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二十一章 縱火(1 / 3)

轉眼又一年的清明節又快來臨了。這一年祝疙瘩已是七十九歲的老人了。

根據民俗,清明節要上墳,所以當這個特殊的節日來臨之時,他想到陽光鎮替自己已逝的親人們買一些祭品。

也許是自己不被大家認可、接受,處於異常孤獨、寂寞的狀態,因此,在上街時他想順便去看看植物人王振財。

在他心目中,自己雖然不是植物人,但是與這樣的人差不多——大家基本上拋棄了他,他的思想與情感隻有他自己知道——在這種情形之下,就算他想說也沒有人聽他的,就算他想聽也沒有人對他說,久而久之,他就成了一個沉默寡言之人、不是聾子的聾子。也就是說人們早把他當作外星球怪物,堅決拒絕他,永遠防範他。

上街前,沒有一個女兒、女婿或者其他親朋好友來約他要和他一道去,他是一人上的路。

盡管時代發展了,導致交通非常便利,但是他還是習慣於步行——原因之一是省錢,另外還可以鍛煉身體,第三還可以躲避不喜歡他的鄉親們。

祝疙瘩年事已高,他走路時的姿勢跟年輕人不可同日而喻。年輕人走路時往往昂首挺胸,虎虎生風,往往看起來雄赳赳、氣昂昂的,而他則把前胸後背壓得與地平線幾乎一樣平。此時,他的雙臂往身體兩邊擺來擺去。他每走一步都很吃力,仿佛每走一步都像完成一件了不起的大事一樣。

走著走著,他看到了濃煙。接著在濃煙中發現了紅彤彤的火光。濃煙與火光均來自摸天山上。

“要死!不得了!哪家上墳不小心把山燒著了!”祝疙瘩的第一反應就是這樣。“摸天山可是一座大山,大山失火那還得了?!”

想到這一座大山可能被燒得精光,導製國家、集體、個人遭受巨大的損失,老人家心裏便著急起來。他知道鄉裏有一個風俗,不論哪家失火,作為鄉親都要提一桶水去救火,於是,他就折了回來。

他從山北麵曲徑上山。一路上艱難攀登,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有時還要連滾帶爬,摔得皮開肉綻。費了四個多小時,他才好不容易爬到山巔。來到山巔一看,滿眼劫後餘生的情景——大火早被消防官兵撲滅,紫霧山莊眾多建築與周圍的樹林被煙熏火燎,變得黑不溜秋。

大火消失,人心惶惶,疑神疑鬼,七嘴八舌。

祝疙瘩堅信世上還是好人多,壞人畢竟是少數,因此,他認為此火災是人無意為之,不是有意為之。而有的人卻與他唱了反調,認為是人為造成的。他們這些人與他唱反調,且又不與他這個大名鼎鼎的“外星人”囉嗦,於是頗知趣的他就悄然離去了。

由於這一日爬山、操心累著了,祝疙瘩一晚就在二女兒家睡了。

二女兒在他的三個活著的女兒中個性最強,性格野蠻、潑辣,他一向害怕她,且她的第二任老公祝大海又是出了名的“氣管炎(妻管嚴)”、“怕怕”,不敢隨便和他搭話,她與前夫韓奇勇生的女兒韓蕾又是一個喉嚨管子極深的“悶葫蘆”,因此,他到她家時總是喜歡像小刺蝟一樣縮作一團不理他們。如今有客觀理由更好——他們都曉得他今天走著上了街——這樣就可以睡得理直氣壯,睡得安心、踏實。

第二天,因為累他睡了一整天。他死睡後醒來不怕沒吃沒喝,因為這一陣子吃喝都是韓蕾服伺他。自從最近與在“雲雨激情”農莊認識並很快成了人家戀人被人家“拐跑”的一位名叫湯大才的賣螃蟹的小老板一刀兩斷之後,“鳥倦而知返”的她便回到了家裏。回家之後不久,她的大姨來娣就給她介紹了一位白馬王子、如意郎君。經過雙方家長商定,在這一年的“五一”讓兩位年輕人完婚。也就是說,在這一段時間裏,韓蕾在靜靜地等待自己的婚姻的到來。在等待的過程中,她的叛逆、桀傲、乖張、戾氣、火暴、焦躁之情受到了控製、削弱,而善心好意則得到了培育、催化、放大。

第三天,也就是清明節前一天,祝疙瘩起了一個大早出了家門。

他拿出吃奶的勁,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比五十歲時多二倍的時間終於來到了陽光鎮上。

在郵局斜對麵行走時,打老遠他就看到一個穿紅著綠、頭發花白的老婦人揮舞著一條手臂似乎正大喊大叫地叫他。他認為自己是一個世上絕無僅有的“外星人”,世上不該有熟悉的人或者朋友,於是他就當作沒有看見、聽見我行我素地向前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