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地鐵裏的旅程
我很喜歡這種感覺。
有一個人讓我注視的感覺。
天黑後研一如既往地跑去酒吧喝酒的時候,我打開laptop,放DVD看。
俄文原聲,聽不懂。日文字幕,看不懂。那小子沒得說錯,我果然是徹頭徹尾的不懂。
氣死了,Alt+F4,關掉。
最寶貴的東西,最寶貴的東西……弄壞了,就隻能是垃圾。
翻出背包裏的書稿來看,那份讓渡協議夾在其中,既是諷刺又是安慰。
可畢竟,他還是留下了東西給我,而且,不會像研的DVD一樣,脆弱得連車子輪胎都經受不起。
我應該為此慶幸嗎?
把七七八八的雜物收進背包,出門在外的人,一隻旅行包就是整個世界,我還變本加厲,去哪裏、幹什麼都要馱著它,弄得好像裏麵裝著稀世珍寶,如果不是在這種基本上隻有窮鬼出沒的便宜旅社,恐怕早就引賊覬覦了。
輕而易舉找到那個半醉的混血小子,他的麵前果然已經摞起了大大小小的杯子瓶子。
“喂喂喂,導遊,你明天爬不爬得起來?”
這裏的人多半是夜裏喝酒白天睡覺,可我是觀光客,當然要白天出去,所以必然得阻止臨時導遊猛灌啤酒的惡劣行徑。
我拍著吧台叫囂,惹來此人煩躁的一記白眼。
酒保同情地側目以視之。北川研的神經一經酒精浸泡,就會失去平日思考問題的水準,我已領教過一次,卻仍死不悔改地往槍口上撞。
我打量了一下他放在腿上的背包,抓住帶子一把拽出,轉身就走。
此舉甚為奏效,我才走到酒吧門口,研就怒氣衝衝地追了上來,反應不慢,看來醉得還不是很厲害。
“你這女人真是有毛病啊!住在海邊的是不是?管這麼寬!”
“唷,腿腳挺利索的嘛。”我故作驚訝地鬆開手,讓他輕鬆奪包,“還以為不省人事了,太低估你的酒量是我不對,對不住,你回去再喝吧,不過小心背包喔,要是像我剛認識你時那個爛泥樣似的,十個也不夠丟!”
他哼一聲,背包甩上肩頭,喝酒的興頭被我一掃而空,滿臉無趣地往外走。
旅社附近有一座橋,可惜下麵並沒有河水,隻有川流不息的人群。這種橋沒有獨特的名字,統稱“天橋”。
天橋,如果真的能通天也就罷了,是誰想出來這種稱呼的呢?
半夜時分在下麵的超市買了啤酒和熱咖啡,爬上距離地麵十幾米的高度暢飲,在這個路燈照不到的小小世界,風也因此大了許多。研手肘撐著欄杆,抓住易拉罐的杯口部分,任它晃啊晃啊,一副要掉下去的樣子。
“抓穩點,掉下去砸著人我們可來不及逃。”我不由得皺眉,他出神的表情和力道越見鬆弛的手指讓我有一把奪過易拉罐的衝動。
研沒有回答,依然維持那張神遊的臉,隻是把罐子移到我麵前搖了搖,聽聲音裏麵差不多已經被喝空了,薄薄一個鐵皮罐子,連站都站不穩,掉下去也砸不死人。
“你喝那麼快做什麼,喝得太猛還是會醉的。”我繼續皺眉,手裏咖啡沒動幾口,卻冷得徹徹底底,讓人頓失食欲。
“就當喝可樂。”研撇撇嘴角,“反正也沒多高的度數。”
“這不是度數不度數的問題,而是在這種冷天裏,它真的很難喝。如果美味,哪怕一百度我也幹了。”我抽出他手裏的罐子,把最後一點點倒進嘴裏,然後露出難以忍受的表情。
研淡淡一笑,“說的是。還是可樂好,以後不甜的,不喝。”
“社會學家分析,如今這代人是喝著可樂長大的,可樂代表的理念就是好喝、爽快,從不強調營養價值,十分符合、並象征著新新人類隻圖享樂的精神主義。”
“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
“你居然會背唐詩?”我大為詫異,“而、而且還是《將進酒》?”
他聳聳肩,“僅此一句而已,室友的口頭禪。”
風從橋下吹上來,從不遠處的高架橋上吹下來,從馬路上經過的車輛帶起的塵土中衝過來,時不時撩亂頭發,一開始我還用手扒拉一下劉海,幾次下來就懶得去整理了。
緊一緊圍巾,我突然發現一件事,“這麼大冷的天,你怎麼光著脖子啊?”
