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前年除夕,“味美”小麵館的老板娘一不小心,沒有看住祝疙瘩,結果讓他跑了。
當時他是有意要逃跑的——他以為他們要把他抓起來,然後關住不讓走。他那時的精神狀態大概屬於愚癡、偏執,並不就等於是一個精神病患者。
他跑掉之後,第二天一大早又來,直到正月十五把家裏的稻穀撒光為止。
家裏沒有稻穀之後,他就先後跑到三女兒、二女兒、大女兒家借。他的怪異行為其實早就傳到女兒們的耳中,因此大家都勸他不要再做“無謂”的事。
女兒們的苦勸,他不聽。後來三女兒、大女兒經不住他的軟磨硬泡,心一軟,各人借給了他幾籮的稻穀。
在這些借來的稻穀撒光之後,他的三個女兒再也沒有人肯借給他稻穀了。
沒有稻穀可撒,他就在埋葬著自己親人的墳墓裏亂滾。滾時雙手拍地、雙腳亂蹬、扯發撕衣、亂呼亂嚎、哭爹喊娘。
折騰得累了,就在墳墓裏睡。平時也在這裏睡。遇到陰天,沒有辦法時,就跑到守墓人的屋簷下棲身。
瘋狂地折騰了一陣之後,心血來潮的他忽然在早春二月種起了水稻。意思是求人不如求自己,靠人不如靠自己——隻要自己種出了水稻,有了“偉穀”、“避運稻”,那麼自己就又可以到鎮上去撒了。隻要自己撒了七七四十九回,那麼自己所欠的什麼樣的債——哪怕是天債地債神債鬼債——也都算還光了,自己、自己家人將麵臨的什麼樣的厄運也都避光了,自己、自己家人將麵臨的什麼樣的好運也都迎來了。
不是種水稻的季節,就算是忙得手足胼胝、忙得吐血也枉然,結果可想而知。
鄉裏人,多數人厚道。厚道人見他行為反常,不像鎮上人直截了當地罵他瘋子,而是含蓄地給他取了一個“”的綽號。
一傳十,十傳百,“”這個綽號不脛而走。有一天,它傳到了紫霧山莊前董事長黃明的耳中。
黃明是一個喜歡獵奇、刺激、異想天開、相信奇跡之人。自從幾年前山莊上了“野人驚現”項目之後,招徠而來的各路衣著光鮮、衣冠楚楚的食客越來越多。可自從“野人”跑掉之後,生意有所下降。為了刺激消費,提高營業額,他就玩起了“偷梁換柱”、“狸貓換太子”的把戲——即用土狗冒充“野人”。為了冒充得逼真,那些先後用來冒充野人的土狗們都穿上了人的服裝。後來,由於把戲被高明人、執著人、喜歡拆壁腳人揭穿之後,“野人驚現”這個項目的神秘感便逐漸消除了。到最後,來此消費的食客十有八九都認為摸天山上出沒的“野人”全都是假的,全都是荒誕不經的,全都是騙人的。為了再吊起衣錦著繡的食客們的“胃口”,讓他們趨之若鶩來山莊消費,特別聰明、富有經商頭腦的他靈機一動,想出了以“”代替“野人”的金點子、好主意。有此計劃之後,經與董事長——他老婆薛雪——商量並取得她同意之後,他就叫保安隊長侯陽帶人趁天黑伺機將祝疙瘩捉到了山莊。
祝疙瘩被捉到山莊之後,經過一番精心的包裝——山莊外聘的人體造型師按照美國科幻電影裏創造出的的形象,將他搞成光頭、隻有一隻眼、尖下巴的模樣。當然嘍,要想弄成這一副模樣,他得像當初變成“野人”那樣穿上特製的仿人皮的皮裝——之後,他像大熊貓被圈養在熊貓館一樣被圈養在山莊“奇葩動物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