙古大汗及貴族更開明、更有遠見,更懂得如何使蒙古人立於不敗之地。盡管忽必烈的用人政策因形勢變化而變化,但綜觀其全部統治時期,其用人方針有一定的規律可循,即形成了一定的使用人才的思想,具體表現在:

第一,重實才,輕學識。

這可以從三個方麵得到證實。首先,忽必烈廢除了科舉選士的選拔人才手段。中國自隋唐以來,曆代封建王朝都是以科舉考試作為選用人才的唯一手段,考試的內容也已經形成定式。這固然能選出一些通文化、政治、軍事、經濟等理論的人才,但理論並不等於實踐,久而久之,在選舉人才方麵出現許多弊病。忽必烈親眼目睹了以科舉選人才的南宋如何腐敗,同時又看到興科舉對維護蒙古人的特權地位十分不利,於是,以王鶚為首的漢族人士,雖三番五次請求立選舉法,忽必烈也“有旨令議舉行”,但“有司難之,事遂寢”(《元史》卷6《世祖本紀》)三……雖然是有關部門不允許,但如果忽必烈真心想興科舉,又有誰敢“難之”呢?這從一個方麵也表明,忽必烈在用人方麵不看重學識深淺,而注重實際能力。其次,忽必烈的人才多由吏出身,以吏出職為官,即吏員脫離吏職為官員,如至元十三年規定:“各路司吏……曆九十月,於都目內任用,六個月以上,於史目內任用。”(《元典章》卷12《路上運司吏出身》。)在地方上,散府和上州官吏一般出職任吏目,不符合任都吏目者,則出職為典吏,縣、司和上、中州的司吏出職,均為典吏。(《元典章》卷12《選取典吏司吏》。)在中書省、禦史台和樞密院的吏員,有令史、譯史、通事、知印等,他們的出職規則為“三考正七品,一考之上,驗月日定條,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為從八品,十五月以上正九品,十五月以下,十月之上為九品,添一資,曆十月以下為巡檢”(《元史》卷84《選舉誌》)四……以吏出職,吏員經過基層鍛煉,有豐富的實踐經驗,用此法選拔人才,也充分體現了忽必烈重實才的人才觀。再次,從忽必烈及蒙古人的哲學思想來說,蒙古人對實實在在、客觀存在的事物比較感興趣。在古代,由於他們對有些自然現象無法理解,便產生了薩滿教,以後之所以信仰藏傳佛教,關鍵在於它既能以宗教籠絡人心,又可以借助僧侶統治人民。在生產中,由於氣候對他們的畜牧業至關重要,所以他們尤其注重對天文的研究,忽必烈時《授時曆》的出現便是證據。忽必烈自己的哲學思想也是以實用主義為基礎的,他曾說“拯民者莫如實惠”,又在繼位詔書中表明“務實施德,不尚虛文”的觀點,充分體現出他以“實”作為解決問題的基點。另外,從他所用人才來看,大都為具有實踐經驗的人,如伯顏、安童、史天澤等等。所以重實才輕學識是忽必烈最主要的人才觀。

第二,重武將,輕文臣。

在忽必烈的朝廷中,樞密院主管軍事,所用人才都是武將,但在中書省、禦史台等機構中,也大量任用武將或將帥出身的人才,這在其他朝代的朝廷中是少有的。如禦史大夫塔察兒是蒙哥時期攻宋的主帥之一,也是跟隨忽必烈打敗阿裏不哥,為忽必烈鞏固汗位立下功勞的將軍與宗王;曆任中書省左、右丞相、平章政事的伯顏,也是滅宋、平叛的主要將軍之一。其他中書省的要員如闊闊、阿裏、阿術、阿裏海牙、忙兀帶等等,幾乎都是清一色的武將。在漢人中,受到重用的也有許多武將,如史天澤,從中統元年被任命為宣撫使,到其病故,幾乎每一次大的軍事行動都少不了他。降將劉整,官至參知政事。守衛襄陽、後因城破而降的呂文煥,以及以後的武將範文虎,都曾在中書省任職。忽必烈之所以以武代文,不僅因為他吸取了南宋重文輕武而導致覆滅的曆史教訓,而且也因他深知蒙古人是以軍事立國的,他的祖先們之所以能橫掃東西,建立橫跨亞歐兩洲的大帝國,靠的就是武力。忽必烈時期,雖然對僅僅依靠軍事立國的狀況有所改變,但與元朝境內的其他民族相比,軍事仍是他們的優勢。於是他揚長避短,發揮優勢,以軍事力量、軍人出身的人才治理國家,以鞏固其得來不易的政權。

第三,重實用,輕品德。

這一點,實際上也正是忽必烈在用人問題上很自然的一種態度。忽必烈在當時雖然對儒家文化很欣賞和尊重,但是作為一個蒙古貴族,他的倫理道德觀念,與儒家的倫理道德觀念,差距很大。特別是在用人這個問題上,表現十分明顯。例如他先後任用阿合馬、盧世榮、桑哥總領全國財政,他們以搜刮人民財物為己任,以滿足忽必烈時期浩大的政治、軍事費用。這些人賣官鬻爵、朋比營利、搶男霸女的行徑,忽必烈也早有所聞,然而他從不以為是問題。這當然與忽必烈以經濟為軍事服務的指導思想密不可分,但他不聽勸告,連續任用這類人,這正說明作為蒙古草原貴族與漢族大臣之間,在倫理道德標準方麵的分歧。根據蒙古草原貴族倫理道德標準來看,作為屬下隻要不反對主人,作為官員和王公隻要不反對可汗,不侵害大汗的利益,這就算維護了遊牧社會倫理道德的基本原則,其他問題,都算是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