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征大理之役,由於四川、雲南地形險惡,交通不便,且民族眾多,部落繁雜,所以行軍打仗十分艱苦。姚燧概括這次行軍說:蒙古大軍“經吐蕃、曼陀,涉大瀘水(怒江和瀾滄江),入不毛瘴喘沮澤之鄉,深林盲壑,絕崖狹蹊,馬相縻以顛死,萬裏而至大理。歸由來塗,前行者雪深三尺,後至及丈,峻阪踏木為梯,衛士多徒行,有遠逾千裏者,比飲至略畔,最諸軍失馬幾四十萬匹。”姚燧:《牧庵集》卷17《光祿大夫平章政事商議陝西等處行中書省事贈恭勤竭力功臣儀同三司太保封雍國公諡忠貞賀公神道碑》。這次戰爭不僅結束了雲南地區五百餘年與中央王朝若即若離的半獨立狀態,恢複了中央王朝的管轄,而且鍛煉和提高了忽必烈的軍事指揮能力,為他培植了一批軍政骨幹,提高了他在蒙古軍中的威望。
四、配合蒙哥征宋
從大理回師後,根據蒙哥汗的指令,忽必烈仍然駐守於金蓮川。但這時他的地位又有了很大的變化,一方麵他繼續得到蒙哥的重視和支持,另一方麵,征伐大理的成功,使他的政治聲望進一步提高,實際力量也有了很大的充實。他開始埋頭於積蓄自己的勢力,以利將來的發展。
他的駐地金蓮川,地扼蒙古進入中原的要道,是蒙哥中央政府與中原地區的聯結點,占有十分重要的戰略地位。1256年初,他又在桓州(今內蒙古正藍旗西北)東,灤水北岸的龍崗,興建城池,屯駐兵民,修成後命名開平,這一舉措實際上是忽必烈鞏固自己的根據地,擴大勢力的重大步驟。
忽必烈在蒙哥即位後短短的六年中,經過討平大理,在軍事上擁有了重兵,掌握了部分軍事大權;在管理中原民事,特別是在管理和經營自己的關中封地中,取得了明顯的成績;籠絡了一批漢族知識分子,獲得了很高的威望,擁有了雄厚、廣大的勢力範圍。這一方麵為忽必烈今後的發展,創造了條件,同時也招來了統治階層內其他集團的嫉恨。一些親貴傳言忽必烈“深得漢土人心,財賦盡入王府,和支大於本,不利朝廷”(《蒙兀兒史記》卷6,第62頁)……蒙哥聽信讒言,竟於1257年派阿蘭答兒及劉太平,在長安設鉤考局,審查忽必烈封地關中,以及由史天澤為經略使的河南地區的財富,“大開告訐,誌傾藩邸”(《蒙兀兒史記》卷6,第62頁)……忽必烈對此十分惱怒,但最終仍聽從姚樞之策,將妻兒老小盡數送往和林居住,並親自朝見蒙哥,表明自己的清白和無辜。忽必烈此舉,得到蒙哥的諒解,遂解散鉤考局,而忽必烈也從中吸取了教訓,將自己在河南和關中所立各種官府大量縮減,以釋蒙哥的疑心。一場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顯然得以緩解和消除。但忽必烈與其他覬覦皇位的諸王貴族之間的明爭暗鬥,仍在或明或暗地繼續進行。
自蒙哥繼承大汗後,右手諸王中,除按都之外,察合台係、窩闊台係諸王對他繼承汗位雖仍是憤憤不平,但矛盾並未激化,隻是對他敬而遠之,從總體上還能保持平穩;蒙哥的弟弟旭烈兀根據他的命令,對西亞的征伐,一路順風,不斷取得勝利;1254年忽必烈伐大理也取得決定性勝利。在這個形勢下,實際上為蒙古汗國統治者最不能安心,感到威脅最大的,還是當時中國南方,也即南宋政權的存在和反抗。所以從1254年(蒙哥四年)開始,有跡象表明,蒙哥逐漸將其注意的重點轉向了對南宋的戰爭。
1254年底,他將一批“可以慎固封守,閑(嫻)於將略”的漢族將領的防務,進行了調整,進一步加強了中原地區與南宋接界地區的防務,其中如“擢史樞征行萬戶,配以真定(今河北正定縣)、相(今河南安陽市南)、衛(今河南汲縣)、懷(今河南沁陽縣)、孟(今河南孟縣)諸軍,駐唐(今河南唐河縣)、鄧(今河南鄧縣);張柔移鎮亳州(今安徽亳縣);權萬戶史權屯鄧州;張柔遣張信將八漢軍戍潁州(今安徽阜陽)”等,已經為向南宋發起進攻,作了軍事上的布置。
