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某報上出現的《稚嫩彭帥難敵老辣法國貴婦,無緣職業生涯首冠》,乍一看這標題,嚇一跳。實際上,“老辣法國貴婦”指法國網球名將皮爾斯,這則新聞不過是講彭帥在國際網球比賽中敗於法國名將皮爾斯而已。還有《倪萍離了》這類大字標題赫然出現在報紙上,令讀者以為倪萍離婚了。經證實,這則“新聞”是從網上下載的沒有依據的假新聞。
娛樂媒體越來越狗仔隊化。對娛樂明星們的私生活進行窺探和監控。他們甚至動用間諜,使用高科技設備對明星的生活進行監視,挖掘其家人的情況以及其戀愛、生子甚至飲食起居的情況。2006年5月,王菲生子,引發兩岸三地傳媒產房大戰,有的媒體甚至耗資十幾萬元投入偷拍之中。王菲新生兒的第一張照片被炒至30~50萬元,便是最典型的一個惡例。
2003年,西班牙皇馬訪華,中國媒體的報道曾引起不小風波。在一些報紙上東拉西扯皇馬球員的“豔情”內容比比皆是。諸如標題“皇馬球星視香港為性愛城市,小貝勞爾一夜縱情”、“小貝兩度逛進女人洗手間”、“馬克萊萊24號球衣新解:與24位女性發生關係”、“羅納爾多進球源於夜生活”、“調戲警花不成功,卡洛斯白送一簽名”、“金發美女隻追‘萬人迷”’等。有些事和情色毫不相幹,也被冠以暖昧的情色標題:比如“新賽季的‘第一次’給中國”、“小貝享受‘性感’足球”,皇馬在中國停留短暫被稱為“一夜情”,兩球星場上擁抱叫“雙羅豔情”。揭露球星個人及其家庭隱私的新聞也頻頻亮相報端。關於貝克漢姆及其家屬隱私的最多,諸如“不能穿妻子的短褲——皇馬向小貝開出十大戒律”、“性虐待?小貝有著變態傾向”……一些報紙把“羅納爾多與幾個模特相擁浪漫”的照片登諸報端,稱“與名模打情罵俏成為羅尼每日的必修課”。
與競技體育無關的球員吃喝拉撒睡都成為報道的靶子,有媒體開設“皇馬日誌”專欄,一天24小時全跟蹤報道,皇馬隊員用餐、睡覺、看DVD、打乒乓球、遊泳、走路方式等都登上了版麵。許多媒體都“爆炒”六大球星的笑,迷人、囂張、頑皮、酷、靦腆、親切等諸如此類的描寫不厭其煩。其中,貝克漢姆的報道更是“詳細”之極。這些“佐料”倒是救了缺乏“真材實料”的編輯們的急,但讀者卻是“一頭霧水”,摸不到頭緒。
一些都市類報紙娛樂版將窺探明星隱私、爆炒明星緋聞當做迎合少數讀者口味的“法寶”。“文化娛樂新聞=明星緋聞”已成為這些版麵不可言說的“規矩”。一些報紙經常整版整版地炒明星緋聞,遇到沒有可寫的新聞便從網上下載一些八卦新聞來填充版麵。為了追求視覺衝擊力,一部分都市類報紙在文化新聞的標題製作上嘩眾取寵、危言聳聽,為了吸引讀者的注意力往往斷章取義,從文章中抽取一些曖昧的詞語製作標題。
(二)危害
1.導致媒體公信力下降
由於媒介在今天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影響力越來越大,媒介的態度、行為與價值取向,對社會大眾道德標準的建立、行為的示範和社會責任感的培養,有著重要作用。尤其是青年人,媒介所好可能直接轉化成他們的所好,媒介的傾向成為他們的傾向。媒介公信力的下降,使受眾對社會發展的信心、對傳統美德的認可、對進步的追求受到不同程度的打擊。新聞媒體的權威性和公信力下降,更為嚴重的是不斷毀壞人們彼此之間信任的底線。
2.阻礙新聞事業的發展
