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叛變之後,忽必烈在對待漢人官員的態度上,雖有一定的變化,但總的方麵,仍堅持了蒙漢官員並重的政策。在伐宋的過程中,由於客觀條件的要求,在重用漢官方麵,特別是在重用南宋降官方麵,是十分成功的。從呂文煥開始,以後的宋淮西製置使夏貴、朱煥、範文虎等等,都被忽必烈重用,成為滅宋的重要力量。而且一改過去對頑強抵抗的城市,一旦攻下,即縱軍大肆殺掠的政策,這對滅宋戰事的順利完成,都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忽必烈即位以後,在十四年的漫長歲月中,他始終不急於發動對南宋的決戰,甚至不同意一些要求滅宋的建議,而是經過了漫長的等待和準備,這是為什麼呢?這也反映了忽必烈的深思熟慮。
中國曆史上改朝換代的戰爭,一般是在幾年,甚至兩三年之內就完成了的。北宋時期,遼、西夏雖然與北宋是對立的政權,但西夏割據於甘寧,遠離北宋腹地,遼朝雖然地域廣闊,也隻是北部邊疆的邊患,均不具備與宋朝在中原爭奪統治全國的資格。南宋時,金朝雖氣勢洶洶,將宋朝皇帝趕過了淮河流域,構成了對南宋的威脅,但金朝所麵對的南宋,其勢力從總體上,仍超過了金朝,而且西夏在其西側,也給他以威脅,金朝統治者雖有奪取全國政權的意願,卻是可望而不可即,且不久即受到蒙古的打擊,並最終為蒙古所滅。而忽必烈時期的蒙古與南宋的態勢,與遼、西夏、金朝與宋的態勢,卻大不相同。忽必烈即位時,蒙古不僅據有了西亞、中亞、新疆、蒙古、西藏,統一了除江淮以南四川中部以東地區之外的廣大中原地區,而且蒙古人在江淮之間,也有很大的勢力。但是忽必烈在即位之後,並不急於對南宋發動大規模決戰,不急於統一全國,而是在與南宋不戰不和、時戰時停的狀態中,拖延了十四年之久,然後發動了大規模的決戰,並僅僅在一年多的時間,以摧枯拉朽之勢,消滅了南宋政權,實現了全國的統一。忽必烈即位後不能即時向南宋展開進攻,首先是因為阿裏不哥、海都以及李等的相繼叛亂,迫使他不得不首先全力對付內部的威脅和心腹之患。同時他也認識到,鞏固他的政權,首先是要得到中原廣大人民的認可,而中原地區所需要的,是恢複生產、發展經濟、健全各種製度、建立各種機構,使中原各地政治、經濟走上正軌,社會得到安定,有了這個基礎,才能有力量與南宋抗衡。忽必烈屢屢不敢貿然向南宋發動決戰的另一個潛在的重要因素,是民族關係問題。南宋政權,在當時的情況下,並不僅僅是一個一般的政權,實際上,從金朝到忽必烈建立蒙古政權,南宋政權始終是中國的正統,是漢族的代表,是漢族保衛家園,抗拒北方遊牧民族南侵的指揮中心,所以江南廣大群眾,首先是把南宋政權當做一個民族的象征來保護的。從金朝到蒙古時期,南方的民族意識得到空前加強,漢族的反抗也是十分激烈的。而且南宋政權的存在,對北方的漢族,有形無形也有很大的影響,對這一點的認識和了解,也是使忽必烈不敢輕易與南宋進行決戰的重要因素,也是他長期以來一直力主與南宋簽訂合約,而不大規模訴諸武力的重要原因。隻是在他所控製地區的經濟有了一定發展,社會比較安定以後,特別是在以呂文煥等為首的抗蒙英雄投降後,才將滅宋任務提了出來。而且他的伐宋詔書中特別宣告:“襄陽既降之後,冀宋悔禍,或起令圖,而乃執迷,罔有悛心,所以問罪之師,有不能記者。”直搗臨安的決策首先是由漢族官員提出來的,他在接受這一建議時,又反複征求了漢族諸大臣的意見,並且在戰爭過程,特別重用漢族大臣,特別優待投降的漢族將領。這一點,反映出忽必烈是一個很能掌握當時的民心、民意,善於處理民族關係的少數民族政治家。
二、建立元朝
1206年鐵木真在斡難河源被推為成吉思汗,當時所建立的政權稱作“也客·蒙古·兀魯思Yeke Mongghol Ulus”即大蒙古國,我們也可以稱之為蒙古汗國。這種汗國,實際上是自匈奴以來蒙古高原的遊牧民族,所建立的以單於(或可汗)為首領的遊牧草原貴族分封製政權的繼續,這類政權的特點,就在於它的鬆散性、遊移性,並保存有一定的軍事民主主義,機構簡單而適用。經過窩闊台、貴由、蒙哥,特別是在窩闊台時期,由於蒙古消滅了金朝,而且占據了南宋大片領土,勢力擴張至廣大農業和漢族地區。為了適應這種狀況,蒙古繼承和吸收了金朝和中原的統治機構和法律,以治理和統治廣大農業區。但從這種政權的總體看,仍是一種以草原遊牧貴族為主導的、軍事民主主義的汗國政權,它的總的趨向,還是想使廣大農業和漢族地區適應草原遊牧貴族的需要。1260年忽必烈即汗位於開平,標誌著以草原遊牧貴族為主導的軍事民主主義的分封製汗國政權,已經發生了某些實質性的轉變,而且從忽必烈所實行的政策看,這個政權正朝著由草原遊牧貴族汗國型,向封建地主中央集權帝國型轉變。