1256年(蒙哥六年)諸王亦孫子(拙赤合撒兒之子)、駙馬也速兒等建議伐南宋,蒙哥遂決定大規模伐宋。1257年,蒙哥命兩路大軍伐宋,一路由宗王塔察兒統帥,由河南南下攻打樊城,當時正值霖雨連月,難於作戰,無功而返。另一路由元帥卜鄰吉統帥,自鄧州南下,攻過漢江,但遭遇宋軍頑強抵抗,攻勢受阻。
1258年(蒙哥八年),蒙哥的弟弟旭烈兀攻入八格達,消滅阿拔斯王朝哈裏進政權,“擒其王,遣使來獻”。西方戰事的順利進展,鼓舞了蒙哥的雄心,遂決定親征南宋,並決定由他自己率大軍入西川向東進擊,由忽必烈率張柔等軍由河南攻鄂,由塔察兒率軍一支攻荊山。這年夏四月,蒙哥汗離開和林南下,由東勝(今內蒙古托克托,古雲中)過黃河,駐蹕於六盤山,集中兵力後,分三道入蜀。到年底,西蜀戰事雖有進展,但塔察兒一軍卻未能過江。於是蒙哥命忽必烈“統諸路蒙古、漢軍伐宋”(以上均見《元史》卷3《憲宗本紀》。)把伐宋的東路各路大軍,都交由忽必烈統帥。
蒙哥的這一舉措,對忽必烈以後的發展,關係十分重大。因為自蒙哥繼汗位後,雖令忽必烈“領治蒙古、漢地民戶”,並未讓他管軍。征大理時,忽必烈雖曾一度掌握有一定數量的軍隊,但大理平定後,這部分軍隊的指揮權,也是很有限的。這一次,擁有了伐南宋東路諸軍的總指揮權,這給以後忽必烈與阿裏不哥爭奪汗位,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同時也表明,蒙哥對忽必烈是信任的,而且寄以很大希望。
這裏有必要對自忽必烈征大理獲勝之後,到蒙哥去世這一段時間內,忽必烈與蒙哥之間的關係,進行一些探討。在研究者中有一種比較普遍的看法,認為在這一段時期中,忽必烈與蒙哥之間,存在著尖銳的矛盾和鬥爭。這種矛盾是“蒙哥與忽必烈爭奪漢地的矛盾”,特別表現在蒙哥命阿蘭答兒在陝西、河南等地“鉤考”錢穀和不讓忽必烈參加伐南宋之役這兩件事上。(陳得芝、王:《忽必烈與蒙哥的一場鬥爭》,載《元史論叢》第一輯,中華書局1982年版。)《元朝史》亦持此說(見該書上冊第180頁)。周良霄著《忽必烈》(吉林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周良霄、顧菊英著《元代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均認為不僅有矛盾,而且忽必烈“被褫奪了軍權”。
對這兩件事,我們在前麵已做了敘述,並分別表達了看法,由於問題涉及麵廣,仍有必要再進一步綜合起來加以探討。
我認為,“鉤考”一事,反映了蒙古貴族中一部分守舊派,對忽必烈重視和依重漢族儒生官員的不滿,甚至可以將其看做是“反映了蒙古統治者在如何統治中原漢地問題上的兩種態度。”但將其誇大為“蒙哥與忽必烈爭奪漢地的矛盾”的大暴露,根據並不充分。而對所謂蒙哥伐南宋之役不讓忽必烈參加一事是否確實,首先需要搞清楚。至於將此事引申成蒙哥“解除忽必烈兵權”,是“奪回中原軍政權力的努力的一個重要步驟”(《忽必烈與蒙哥的一場鬥爭》,載《元史論叢》第一輯。)之說,我認為也有過分之處。
