紮西會議考辨——答張子明同誌(2 / 3)

三、回兵黔北、向川滇黔邊境發展的決定是怎樣作出的

改變黎平會議以黔北為中心、在川黔邊建立根據地的決議為渡江北上、轉入川南的決定是遵義政治局擴大會議一致作出的。在實際執行中,由於土城戰鬥失利,原定渡江入川的計劃已不可能實現,而且中央紅軍受到各路敵軍的圍追堵截,處境十分艱險,必須迅速決斷,改變戰略方向。為此,黨中央及軍委決定改變遵義會議原議,回兵黔北,向川滇黔邊境發展。其文獻依據就是1935年2月7日19時以“軍委”名義發給各軍團首長的電報。現在的問題是,這個“決定”是怎樣作出的?張子明同誌認為,“負責軍事的主要領導人完全有權作出”這樣的決策。筆者認為這不是戰役、戰鬥的部署和決策,而是戰略方向的決定,更何況這個決定是要改變遵義政治局擴大會議決定下來的戰略方向。所以,不能認為當時負責軍事的主要領導人“完全有權”作出這樣的決定。

2月7日19時的軍委電報是可靠的文獻。它對問題作出了清楚的回答。電報寫道:“(甲)根據目前情況,我野戰軍原定渡河計劃已不可能實現,現黨中央及軍委決定我野戰軍應以川滇黔邊境為發展地區……”這是有力的內證。說明“以川滇黔邊境為發展地區”的這個“決定”、“方針”,是“黨中央及軍委”作出的。軍委電報除宣布這個“決定”之外,就是“依此方針”,規定“我野戰軍目前作戰任務”。對“黨中央及軍委決定”應該怎麼理解呢?難道可以理解為負責軍事的主要領導人“完全有權”冒用“黨中央及軍委”的名義嗎?如果這樣來理解的話,那簡直是對負責軍事的主要領導人的一種褻瀆。

筆者認為將“黨中央及軍委決定”理解為黨中央及軍委開會討論決定是合乎邏輯的,並且還有別的史料可以證實。

紅九軍團司令部文書林偉日記載:“2月7日今天我軍進抵紮西縣屬的大河灘。中共中央昨天在這裏召開過會議,總結了土城戰役失利的情況,並決定了今後新的行動方針。”“2月9日我軍團今天又折回到大河灘來。這裏是有曆史意義的地方,中共中央在這裏召開過政治局會議……”

紅九軍團供給部長趙熔日記載:“2月7日……今日日出前出發,向西行約40裏,進抵滇東北紮西縣屬的大河灘宿營……中央昨天在這裏召開會議……”,“2月9日我軍今天又折回了大河灘,由於中央最近在這裏召開了政治局會議,根據土城失利後的形勢決定了今後新的行動方針”。

上引日記,足見向川滇黔邊發展的方針是政治局在大河灘開會決定的。當年中央領導同誌身邊的工作人員陳昌奉、吳潔清、魏國祿、範金標等在現場察看、回憶、座談時,也都認定在大河灘中央開了會。這些都為軍委電報所說“黨中央及軍委決定”是舉行會議作出的判斷提供了佐證。

有關這次會議,筆者提出有待進一步查考的主要問題之一是會議時間、地點問題。拙文以為會議時間是2月6日至7日,會議地點從石坎子到大河灘。這一看法從何而來?因為林、趙二人“2月7日”記都說是“昨天”中央在大河灘開過會議,照常理,“2月7日”絕不會記錯,“昨天”也不會誤記。然而現存電報等材料說明,2月6日中央縱隊在石坎子,在大河灘開會、發出決定的時間是7日。這個矛盾怎樣解釋?說日記記載誤差一天很難令人信服。倘若改變一個思路,將地點問題暫置一邊,看看按林、趙日記會議從6日開始,有沒有可能呢?經查,2月6日1時朱德命令紅一、三軍團向紮西靠近的電文開頭說:“根據目前敵情及渡金沙江、大渡河的困難,軍委正在考慮渡江可能問題,如不可能,我野戰軍應即決心留川、滇邊境進行戰鬥與創造新蘇區。”可見5日至6日子夜,中央對回兵黔北即已在醞釀之中,那麼,6日到石坎子後即正式討論是可能的。如是,則可以認為這次會議從6日在石坎子開起,7日在大河灘開完。林、趙日記對這次會議的記載是聽傳達後記下來的,隻記下主要地點是可能的。再者,按照張聞天的習慣,如果2月6日沒有重要會議,則2月5日會議對中央蘇區問題的“決議”6日就應發出,實際並未如此,也是6日有重要會議的一個佐證。上述分析是否有道理,供研究討論。

