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統兵用人(2 / 3)

【注釋】

①信:果真,的確。

②恃(shì):依賴,仰仗。

【當代闡釋】

賞罰分明,用人之本

戰爭需要鐵的紀律。要想使得某項主張得以貫徹,必須抓住兩點:首先是要一而再、再而三地申明道理、做法,讓人們知道如何行動;其次便要照章辦事,如有違抗或玩忽職守者,便揀其首惡者,嚴加懲治,以收懲一儆百之效。而對執行得好的則需加以表彰與獎勵。

獎懲分明是曾國藩用人的一個基本原則。他對部屬要求極為嚴格,尤其是立下的軍令,更要求必須做到。他認為“視委員之尤不職者,撤參一二員,將司役之尤不良將,痛懲一輩”,那麼“自然人知做慎,可望振興”。賞罰作為治軍的手段,要讓士兵和將領們懂得履行職責的重要性,要教育士兵,使之遵守將令。

李元度是曾國藩的“辛苦久從之將”,曾國藩自稱與李“情誼之厚始終不渝”,在靖港、九江、樟樹鎮屢戰屢敗的艱難歲月中,他一再得到李元度的有力支持,但李元度丟失徽州以後,仍被曾國藩彈劾而去職,鹹豐十年,太平軍攻徽州。徽州是祁門老營的屏障,徽州得失關係重大,李元度領兵前去救援。因其擅長文學,不精於兵,曾國藩恐其有閃失,特與他約法五章,一再告誡要守住徽州,不得輕易接仗。然而,當太平軍李世賢部來攻時,李元度卻違反曾國藩“堅壁固守”的指令,出城接仗,結果一敗塗地,丟失徽州。曾國藩悔恨交加,為嚴肅軍紀,決定上疏劾之,一班文武參佐群起反對,有人甚至指責他悖離恩義,有失恢宏之氣。李鴻章也表示要“率一幕人往爭”,但曾國藩仍不為所動。像李元度這樣與曾國藩交情深厚,且有過大功的將領一旦違反軍令,也絲毫不予姑息,這一轟動事件傳出後,眾將為之凜然,蓋知軍法無情,不容苟且。

【國學故事】

賞罰不能各打五十大板了事

康熙用人向來功過分明,一是一,二是二。同時他也不允許手下人在這個問題上模棱兩可。

康熙帝晚年,噶禮、張伯行互參案一時震驚朝野,引入矚目。康熙五十年,江西舉行鄉試期間,兩江民怨沸騰。新任江蘇巡撫張伯行上書參劾噶禮的罪行,反被噶禮倒打一靶,扣上了七條罪狀。當時,噶禮是滿族貴族勳臣,而張伯行則是被康熙譽為“天下清官第一”的名臣。因此,對於此事的處理康熙十分慎重。他先後委派自己信任的尚書張鵬翮、總漕赫壽、尚書穆和倫趕赴江南調查案情。他們攝於噶禮的權勢,硬把此案說成是總督與巡撫之間因為關係不和互相尋釁參劾,各打五十大板,貌似公允,實際上則對罪惡昭著的噶禮進行了袒護。這樣—來,使本來不複雜的案情,經過他們一查反而難辨是非了。

康熙帝對於自己派出的幹員竟出這樣的結果,十分失望。為了促成案子的公正處理,他明確表示,自己早就不信任噶禮的操守,而張伯行為官清正,享有盛譽,希望朝臣體會他保全清官的苦心。但是九卿大臣廷議的結果仍是要將兩人一一革職。康熙帝對於朝中官官相護的黑幕是洞察明悉的,並且深恐如此偏袒噶禮會激起江南民變。因此,康熙帝對九卿大臣們說:“張伯行居官清廉,人所共知,其家也殷實。朕巡河工時,適彼為按察使,知人甚悉,但才見略短耳。噶禮辦事曆練,至其操守朕不能信,若無張伯行,則江南地方必受其膠剝削一半矣。朕為天下主,如此等清官朕不為保全,則凡為清官者亦何所倚恃以自安乎?”於是親自做出決定,令張伯行仍留原任,依議革除噶禮職務。但是,噶禮並未因此立即受到嚴辦。