1.《史集》曾有一段記載,認為蒙哥親征南宋時,起初並未用忽必烈統兵,後來塔察兒戰敗,始任命忽必烈領軍。(參見《史集》下冊,第269頁。)《元朝史》亦采用此說。(參見《元朝史》上冊,第180頁。)但是《史集》此說太籠統,不甚確切。按《元史》所記,蒙哥六年(1256年)決定大規模伐宋,次年蒙哥並未親征,隻是派出塔察兒等兩支部隊攻宋。雖戰而無功,卻無以忽必烈代塔察兒之事,而且無任何理由非要忽必烈率軍出征才算合理。1258年蒙哥親征,同時命忽必烈和塔察兒各率軍從東路攻宋,不存在蒙哥親征時不讓忽必烈率軍之事。此次親征中,塔察兒無功,始命忽必烈指揮東路各軍。這個記載時間具體,層次分明,較之《史集》,其可信程度更大。而且《史集》隻是說,在決定南征的忽裏勒台上,別勒古台那顏建議,由於忽必烈已經出征過一次,“如今他正患腳疾,若蒙降旨,他就可以回家去了”(《史集》第2卷,第268頁。)僅此而已,並無任何奪他兵權之意。
《元史·不忽木傳》記載:“世祖威名日盛,憲宗將伐宋,命以居守。燕真(不忽木之子——引者)曰:‘主上素有疑誌,今乘輿遠涉危難之地,殿下以皇弟獨處安全,可乎?’世祖然之,因請從南征。憲宗喜,即分兵命趨鄂州。”(《元史》卷130《不忽木傳》。)這一段記載,雖提到蒙哥曾有過忽必烈“居守”之意,但未曾實現,對《史集》之說是一個否定。這段記載還說,當忽必烈要求隨大汗南征後,蒙哥汗“喜”,其中並未暗含蒙哥不許他參加南征是因為不讓他掌握兵權,或有“解除忽必烈兵權”之意。
2.有人認為忽必烈征大理後,被蒙哥解除了兵權。此說也不全麵。從蒙哥方麵來看,蒙哥汗對忽必烈是信任的。在他即位的第一年即任命忽必烈“領治蒙古、漢地民戶”(《元史》卷3《憲宗本紀》。這個權力雖帶有一定的封爵的意味,但這畢竟是蒙哥汗相信忽必烈適合於管理漢地民戶的一個重大舉措,反映了對忽必烈的信任。次年又命忽必烈征大理,並調撥以大量軍隊,從此忽必烈即在中原地區掌握了一定兵權。平定大理後,根據慣例,蒙古軍各回所部,不存在追回忽必烈兵權的問題。而且,一般情況下蒙古親王在當時均有屬於自己的一定部曲,實際就是自己的軍事力量,不存在忽必烈在征大理後被解除了兵權的問題。
此外,蒙哥與以前各蒙古汗一樣,都以和林作為自己的都城,而且都以大蒙古國的可汗自居,漢地在他們看來,僅是其統治下的一部分。蒙哥與窩闊台有點相似,都很重視對漢地的管理,這也主要是把漢地作為其重要財源。忽必烈雖被任命“領治蒙古、漢地民戶”,其權力卻不比拔都等西部諸王。西部諸王既管軍,也管民,而忽必烈在漢地則隻管民,軍事的直接指揮權,仍然在大汗即蒙哥汗手中。《元朝史》將蒙哥“命皇弟忽必烈領治蒙古,漢地民戶”一事,直接說成是“命忽必烈統蒙古、漢軍鎮中原”,見該書上冊第179頁。)也有說“蒙哥把漠南的軍事經營完全交由忽必烈”,見(《元史論叢》第一輯,第55頁。)這些說法是不確切的,兩者差別是很大的。燕京等處行尚書省事的官員,均為蒙哥直接任命;軍事指揮權也在他手中。例如他直接任命“茶寒、葉了幹統兩淮等處蒙古、漢軍,以帶答兒統四川等處蒙古、漢軍,以和裏統吐蕃等處蒙古、漢軍”。這些都與忽必烈同時任命,而且管軍與管民,職責十分清楚。就是在忽必烈征討大理時,也並未將整個漢地的兵權及行政權交給忽必烈,忽必烈這時的身份,仍是在漢地有直接封地並對中原漢地民戶有一定管理責任的一位親王。再如前麵曾提到過的,1254年蒙哥直接“擢史樞征行萬戶,配以真定、相、衛、懷、孟諸軍,駐唐、鄧。張柔移鎮亳州。權萬戶史權屯鄧州”等。這些針對南宋的軍事調遣和行動,均由蒙哥親自掌握。這也說明,當時的忽必烈並未掌握漢地的蒙古軍隊。即使存在蒙哥汗最初未讓忽必烈參與南征之事,那也是完全正常的一種安排,說不上是蒙哥“奪回中原軍政權力”的“重要步驟”。
根據以上分析,我認為不存在忽必烈掌管“蒙古漢軍鎮中原”或蒙哥把“漠南軍事經營完全交由忽必烈”的史實,因而也就不存在蒙哥要與忽必烈“爭漢地”的問題。