四、關於2月8日中央政治局會議

四、關於2月8日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反對敵人五次“圍剿”的總結決議》(即《遵義會議決議》)

這是近幾年來隨著重要曆史文獻的發現而提出和解決了的問題。張子明同誌對此表示懷疑,顯然沒有注意到這些發現。

關於《遵義會議決議》的形成過程,陳雲的傳達提綱中說:“擴大會最後作了下列決定……(二)指定洛甫同誌起草決議,委托常委審查後,發到支部中去討論。”這個傳達提綱的發現,說明《遵義會議決議》成文時間隻能是在1935年1月17日會議結束以後,原來諸說,如“1月8日”說(《六大以來》)、“1月17日”說(《遵義會議文獻》)和“遵義會議通過”說(《中共黨史大事年表》),都不能成立。那麼究竟何時通過的呢?中央檔案館的同誌從館藏檔案中發現了一份印有“1935年2月8日政治局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反對敵人五次“圍剿”的總結決議》油印稿。《黨的文獻》1988年第3期發表殷子賢、史紀辛的文章,披露了這一新的重要發現並作了考證、指出這份油印稿經技術鑒定確是1935年印製的文件正本,是目前發現的《遵義會議決議》最早的、最可靠的版本,所標時間是準確的。文章論定:“2月8日中央政治局在雲南紮西附近召開會議,正式通過了《決議》。”

餘下的問題是會議的確切地點。2月7日19時朱德致各軍團首長電關於“明8號行動”,明確“軍委縱隊經大河灘進至院子地域”。2月9日朱德致五軍團首長電中提到“軍委駐地(院子)”,“今9日決集結紮西”,已令“軍委縱隊開紮西附近”。由此可見,中央縱隊8日是在院子,因而可以斷定通過《遵義會議決議》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是在院子舉行的。

五、關於2月9日黨中央在紮西鎮江西會館召開的重要會議

原本稱為“紮西會議”,因而在威信建立了紮西會議紀念館,將江西會館原址確定為“紮西會議會址”的,主要是指2月9日的這次政治局擴大會議。誰也沒有將它同2月10日軍委縱隊的黨員幹部會議混為一談,張子明同誌用2月10日的黨員幹部會來否定2月9日中央的重要會議是不對的。

認為2月9日黨中央在紮西鎮召開了重要會議的依據何在呢?

其一,2月10日2時以軍委主席、副主席名義頒發了軍委關於各軍團縮編的命令。從長征中曆次縮編、整編的決策過程來看,這樣重大的問題都是經過中央政治局會議(或擴大會議)討論決定的。

其二,2月8日政治局會議通過的《遵義會議決議》中提到:“最後,同二、六軍團及四方麵軍必須取得更密切的關係並加強對於他們的領導,以求得全國紅軍的一致行動與互相配合。”2月11日“中央及軍委”致湘鄂川黔省委及二、六軍團負責同誌的電報,就是對“決議”這一要求的落實措施。這個電報中對戰略問題的指示、對軍事組織領導的決定,同2月5日致項英轉中央分局的指示屬同一規格,這個電報又是以“中央及軍委”名義發出的,沒有政治局會議(或擴大會議)討論是無法決定的。討論這一問題的時間隻可能在2月9日或10日。而10日上午9時起即召開中央軍委縱隊黨的幹部會議,張聞天在會上作《五次反“圍剿”的總結和目前任務》報告,並進行討論。同一天,還召開了留下組建遊擊縱隊的幹部會議,周恩來到會作動員報告。一般說來10日沒有時間開政治局會議,故11日中央及軍委此電應是9日會上討論的精神和作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