圍繞科場受賄展開的這一場官場爭鬥,雖然康熙帝力圖賞罰分明,公正查處,最後也以皇帝的明斷而結束,但是它說明了一個問題,貪贓枉法這一封建製度的痼疾是難以根治的,賞罰分明也不可能徹底執行。但畢竟康熙的處理十分英明,真正做到了對正確與錯誤的涇渭分明。

4、同治元年四月十一日致沅弟

【原文】

沅弟左右:

李世忠窮困如此,既呼籲①於弟處,當有以應之。三千石米,五千斤火藥,餘即日設法分兩次解弟處,由弟轉交李世忠手。

此輩暴戾險詐,最難馴馭。投誠六年,官至一品,而其黨眾尚不脫盜賊行徑。吾輩待之之法,有應寬者二,有應嚴者二。應寬者:一則銀錢慷慨大方,絕不計較。當充裕時,則數十百萬擲如糞土,當窮窘時,則解囊分潤②,自甘困苦;一則不與爭功,遇有勝仗,以全功歸之,遇有保案,以優獎籠之。應嚴者:一則禮文疏淡,往遠③宜稀,書牘宜簡,話不可多,情不可密;一則剖明是非,凡渠部弁勇有與官姓爭訟,而適在吾輩轄境,及來訴告者,必當剖決曲直,毫不假借④,請其嚴加懲治。應寬者,利也,名也;應嚴者,禮也,義也。四者兼全,而手下又有強兵,則無不可相處之悍將矣。

水師獨攻金柱關,恐難得手,不如不泄此機,待陸兵渡江,再行下手為妙。

少荃於三月二十七日諭旨飭署蘇撫。廣東督辦厘金,放晏端書,以其為戊戌同年而派。朝廷之用心,良可感矣。

【注釋】

①呼籲:請求援助、支持。

②分潤:分享利益(多指金錢)。

③往遠:來往。

④假借:寬容。

【當代闡釋】

寬在名利,嚴在禮義

古往今來,用人者,成就大事者,都懂得在無害於大局的情況下滿足人們的各種利益要求,從而獲得人心,獲得人才。古代謀略家黃石公說:“貪者豐之,欲者使之,畏者隱之,謀者近之。”意思是說,如貪利的可以給他豐厚的收入,想立功的可以讓他去衝鋒陷陣,有隱私的要替他隱瞞,有謀略的要對他親近信任。

李淵曾說:多給一些人封官,用官來籠絡住他們,雖然破費點,總比他們造你的反要好吧。《三略》裏麵也說:夫主將之法,務攬英雄之心,賞祿在功,通誌於眾。

曾氏也提出:一則銀錢慷慨大方,絕不計較。當充裕時,則數十百萬擲如糞土,當窮窘時,則解囊分潤,自甘困苦;一則不與爭功,遇有勝仗,以全功歸之,遇有保案,以優獎籠之。

然而溺愛不可以治家,寬縱不可以治軍。治軍之中的寬不是沒有原則的,部隊要規矩森嚴,進止劃一。也需要嚴的管理。在這方麵,曾氏要求將士恪守“仁禮”、“忠信”和“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秩然如冠履之不可倒置”的秩序,在軍內形成一種“辨等明威”的“軍禮”,以維係上下之間的等級關係;同時要求將領以父兄待子弟一樣的仁愛之心關懷士兵,使他們知恩知威,從而有效地控製部隊。自稱 “獨仗忠信二字為行軍之本”,軍隊應首重忠君教育,而忠君必先敬畏長官。又說“誠便是忠信”,期望將領之間以誠相待,誠樸求實,力戒虛偽浮滑之風。此製定營製、營規以為準繩,編《水師得勝歌》、《陸軍得勝歌》、《愛民歌》等歌訣讓士兵學唱,以求自覺遵守。提出治軍應寬嚴相濟,寬在利和名,嚴在禮和義;四者兼備,即使驕兵悍將也能統馭。