研下意識將手放在喉嚨處,不露痕跡地攏了攏敞向兩邊的衣領。
我抓著圍巾末端,一圈兒一圈兒解下來,“喏,給你。放心,我包裏還有備用的。”
他如我所預料的那樣,沒有伸手接過。我索性歹徒似的將一米多長的圍巾往他脖子上一勒,“黑白格子的圖案,男女通用,這可是我最喜歡的一條,別不識抬舉。”
他倒也沒有掙紮,任憑我擺布完之後,順手扯了一下略微有些緊的結,“謝謝。”
還是那種平平常常的口氣,謙和的禮貌顯得略微有些冷淡。碰觸到我的目光時,研很自然地半垂下眼簾,不知道他濃密的睫毛是不是為了遮擋住對我的防備和猜疑呢?
難道無意中觸動了什麼會勾起往事回憶的機關?捫心自問一句,我挑著眉稍稍壓低視線,“不客氣,下午的事,該我說對不起。”
“什麼?”
“你的DVD。”
“意外而已。”
他答得倒挺平淡,絲毫沒有流露出眷戀和怒意,我想起包裏剛買的《Solaris》,“那張碟有什麼特殊的意義吧?”
“沒什麼,無聊時的消遣。”
唉,習慣了習慣了,明明是想關心一下,卻被冷冷地拒之千裏之外。做人要識趣,不能窮追不舍,刨根問底。這個道理鄙人早就明白,可是為什麼,我就是對他的過去這麼感興趣呢?
次日行程還是以遊蕩為主,這回變成了坐地鐵——不是為了去什麼地方,而是專門領略這片地下風光,隻是繞得我頭暈。
“你該不會是想賣了我吧。”地麵上我都已經分不清東南西北了,更別說地下。
“找到買主再說。”他心不在焉地回答。
“為什麼喜歡地鐵這麼複雜的東西?”我是路癡,所以向來對一通到底的鄉間小道有巨大的好感。
“東京地鐵再複雜也複雜不過紐約。”研站在月台上,我歪著頭,發現他有一個看起來很倔強的側麵。
正打算開口說點什麼,他的手機響了,我於是閉嘴,耐心地等他接聽完畢,同時在腦子裏思索自己剛才到底想說什麼的來著?怎麼給鈴聲一攪和就全忘光了。
他三言兩語就講完,說的還是英語,大意是過不久就回去,沒什麼好擔心的。
列車呼啦啦地進站,乘客魚貫入內。
“女朋友?”因為位子不多,我坐著,他站著,說話得仰起頭,弄得脖子很不爽。
他頭也不低,忙著給眼睛找一個東西盯,“美國的同學。”
我撇撇嘴,“我想也是,你這種人不太可能去喜歡別人吧。”這話挺耳熟,說起來好像也頗順口呢。
“人都是要死的,喜歡有什麼用。”
車開動了,窗外的廣告牌先是拉伸,然後變成無邊無際的黑暗,車廂裏的人除了找位子和落腳點,還得同時給視線找個安放處,好讓自己看起來不那麼傻。我目光的巢穴就是研的臉,“這麼說好像死了愛人似的!”
他冷笑一聲,“是又怎麼樣,我喜歡的人已經燒成灰了。”
從上車開始他就一直沒正眼看過我,如果我們的臉是彼此的靶子,目光是子彈,那我的還幹幹淨淨,而他的已經千瘡百孔。
車開過一站又一站,車廂裏的人時多時少,他拉著扶手隨車身顛簸,我們始終保持一段像陌生人一樣的距離。
地下確實是個不錯的世界,有得吃,有得玩,還暖和,我開始想不出有什麼理由要回到地麵上去。在車裏,晃著晃著就有了睡意,一覺醒來物是人非,隻有研就在不遠的地方漫不經心地抓著扶手,好像時間才過去了幾分鍾。
車廂比較空的時候他會坐在一兩個座位開外,拉上茸茸邊的帽子,不知道是睡覺還是聽音樂——那副耳機似乎從來就沒被他摘下過,和背包一樣,絕不離肩。
我很喜歡這種感覺。
有一個人讓我注視的感覺。
研當然知道我在看他,不過對此,他始終采取置若罔聞的態度,要下車要拐彎都不打招呼,儼然對我的跟蹤技術很有信心。
“我說,你打算像這樣在地下轉一整天?日本的名勝古跡就是這些鋼軌鐵龍嗎?”
“不喜歡可以不要跟。”他看起來真是巴不得我還他清靜。
“算了,名勝古跡哪有你好看。”我聳聳肩,開著玩笑認命,“四月來還可以去上野公園看櫻花,可惜現在是隆冬。”
“當下季節的確沒幾個觀光客,你是發什麼神經,選在這時候跑來?”
“你又是發什麼神經,豪華酒店不住跑去滾大通鋪?”我樂嗬嗬地反問。
“問你自己不就知道了。”他沒好氣地別開目光。
哦,對哦,我差點忘了,我也是“有錢人”呢。
“哈,自己都不知道答案,就別一副傳道授業解惑的架勢了。”
研朝著我迷茫的樣子撇撇嘴角,噎得我啞口無言,惱羞成怒,“半斤八兩,彼此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