紮西會議考辨——答張子明同誌(1 / 3)

紮西會議考辨——答張子明同誌

一、關於“博洛交接”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中共黨史研究》1990年第2期發表的張子明同誌的《關於紮西會議的若幹問題》,對拙文《論紮西會議的曆史地位》(載該刊1989年第4期)提出異議,認為拙文列舉的自1935年2月5日至9日在紮西縣境內召開的5次中央會議,不是“根據顯然不足”,就是“不知從何而來”。在他看來,這些會議一次也不存在。本來,紮西會議是一個需要繼續深入研究的問題,拙文原稿對5次會議曾作簡要考證並提出了待考的問題,後因篇幅所限而刪去。不過拙文在敘述概況後著重說明:“上述概況難免有不盡準確之處,關於紮西會議還有若幹問題有待進一步查考。”所以,對紮西會議不同意見的討論,筆者是很歡迎的。但是,張子明同誌既沒有拿出什麼有力的反證,又沒有提出有助於解決問題的意見,隻是一味地對紮西會議予以全盤否定,這就使得問題的討論幾乎隻能停留在原來的水準上。但事關重大,筆者不得不在這裏對會議概況再作一番考辨,同時將筆者以為尚待考查的問題提出,供張子明同誌和黨史工作者研究、批評。

對於這個問題,1984年9月中共中央黨史資料征集委員會《關於遵義政治局擴大會議若幹情況的調查報告》作出如下回答:“可以認為:洛甫同誌接替博古同誌的職務,是1935年2月5日前後在雞鳴三省一帶,當中央政治局常委進行分工時決定的。”這個結論是對的。筆者研究了1985年以來公布的文獻、資料和發表的調查報告、考證文章,認為對這個問題的回答還可以向前走一步,即可以確定:時間為2月5日;地點為雲、貴、川三省交界的“雞鳴三省”地域雲南省紮西縣(今威信縣)境內水田寨西邊二三裏的村子高坎(或花房子);“博洛交接”的決定是通過常委會作出的。

毫無疑問,陳雲當年的傳達提綱和周恩來1972年講話中、楊尚昆1985年文章中的回憶是基本依據。人們理所當然地去尋找專稱“雞鳴三省”的莊子,以坐實“博洛交接”的地點。舊地圖上標明為“雞鳴三省”的地點,位於四川雲南貴州三省交界、赤水河與渭河交彙處,稱“岔河”。這個渡口周圍峰巒環繞,都是懸崖峭壁,無路直通紮西。到實地考察過的同誌說,中央縱隊根本沒有辦法在這裏宿營過夜。經調查,事實上長征中也沒有紅軍部隊在這裏駐過。所以,筆者閱讀過的考證文章和調查報告,都不認為“博洛交接”的確切地點是在這個特指的“岔河”。惟有張子明同誌認定,博古交權的地點,“是真正的‘雞鳴三省’的一個莊子,即岔河附近”。然而他又沒有提供什麼證據。

既然特指為“雞鳴三省”的岔河(或張子明同誌認為的“岔河”附近)不可能是“博洛交接”的地點,那麼,確切的地點當然隻能到泛指為“雞鳴三省”的地域範圍內去尋找。沒有人否認“雞鳴三省”是一個泛稱,也沒有人否認它是以岔河為中心的周圍村寨,隻是對它包括的範圍看法稍有出入。由此,對“博洛交接”的確切地點也產生了分歧。曾經有過貴州畢節縣林口,四川古商縣石廂子和雲南紮西縣水田寨諸說。究竟何說為是呢?它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屬於“雞鳴三省”範圍,一是中央縱隊在這裏住了一夜。現存電報、日記告訴我們,同時符合這兩個條件、有資格被確認為“博洛交接”的確切的地點是水田寨附近之高坎(或花房子)。

先從當時的電報看中央縱隊的行蹤。

1935年2月3日22時,朱德致各軍團首長電稱:“我野戰軍……改定分水嶺、水潦、水田寨、紮西為總的行動目標”;“軍委縱隊仍在石廂子不動,準備開水田寨、紮西之間的地域。”2月4日23時半,朱德致各軍團首長電說:“明5日”,“軍委縱隊明日應進到水田寨宿營”。這兩則電報說明,中央縱隊2月3日抵石廂子,2月5日離開。在石廂子住了兩夜。

2月5日21時半,朱德致林電告:“軍委一梯隊今到滇之水田寨,滇軍一部守老堡與我對峙,明擬續向紮西前進。”2月6日22時,朱德致林電告:“野戰軍司令部今晚宿營石坎子附近”。這兩則電報說明,2月5日中央縱隊從石廂子進到了水田寨地域,在這裏宿營,住了一夜,第二天(2月6日)走出“雞鳴三省”範圍,到達石坎子。

從2月3日至6日上述電報載明的中央縱隊的行程可見,符合前麵列出的兩個條件的“博洛交接”的確切地點不是石廂子,也不是石坎子,隻能是水田寨。

然而當時的電報、日記和後來的回憶又告訴我們,2月5日中央縱隊並沒有駐在水田寨街上。上引2月5日21時半的電報說到水田寨街上“滇軍一部守老堡與我對峙”;軍委三局政委伍雲甫2月5日日記說,“由石廂子出發,經水田寨,團匪據炮樓二座擾亂,繞山道至花屋子宿營”;五軍團參謀長陳伯鈞有病坐擔架行軍,他在2月5日日記中載明,到水田寨,“……因敵固守碉堡,不能立即攻克,造成對持〔峙〕形勢”,“晚間彎過敵堡”,“到宿營地時已次日二時了!”一些當時在軍委工作的老同誌如呂黎平(軍委一局作戰科參謀)、李質忠(軍委總部機要科機要員)、曾三(紅軍通訊學校校長兼政委)等回憶,同電報、日記所說類似。據調查證實,中央縱隊駐地是在水田寨街向西五裏之內的樓上、花房子、高坎、芭蕉灣等幾個小村寨。而從實際考察與訪問目擊者的結果來分析,芭蕉灣不夠安全,花房子(即伍雲甫日記中的“花屋子”)住的是通訊部門,中央負責同誌住高坎相宜,可能性最大。所以拙文將“博洛交接”的確切地點確定為水田寨附近的高坎(或花房子)。地點既定,時間為2月5日也就不言自明了。