當撚軍的起義在蘇皖豫一帶越演越烈的之後,有一名叫李兆受的豪強在安徽霍邱崛起事,擁有部卒三萬餘人,在安徽一帶攻城略地,與撚軍相呼應。

鹹豐八年,李兆受向清朝政府投誠。清政府把他的部卒改編為“豫勝營”,封李兆受為營官。李從此改名為李世忠。李的軍餉不從朝廷領取而靠自己販賣私鹽來獲取。這個人為人強悍跋扈,為爭鹽與湘軍多次械鬥,因此與湘軍結怨。

在曾氏的眼裏,李雖為一品銜提督,但始終是個異類。和他相處的方法,與其他從太平軍、撚軍中投降的將領是同樣的:寬在名利,嚴在禮義。也就是說,在錢財和官位上,可以大方地給與,以便籠絡;在情感上則嚴守親疏的關係,不與他有過多的往來。這樣駕馭降將,確實收到了實效。

【文化常識】

厘金

厘金是19世紀中葉至20世紀30年代中國國內貿易征稅製度之一。最初是地方籌集餉需的方法,又叫做捐厘。

鹹豐三年(1853)清政府為了給江北大營籌措鎮壓太平軍的軍餉,在揚州裏下河設局勸捐,按土地肥瘠和業田多寡,照地丁銀數分別抽捐,大致每畝起捐從八十文到二十文不等。同時,對米行商人推行捐厘的方法,向揚州附近的仙女廟、邵伯等鎮米行,規定每一石米要捐錢五十文作為餉銀。鹹豐四年三月起,此法推行到裏下河各州縣米行,並對其他行業的大型鋪戶開始照捐抽厘,大致是值百抽一。捐厘的行業逐漸增多,遍及百貨,抽捐的地區也撞見擴展到揚州和通州(即現在的南通)兩府所屬各地。當年下半年,江南大營在鎮江、丹陽等縣相繼設卡抽厘。截至同治元年(1862)除雲南(同治十三年設)和黑龍江(光緒十一年設)外,厘金製度已遍行於全國各地。

厘金製度出現之初,不但可以代替當時因太平天國起義而處於癱瘓狀態的國內常關的職能,而且還使厘金局卡有隨戰區的變化“因地製宜”設置的靈活性,因而增加了清政府的稅收。但由於厘金中商稅完全出自華商而不及外商,所以這一製度阻礙著土貨在市場上的流通,有利於外國洋貨的傾銷,從而加強了洋貨對土貨的競爭能力。

捐厘推行之初,因議定用兵各省由地方督撫自行掌握,酌量抽厘,各省厘金製度“各自為政”。以至後人稱厘金是無法度可守的稅製,並成為地方督撫擅專的經濟基礎。

各省設立厘金局卡以鹹豐末年和同治初年最多,估計總數在三千處左右,光宣之際,全國局卡總數至少仍有二千二百三十六處左右。局卡既多,用人亦濫。厘局差事最優,據說得一厘差,每年可獲萬金或三、五千金不等。清末官場中竟有“署一年州縣缺,不及當一年厘局差”的話。厘局薪金不多,主要是靠侵蝕朘削而得此巨款。

厘金創始之初,本是一種臨時籌款方法,同治三年七、八月間,清廷臣工多有整頓備省厘金革除積弊的奏議,厘金曾經一度者裁而未果,使它取得經常正稅的地位。1931年1月1日,國民政府取消了厘金製度。

5、同治元年四月十二日致沅弟

【原文】

沅弟左右:

水師攻打金柱關時,若有陸兵三千在彼,當易得手。保彭杏南,係為弟處分統一軍起見。弟軍萬八千人,總須另有二人堪為統帶者,每人統五六千,弟自統七八千,然後可分可合。杏南而外,尚有何人可以分統?亦須早早提拔。辦大事者,以多選替手為第一義。滿意之選不可得,姑節取其次,以待徐徐①教育可也。