在忽必烈即皇帝位的詔書中就指出:“朕惟祖宗肇造區宇,奄有四方,武功迭興,文治多缺,五十餘年於此矣。”這表明忽必烈已經認識到,過去的政權、法製已不適宜於當前的需要,所以他主張“祖述變通,正在今日”,並建元“中統”,“法春秋之正始,體大易之乾元”。實際上在忽必烈建元後,即按劉秉忠、張文謙、王磐等諸儒生的建議,設立朝綱、法製、官製,應該說,蒙古政權發展到這個時期,其政權由草原遊牧貴族軍事民主主義汗國型,向封建地主中央專製帝國型的轉變,已經實現了,但是,這個政權仍然保持了“蒙古國”的民族色彩。1271年,也就是忽必烈接受劉整等圍攻襄樊,為消滅南宋做最後準備的時刻,為了以更加正統的、全中國政權的麵目出現於南宋百姓麵前,接受劉秉忠、王磐、徒單公園等的建議,避免了國號中的蒙古字樣,減少了民族色彩,改國號為“大元”,以強化漢文化和正統地位的色彩。他在建國號詔書中稱:“誕膺景命,奄四海以宅的;必有美名,紹百王而紀統。肇從隆古,匪獨我家。且唐之為言蕩也,堯以之而著稱;虞之為言樂也,舜因之而作號。馴至禹興而湯造,百名夏大以殷中。世降以還,事殊非古。雖乘時而有國,不以義而製稱。為秦為漢者,著從初起之地名;曰隋曰唐者,因即所封之爵邑。是皆徇百姓見聞之狃習,要一時經製之權宜,概以至公,不無少貶。我太祖聖武皇帝,握乾符而起朔土,以神武而膺帝圖,四震天聲,大恢土宇,輿圖之廣,曆古所無。頃者,耆宿詣庭,奏章申請,謂既成於大業,宜早定於鴻名。在古製以當然,於朕心乎何有。可建國號曰大元,蓋取《易經》‘乾元’之義。茲大冶流形於庶品,孰名資始之功;予一人底寧於萬邦,尤切體仁之要。事從因革,道協天人。於戲!稱義而名,固匪為之溢美;孚休惟永,尚不負於投艱。嘉與敷天,興隆大號。”
這篇詔告集中反映了忽必烈圖整個中國之統一,以自己為中國正統法製繼承人的思想。詔書中暗含著對原來使用“蒙古”一詞的解釋,他認為原稱“蒙古”,就如“為秦為漢者,著從初起之地名,曰隋曰唐者,因即所封之爵邑。是皆徇百姓見聞之狃習,要一時經製之權宜”,並不完善。而“元”則取《易經》“乾元”之義,表示蒙古所建新朝至大無比,“奄四海以尊”,“紹百王而紀統”,自認是中國曆代王朝的正統繼承者。
忽必烈正式改大蒙古國號為元,這當然是漢族大臣們的策劃和建議,但同時也反映出了一個事實,即由成吉思汗開始建立的蒙古國,經窩闊台、貴由、蒙哥的統治,到忽必烈時,正式瓦解,忽必烈正式承認自己僅僅是元朝即中國的皇帝。這個過程實際上從貴由汗時就開始了,到蒙哥汗時,加快了這個步伐,而忽必烈從即汗位開始,原來的大蒙古國就處於瓦解狀態,改國號為大元,實際上就是承認了這個事實。
三、完善和創建各種管理製度
自鐵木真被立為汗之後,向西向南進行了大規模的擴張活動,蒙古國的官製為適應其發展,特別是適應向漢族中原地區的發展,逐漸由簡到繁,由單一到複雜,並吸收中原製度,最後使用繼承和發展了中原曆朝官製。
在忽必烈之前,蒙古國的行政官製的發展可分三個階段。初期階段是1206年鐵木真被立為汗時,為了適應當時草原貴族統治的需要,隻設各級劄魯花赤,即各級斷事官,掌握民事訴訟、刑獄,此外是各種各類的“怯薛”,即親信內臣分管各項事務。而軍事組織,則主要是草原遊牧部落傳統的兵民合一的千百戶製。實際上在成吉思汗後期,特別是在窩闊台即位後,官製發生了大的變化。滅金以後,為了適應新的情況,蒙古國的行政和軍事製度,也做了適當的調整,並且在原金朝統治地區和其他漢族地區,保持了金朝和漢族的州縣行政設施。大斷事官在窩闊台時,仍是中央主持政務的主官,“凡軍國機務,悉決於斷事官”。1234年,窩闊台命失吉忽為中州斷事官,“主治漢民”(《聖武親征錄》)。設治於燕京,“鑾輿尚在和寧,中原數十百州命係焉”馬祖常:《薩法禮碑銘》,《石田集》卷14……以後窩闊台又曾任命漢人劉敏行尚書省,與牙剌瓦赤同治漢民。(《元史》卷153《劉敏傳》。)1231年窩闊台采用漢官製,“始立中書省”,以耶律楚材為中書令,鎮海為左丞相,粘合重山為右丞相,但中書令卻仍然位於大斷事官之下,同時設立十路課稅所,“凡州郡宜令長吏專理民事,萬戶府總軍政,課稅所掌錢穀,各不相統攝”。(《元史》卷146《耶律楚材傳》。)
至蒙哥汗時,蒙古國官製的建設進入第三個階段,除蒙古本土外,在蒙古大汗統治下,分為三個大行政區,即燕京等地行尚書省,治中原漢地;別失八裏等處行尚書省,治畏兀兒至河中地區;阿姆河等處行尚書省,治阿姆河以西波斯等地。在中原地區,也即燕京等地行尚書省所轄地區,地方行政管理機構有路、道,而且各路遍置達魯花赤,以行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