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高雄加工工業出口區正式成立,但台灣當局又說財政困難,無錢可撥。好在山姆大叔出於對自身利益的考慮,對蔣氏父子的經濟革新還是相當關照的。從1965年7月至1968年6月間,“‘中美’經濟文化發展基金”以贈款形式支付了高雄加工工業出口區的一切日常開支,並援建了管理處辦公大樓、警衛宿舍。以後,這個機構又以年息6厘的低息貸款,幫助高雄加工出口區建起了各類公共設施及倉庫。
經過努力,建成後的高雄加工工業出口區占地66.3038公頃,其中部為行政區,北側為標準廠房區,南側為自建廠房區。行政局內有管理處、海關、銀行、郵局、稅捐稽征所、加油站、倉儲運輸、衛生保健、供應等管理服務單位,麵積約占全區1.1%。標準廠房區自1965年11月起,分五期興建,至1969年11月全部完工。全部廠房共計21幢,分甲、乙兩種,約占總麵積26%。自建廠房區,供投資者承租,自行興建廠房,約占總麵積的52%。台灣當局為加工區訂立經濟指標:建立120家以上工廠,吸引1800萬美元投資,達到每年7200萬美元的外銷總值,創造15000個就業機會。為嚴防走私,加工出口區周圍特設有2.5米高的圍牆,上加約1米的刺絲網,四周有瞭望台十座。全區僅在行政區範圍內設立一個車輛入口處,以便稽查管理。
有了高雄加工工業出口區這個樣板,台灣當局又選址另增新區。因為考慮到加工出口的都是輕工業產品,所需原料和成品噸位有限,一般都利用空運的方式出貨,所以選址也就不再拘泥於靠近港口的地區。基於以上認識,台灣當局決定在距高雄15公裏的楠梓興建第二個加工出口區。楠梓加工出口區從1969年1月開始動工,1971年4月建成,總麵積90公頃。經費來源也仍靠“‘中美’經濟文化發展基金”布施解決。
與此同時,台灣當局考慮到工業發展的地區平衡,又在台中建立了一處加工出口區。台中加工工業出口區位於潭子鄉,距台中市9公裏,離台中港30公裏,縱貫鐵路、公路旁區而過。全區占地23.5公頃,是三個加工出口區中最小的一個,當然,耗資也是最小的一個。
總而言之,設立加工出口區,是台灣當局發展經濟的大手筆,目的是為了依靠這些“工業飛地”擴大對外貿易,引進先進技術,增加就業機會,盡快確立起外向型的經濟結構。為了加強管理,台灣當局在楠梓、台中加工出口區建成之後就撤銷了“高雄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成立了“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當然,除了建立加工出口區外,台灣當局也采取了其他一係列措施促進工業發展:(1)減少稅收、獎勵投資。1960年,台灣當局頒布了《獎勵投資條例規定》,將贏利企業所得稅的最高稅率從31.5%減到18%。1965年,台灣當局又對《獎勵投資條例規定》進行修訂,對合乎獎勵標準的生產企業,減征10%的所得稅。(2)增加對民營企業的貸款。自60年代以來,台灣當局一直采取措施扶持私人企業。提供給私人企業貸款的比重從1960年的47%增至1970年的77.6%,1975年更是高達78%。(3)實行外銷低利貸款。1957年,台灣銀行接受“貿易局”的委托,製定了外銷低利貸款辦法,以比一般銀行貸款利息低10.44%的低息貸款作為對出口商的獎勵。60年代中期以後,台灣當局繼續了這一做法,貸款額度有了很大的提高。(4)頒布《工業輔導法則》,以避免盲目重複投資建設。
應該說,這些措施對台灣經濟的發展起了良好的作用。
隨著工業的迅速發展,台灣農業就顯得有些力不從心了。它不僅不能為工業的發展提供可靠的原料和市場保障,甚至其自身的發展都麵臨著緩滯的危險。1969年,台灣當局出台《新農業政策綱領》,並成立“中央策劃小組”,以“經濟部長”為召集人,“財政部長”、“中央銀行總裁”、“行政院主計長”、“農複會主任委員”和“台灣省主席”為委員,監督農業新政策的實施。這個農業新政策包括擴大農場經營規模以推行農業機械化、充裕農業生產資料以穩定農產品價格、加強農民組織以優化服務職能、開發農產品加工以拓展國際貿易、革新農產運銷製度以降低生產成本、革新農業金融製度以充裕長期低利資金、采用先進技術以提高生產效率等數項內容。[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