在“博洛交接”這個重要史事中需要討論的是方式問題。陳雲的傳達提綱中說:“在由遵義出發到威信的行軍中,常委分工上,決定以洛浦同誌代替博古同誌負總的責任。”說“博洛交接”是通過“常委分工”決定的,也沒有任何異議。那麼,是通過什麼方式進行“常委分工”的呢?筆者認為是通過會議形式,即“博洛交接”是由常委會決定的。為什麼這樣說呢?

一條重要的理由是,這在黨內是一件大事,不可能草率從事。從周恩來1972年講話可見,由洛甫提出“要變換領導”,到洛甫換下博古,中間有個醞釀過程。洛甫在1943年說過,“當時政治局許多同誌推舉我當書記”既然有醞釀,有推舉,按照黨內政治生活的規定,撤換黨中央總負責人這樣大的事情,當時不可能用別的什麼方式,而隻可能用會議的方式來決定。陳雲傳達提綱將範圍限定在“常委分工”之內,因而認為這次會議是常委會是合理的,同陳雲傳達提綱的講法是一致的。

此外,還有一條重要的依據是“博洛交接”的決定當時是有正式文件的。這依據就在周恩來1972年講話中。周在敘述怎樣形成一致意見“讓洛甫做了”書記之後,緊接著說:“撤銷博古的那個聲明也沒有用‘總書記’”。這句話告訴我們,以洛代博是有一個正式文件的。如果不是常委會討論決定,這個“撤銷博古的聲明”又從何而來呢?到目前為止我們雖然沒有見到這個“聲明”,但沒有理由懷疑周恩來說的這個“聲明”的存在。

二、關於2月5日討論中央蘇區問題的會議

認定常委會分工後召開了這次會議的依據,是2月5日中央書記處致項英轉中央分局的電報。認為這次會議是政治局擴大會議的主要依據,也是這份電報。

從已經公布的當時中央蘇區與黨中央的來往電報可見,1935年2月4日項英致電黨中央和軍委,提出“目前行動方針必須確定”,究竟采取什麼方針“均應早定”,並批評黨中央與軍委“自出動以來無指示,無回電,也不對全國布置總方針”。黨中央和軍委接此電後沒有立即回電,2月5日中央分局又電中央提出關於中央蘇區“行動方針”的“兩個意見”和“對各個蘇區的領導”問題,“請立複”。要求中央決策,真是到了萬萬火急的地步。這兩份電報可以從一個側麵說明“洛甫那個時候提出要變換領導”的直接動因;這同時也是“博洛交接”不前不後恰好在5日進行的一個契機。正因如此,所以張聞天接任以後所要解決的第一個重大問題,就是中央蘇區的戰略方針和組織領導問題。

2月5日中央書記處的電文開頭稱:“政治局及軍委討論了中區的問題,認為……”電文結尾又說:“先此電達,決議詳情續告”。這還說得不夠清楚嗎?開頭說明“政治局及軍委”進行了討論,不開會怎麼“討論”呢?結尾說明“先此電達”的以上各點是要點,還有詳細的“決議”待後續告(後於2月13日以“中央致中央分局各同誌”電文的形式發出),不開會哪裏來“決議”呢?在這樣具體、明確的文獻麵前,誰也不會、同時也無法否認2月5日有這樣一次討論中區問題的會議存在。至於這次會議的性質,筆者鑒於它是政治局與軍委一起討論作出決議,故認為是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是否妥當,可以進一步研究、查考。

張子明同誌否定2月5日有兩次會議存在,舉出兩條反證,一是沒有時間,一是沒有地方,都很難站得住腳。張子明同誌據伍雲甫日記記載5日23時半(張誤引為22時半)才到花房子宿營,因而以為再有個把小時就是6日,因而5日不可能連開兩次會議。這不能不說是張冠李戴。伍雲甫日記說明伍當晚23時半才到,卻不能說明中央縱隊也是這時才到。本文前引朱德致林彪電告訴我們,軍委一梯隊5日21時半前就已到達水田寨地域。事實上,護衛中央縱隊的先頭部隊五軍團一部在前一天(2月4日)即已從石廂子進到水田寨地域。5日中央縱隊沿先頭部隊走過的路線行進,沿途沒有停留,直抵高坎、花房子等莊子宿營。中央負責同誌到達時間不會遲於一梯隊,即21時半前。因此,到達後在這裏連續開上述內容的兩個會議,不存在時間不夠的問題。張子明同誌又說,“花房子是一幢三間的小木屋(至今保留原狀),伍雲甫日記記載是二科住地”,言下之意中央無法在這裏開會。而拙文並沒有將開會地點限定在花房子,拙文認為開會地點是“高坎(或花房子)”,即高坎的可能性大但並不排斥花房子的可能。至於花房子,雲南昭通、威信的聯合調查材料說明,紅軍經過這裏時全幢房子住有三戶人家。整幢房子門窗雕刻有花,木結構四列八柱,帶西廂房,大小共十間。目擊者說,紅軍來時樓上樓下都住滿了人。背後那幢是四列七柱,大小共六間,也住滿了紅軍。這同張子明同誌調查時見到的目前的樣子相差甚遠。筆者以為當地同誌調查了解的當年情況更為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