【注釋】

①徐徐:慢慢。

【當代闡釋】

多選替手,培養接班之人

蒙哥馬利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盟軍傑出的指揮官之一,他在其《回憶錄》中寫道:“我的工作時間也許有三分之一用於人員的考慮上。”他認為“打勝仗的關鍵不僅僅是提供坦克、大炮和其他裝備。我們當然需要優良的坦克和大炮,但是真正重要的是坦克裏麵和大炮後麵的人。”

雖然身處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國家,但同為軍隊將領的曾氏也早早認識到了人才的重要性。他在給九弟的信中說:“辦大事者,以選替手為第一義。”什麼是替手?替手就是代替自己的人,超過自己的接班人。這種代替,有部分代替和全麵代替兩種。部分代替的人,他挑選出來作為分統、營官、哨官,作為他命令的執行者,將他的命令傳遞給各級各層將士,使軍隊成為一個有係統的整體,所謂全部代替的人,便是我們今天通常稱之為接班人。

曾氏很重視尋找一個全麵的替手,經過多年的培養觀察,他最後將李鴻章選為自己的接班人。曾氏與李的關係有幾個階段:結識—雕琢—磨煉—寄予大任—視為接班人。事實證明,正是李鴻章將曾氏的事業推向前進。在軍事方麵,李鴻章所將領的淮軍最終平定了撚軍,在後來日益壯大,成為晚清軍界中的一支最重要的力量。在洋務方麵,他大規模地開設兵工廠、創設機器局、選派留學生,把曾氏發起的開洋務運動開展得有聲有色。

李對曾氏十分推崇,他與人談話,口口聲聲稱曾氏為老師,而且反複提到他所做的事都是老師所開創的。李鴻章執掌晚清軍事、外交大權30年,權傾天下,炙手可熱,曾國藩在死後很長時間裏一直保持著高大的形象,與李鴻章的地位和推崇是分不開的。

但是,天下沒有現成的人才,也沒有生來就具有遠見卓識的人。用人的前提是育人,育人是培養德才兼備良才的要法。栽培屬下,使其成為有用之人,既是領導者的責任,又是選擇後繼之人的有效途徑。曾氏提出了選擇替手後“徐徐教育”的理念。

【國學故事】

一日薦七賢

春秋戰國時期,天下紛爭,群雄逐鹿,百家爭鳴,人才輩出。齊國大臣淳於髡,身材矮小,滑稽多辯。但是,卻很有智慧,又善於識別人才。齊威王招攬賢才,任他為大夫。他曾用“一鳴驚人”的隱語進諫齊王戒淫樂和長夜之飲,親理政事,振作圖強。他還曾與鄒忌論政,支持其改革。楚攻齊,他求援於趙,使楚王主動撤退。後至魏遊說,魏王欲任為卿相,他辭謝而去。

齊宣王執政後,為了鞏固其政權,加強統治,期望得到大批人才為其出力,因此,就讓淳於髡為其推薦。結果,淳於髡接受任務後,在一天之內就向齊宣王推薦了七個賢士。對此,齊宣王十分不理解,就向淳於髡說:“我聽說人才十分難得,一百個人中選擇一個賢士就是相當多的了;百年之中,出現一個聖人就是很難的了;你怎麼竟在一天之內就可以向我推薦七個賢士呢?看來賢士太多了。”

淳於髡對齊宣王說,你這種說法不完全正確。因為,同類的鳥兒總是聚集在一起的;同類的野獸也是一道行走的。比如要采到柴胡、桔梗這些草藥,你若是到窪地去找,那是一輩子也找不到的;可是如果到黍山北麵去找呢,那就可以車載而歸。天下的東西都是同類相聚的,人也是如此。我淳於髡總算是一個賢士吧,你讓我去挑選賢士,正像到河邊去汲水、用火石取火一樣容易。我還準備再給大王推舉一批賢士哩,何止這七個人。齊宣王聽後非常高興。

淳於髡之所以能夠在一日之內向齊宣王推舉七個賢士,關鍵在於他善識人才。他通過平常與各方賢士的接觸交往,了解掌握了他們的賢德才能。所以,一旦需要,便能一日薦七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