媒介大力傳播明星緋聞、八卦信息對新聞事業發展造成的傷害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是新聞職業的使命感和崇高感下落,在社會上受到的尊重下降;一是新聞從業者的職業水平整體下滑,專業職責不明,難以參與媒介的競爭,不論是與國內同行,還是外國同行。這種非職業化的另一個結果是從業者缺乏職業的幸福感,因為娛樂化可以使新聞工作成為乏味、無趣的工作,成就感也會隨之消失。
3.降低大眾的品位和修養
明星緋聞等八卦娛樂信息充斥在各類媒體中,大眾在消費此類信息中耗盡了空閑時間和精力,失去了接觸高級文化的機會。媒介誘導大眾越來越低俗化,降低了大眾的欣賞水準,磨滅了人們的審美批判能力。媒介在給予人們充分選擇的幌子下,製約了人們接觸其他文化媒介的可能性,使我們的文化環境逐漸失去自主性和多樣性,尤其是當大眾傳媒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過分顯示出享樂傾向和遊戲特征的時候。從而造就文化消費的低級媚俗傾向,嚴重地敗壞了大眾的精神品味和文化修養水平。
第三節 媒介消極影響產生的原因
媒介產生消極影響的原因比較複雜,任何單一的理由都無法解釋。客觀分析媒介、受眾、政府等要素,對於我們預防與克服媒介的消極影響意義重大。
一、媒介自身要素帶來負麵影響
(一)現代媒介的市場化生存需要逐利
隨著我國傳媒領域的改革發展,我國的絕大部分傳播媒介都走上了市場化的道路,媒介經營者在優勝劣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等市場準則的指揮下,不得不考慮媒介的經濟效益和生存空間。
而傳媒經濟又是一種“眼球經濟”、“注意力經濟”,必須通過贏取媒介受眾的關注才能獲利,商業邏輯對媒體的作用是通過收視(聽)率、發行量、點擊率等來實現的,高收視(聽)率、發行量、點擊率才能帶來豐厚的廣告利潤和商業資助。因此,贏取最大收視率、發行量、點擊率成為媒體市場化生存的重要基礎。當媒體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弱化甚至是喪失了應有的社會責任而把它僅僅作為一種賺錢謀利的工具時,媒體的消極影響就在所難免,成為一種必然。
當我們徹底地把媒體推向市場的時候,媒體在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之間便失去了平衡,一方麵媒體要反映民生,作為黨和政府的喉舌,另一方麵媒體要生存,廣告創收成為媒體生存和發展的前提條件,收視率、發行量成為媒體發展的關鍵詞、核心環節。在這種情況下,社會責任感的淡化、新聞職業道德的滑坡,不可避免。當前有些媒體為了獲得經濟利益最大化,放棄應有的價值操守甚至倫理道德底線,盲目追求“產業化”的結構和“商業化”的運作,甚至為了迎合受眾、提升人氣、拉動市場,最大限度獲取受眾資源與廣告資源,不惜背離媒體宗旨,不顧媒介品格,在獵奇、低俗等方麵動腦筋,靠登載低級庸俗的東西、製造“媒體奇觀”來博得受眾眼球,以保持高收視/聽率和高發行量。這表明一些媒體麵對商業利益,放棄了正確的傳媒理念、價值觀和行為準則,偏離了媒體的基本屬性和職能。
為追求廣告最大化,一些大眾化媒介會遵循“多數法則”,竭力迎合最大範圍的受眾。而受眾興趣最容易重合、能滿足最大多數人最低心理需求的,往往是那些飽含名人隱私、緋聞、暴力、色情內容等低級趣味元素,在信息消費中表現為感官刺激、窺視欲和好奇心等,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媒體會抓住諸如王菲生孩子、明星豔照門之類新聞大肆炒作,而高品位的文化節目、藝術節目卻難覓蹤影。可以說,在市場邏輯和商業利益的主導下,媒介具有迎合市場和適應各階層觀眾口味的原動力,或者可以說,媒介低俗化本身就是媒介商品化的產物。