3.至於對忽必烈封地陝西行省財務錢糧的理算,不無蒙古貴族們忌恨和誣陷的因素。但是第一,對地方錢糧的理算,是蒙哥上台後的一項重要措施。從記載看,蒙哥此人較之其他蒙古可汗比較注重儉樸廉潔,《元史》說他“不樂燕飲,不好侈靡,雖後妃不許之過製”。他的主要支持者拔都向他要銀萬錠購置珠寶,他隻給了千錠,並將此千錠充年終的歲賜。蒙哥六年,他所親信的諸王塔察兒、駙馬帖裏垓“率軍過東平諸處,掠民羊豕。帝聞,遣使問罪”。蒙哥八年“皇子阿速帶因獵獨騎傷民稼,帝見讓之,遂撻近侍數人”(以上均見《元史》卷3《憲宗本紀》)……《史集》也記載蒙哥命令地方“收稅人和文牘吏,不得徇私褊袒,不得收受賄賂”(《史集》第2卷,第260頁)……可見他的儉樸是真的,他對貴族官員的要求是嚴格的、一貫的,並不是專對忽必烈及其手下。早在蒙哥四年,他就開始對一些部門和地方進行“理算”。七月曾“詔官吏之赴朝理算錢糧者,許自首不公,仍禁以後浮費”(《元史》卷3《憲宗本紀》)……至蒙哥七年,有官員檢舉忽必烈封地財務錢糧有問題,蒙哥遂派阿蘭答兒等到京兆、河南理算錢穀。這次理算錢穀應該說是幾年來蒙哥進行的範圍極廣的理算活動的一次正常運作。何況這次鉤考範圍,既有忽必烈的封地京兆,還有不是忽必烈封地的河南,而清查的對象,主要是忽必烈所重用的漢族大臣們,即所謂“入讒者言,謂王府諸臣多擅權為奸利事”(《元朝名臣事略》卷7《平章廉文正王》。)並非把矛頭對準忽必烈。當然按照打狗看主人的觀點來審視這件事,似也有對準忽必烈之意。但是,根據當時忽必烈的地位來看,即使理出了很大問題,按蒙古貴族當時的行事準則,對忽必烈本人的政治地位,也不會有任何影響。但由於阿蘭答兒等對漢族官員們的偏見和忌恨,他們對京兆、河南官員大加鉤考,涉及和打擊麵過寬,而挨整的京兆、河南等地的官員,都是以後忽必烈的重臣,對此他們當然耿耿於懷,將其嚴重性大加渲染。所以我認為,所謂“蒙哥與忽必烈爭漢地”之說,顯然是忽必烈左右的漢族知識分子誇大自己的作用和功勞的不實之詞。
總之,蒙哥即位後,對忽必烈是信任的、重用的,所謂解除忽必烈的兵權一事,並不存在;所謂阿蘭答兒理算京兆、河南錢糧一事,最多隻是在蒙古統治集團內,一部分貴族反對忽必烈的鬥爭,或者是反映了蒙古貴族與漢族官吏、儒士之間的矛盾和鬥爭,算不上是蒙古統治集團內最高統治者之間的矛盾和鬥爭。
如果真如有些人所說,蒙哥與忽必烈有很大矛盾,則蒙哥就不會在短短的在位八年多的時間中,任忽必烈由掌管民戶,到掌握了兵、政、財各方麵的大權;不會聽任他籠絡一批文臣武將和私屬、智囊;如果真有很大的矛盾,絕不是靠忽必烈“盡王邸妃主自歸朝廷”(《元史》卷158《姚樞傳》。)就能消除的;也不會準許他在戰略要地修建基地——開平;也不會到死也沒有指定自己的子孫和其他人為大汗法定繼承人。這一切都說明,蒙哥對忽必烈是坦然相待的。
總之,蒙哥與忽必烈之間,並無重大矛盾,更難說有什麼鬥爭。也正因為如此,蒙哥親自率兵入川伐宋,而將東部戰線全部交給了忽必烈,並且在相互協調和支持下,忽必烈的東路諸軍取得了重大進展。
1250年初,忽必烈命張柔率軍出虎頭關(今湖北麻城市東北)南下,由東北攻鄂,忽必烈親率大軍出大勝關(今河南羅山縣南)南下,從西北攻鄂。
此次進兵,忽必烈嚴令軍士不得濫施屠殺、騷擾居民,命楊惟中、郝經等名士,宣撫江淮,穩定人心,又命必赤孫貞為督軍,監察軍紀,“有軍士犯法者,貞縛致有司,白於帝,命戮以徇,諸軍凜然,無敢犯令者”(《元史》卷4《世祖本紀》一)……忽必烈還將沿途所俘淮南軍民,悉數放歸,深得淮南民心。因此,忽必烈所率大軍,進展十分順利,自入大勝關,攻占黃陂,由陽邏渡江,隻用了10天時間,先張柔軍進至鄂州城下。鄂州城南守城軍民拚死抵抗,正在此時,蒙哥在攻宋前線合州釣魚山(今四川合川縣東)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