此外隨著媒介數量的急劇膨脹,互聯網等新媒體的蓬勃發展,許多媒介競爭壓力日益加劇。媒體同質化競爭日趨激烈,新媒體發展勢不可當,受眾選擇空間很大。全國有39家報業集團,報紙2119家,雜誌9038種,新聞廣播電視播出機構1969家,媒體總量是改革開放前的十幾倍,媒體間爭資源、爭市場、爭受眾的競爭日趨激烈。不僅如此,隨著高新技術在傳媒領域的廣泛運用,網絡媒體、手機媒體更有後發之勢,使人們獲取信息更加快捷、靈便,隻要有一台上網的電腦,隨時隨地就可以知道世界各個角落發生的新聞事件,查找任何相關的背景資料。這表明,媒介已漸失過去那種“皇帝女兒不愁嫁”的優勢,逐步演變成典型的“買方”市場。激烈的競爭迫使媒介經營者走“捷徑”,熱衷於“腥星性”,從而造成消極影響。
(二)媒介對受眾本位理論的錯誤理解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對受眾的重視程度增強,對受眾的研究力度加大。受眾得到比較充分的關注,本來是件好事,對於廣大受眾以及新聞傳播業的發展都是大有裨益的。國內較早倡導“受眾本位”的陳崇山先生2008年10月份又出版了一本專著《受眾本位論》,書中對“受眾本位”作了這樣的闡述:“受眾本位則是把受眾視為新聞傳播活動中的主體,一切新聞傳播活動應隨受眾的意誌為轉移。傳媒則應以最大限度地維護受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以滿足受眾獲取多方麵信息的需要為己任,以提高受眾的思想素質、政治素質、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為目標,全心全意地為受眾服務。在這裏,傳媒不過是為受眾服務的忠實仆役。”
隨著我國大眾媒介市場化、產業化步伐加快,新聞傳媒的大眾化、通俗化傾向更加明顯,新聞日益貼近生活、貼近群眾、貼近實際,增強了新聞傳播的效果。在這個過程中,媒介實現了由“傳者本位”向“受者本位”的轉變。
受眾是媒介的傳播對象,是媒介信息的接受者,媒介應當為了滿足受眾的需要而采集、製作、傳遞信息,在這個意義上講是以受眾為本位。
受眾本位,即以受眾為中心,把受眾作為傳播的出發點和歸宿,根據受眾的興趣、需求和愛好確定傳播內容及其形式。實踐證明,受眾本位的盛行,在惠及廣大受眾的同時,也為媒體創造了良好的社會效益。但在新聞傳播的實踐中,有的媒體在“以受眾為中心”,“受眾需要什麼,我們就提供什麼”,“一切以受眾的滿意度為衡量標準”的口號下,片麵追求眼球效應,出現媚俗化傾向。一時間,幾乎所有的媒體都舉起“受眾本位”的大旗,其中包括一些還沒來得及對受眾到底需要什麼樣的新聞進行調查研究分析的媒體。這樣就出現了對“受眾本位”理念不準確的解讀,而在這種不準確的解讀下,盲目地將其應用於媒體競爭中,必將使新聞傳播活動走進傳播的誤區。
媒體如何滿足受眾的需求,爭取更多的受眾資源,施拉姆的選擇分子式,選擇或然率=報償的保證/費力的程度,從操作層麵上給媒體提供了很多啟示:媒體能不能讓受眾用最少的耗費,獲取超值的報償?媒體從新聞的可讀性、易讀性出發,采取了一些很不合理的手段,以迎合受眾的口味。
在當今這樣一個新聞業發達的社會,受眾基本上可以理解為大眾。而大眾是一種新的未組織化的社會群體,具有以下幾個特點:(1)規模的巨大性;(2)分散性;(3)匿名性;(4)流動性;(5)無組織性;(6)同質性。同樣,這也是當今大眾傳播中受眾的特點。受眾由許多個性相異的個體組成,那麼他們對不同的傳播內容也就會有不同的反應,形成的認識也就不盡相同。由於受眾的這種特點,大眾傳播隨著它的意誌而轉移必定會出現混亂。
一些媒體打著“為了受眾”的旗號變得低俗不堪。不少媒體為吸引受眾注意力,打出“一切以觀眾喜好為標準”的旗號,熱衷於明星緋聞、性醜聞、凶殺暴力,甚至造假以求轟動。這種內容大行其道,給社會和受眾及媒體自身帶來很大的負麵影響。其實,媒體這種不堪行為,也是為了刺激受眾,提高發行量、收視率、點擊量。媒體隻顧著滿足受眾的興趣和需求,使自己變得庸俗和低俗。而且尤其需要警惕的是,在媒介與受眾的惡性循環中,受眾對真正的需求和利益越行越遠。
(三)媒介對新聞價值觀的片麵錯誤理解
有些媒體對一些格調不高、隻具較少社會價值、具有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進行誇張和炒作,甚至在重大新聞事件上避重就輕,忽略對事件背後深刻社會原因的找尋,過度關注細枝末節和表麵現象,過分追求報道的生動性和趣味性,以製造轟動效應,吸引眼球。究其原因,是當今的一些媒體工作者不能正確把握新聞價值觀,過分強調新聞的趣味性、刺激性等,導致新聞出現了媚俗化傾向。
新聞價值觀是人們關於新聞價值的觀念意識,是長期形成的一係列基本的價值信念、價值標準、價值理想等在新聞價值追求中的反映。新聞價值觀是新聞工作者在新聞工作中的重要信念,是判斷新聞價值的重要標尺。國內學者楊保軍指出“新聞價值就是新聞客體的屬性和功能對新聞主體的效應”。一個客觀存在或發生的事實,能否成為新聞並被傳播,取決於兩點:一是在多大程度上及以怎樣的方式與公眾的利益相關聯;二是能否滿足人們的心理感官需要。所謂的公眾利益既包括經濟利益,也包括安全、公正、道德、榮譽、審美等社會價值利益,而心理感官需求則是人們對事物的好奇、趣味等的心理滿足。這種心理不是獵奇,不是低俗、庸俗、粗俗,不是少數人需要的感官刺激。有新聞價值、傳播價值的新聞,通常要求有新穎性、重要性、顯著性、趣味性、地域接近性等屬性,這樣的新聞往往同觀眾生活密切相關,是觀眾需要知道、應該知道、想要知道的新聞,不僅能娛樂觀眾,而且還會引發觀眾思考,甚至對觀眾的工作、生活起積極引導作用。
但是在實踐操作過程中,對傳媒消費主義的過度開發與張揚,使得傳統的新聞價值觀不斷消解。消費主義作為一種有相當影響力的消費觀、價值觀、社會觀,其主張的“最大多數人的最大自由”、“自由放任”、“快樂等值”等原則,已流行並滲透到傳播過程中。在傳媒消費主義語境中,受眾不僅僅是信息的接受者,還變成文化產品的消費者。因此,一些媒體對內容和形式的選擇不是著眼於公眾利益,而是要滿足作為“消費者”的受眾的欲望和需求,甚至包括那些能夠滿足人類窺視欲的暴力、性醜聞等暢銷媒體產品。當“為快樂付費”、“娛樂至死”成為媒介狂歡的理由和追求的目標時,傳統新聞價值觀的失落成為某種必然。
二、受眾自身要素帶來負麵影響
(一)受眾的本能欲求
CBS著名廣播電視評論員埃裏克·塞瓦賴德曾說:“任何一個低級趣味的人都不會有高級趣味,但是每一個自稱趣味高級的人都有非常濃的低級趣味。”
弗洛伊德曾說過“人是一個受本能願望支配的低能弱智的生物”、“男人用下半身思考”。也許說的有些偏激,但確是對人性本能的洞悉。他提出的人格結構理論認為人格結構由“本我”、“自我”、“超我”三個部分構成,對人的社會化及其行為有著一定的揭示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