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儒家思想文化中,“孝”是一個最核心的觀念。曾子說:“孝可以分為三等,下等的孝是隻能供養父母,中等的孝是不侮辱父母的名聲,上等的孝是讓父母能夠獲得尊敬。”公明儀問道:“那麼先生您可以稱得上‘孝’了吧?”曾子說道:“這是什麼話!君子為孝,應該在父母表達之前就知道他們的意思,事先做好,又能通過所做的事情讓父母明白做人的道理。我現在隻是供養父母,怎麼能算得上是孝呢?”
曾子說道:“身體發膚都是受之於父母,用父母留給我們的身體來行動,怎麼敢不恭敬呢?日常生活中的起居不莊重,這是不孝;侍奉君主不忠心,這是不孝;身在官位不謹慎行事,這是不孝;交朋友不講信用,這是不孝;上戰場打仗不勇敢,這是不孝。這五個方麵如果做不到,就會使災禍連累到父母,怎麼敢不恭敬呢?僅僅是把飯做好,品嚐以後獻給父母,這不是孝,隻是供養而已。君子所說的孝,是指要讓人們都發自肺腑地稱讚:‘你有這樣的兒子,真是幸運啊!’這樣才是真正的孝順。孝是教化民眾的根本,它在行為上的表現就是贍養。贍養也許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但是‘敬’不是輕易能做到的;敬也許是有些人可以做到的,但是要自然而然地做到就難了;自然也許有人是可以做到的,但是要堅持一生都如此就難了。當父母去世了,還能謹慎行事,不讓父母背負上惡名,這可以稱得上是終身為孝了。仁義的人會以孝為根本,懂禮的人會行孝,有大義的人會讓自己的行為合乎孝,信者會自己踐行孝義,強者會一直做到孝。快樂因行孝而產生,刑罰則是由於不孝的行為帶來的。”
曾子說:“樹立了孝道就會充滿天地,不重視孝道就會分散在天下各地,能夠施及後世的必將永遠存在。推行它並將它放到東海是行為的準則,推行它並將它放到西海是行為的準則,推行它並將它放到南海是行為的準則,推行它並將它放到北海是行為的準則。《詩經》裏說的:‘從西到東,從南到北,沒有不遵從的’也就是這個意思。”
曾子說:“砍伐樹木要等到符合季節的時候,獵殺禽獸也要等到合適的季節。老師曾說道:‘砍伐樹木,獵殺禽獸沒有合乎時宜,那就是不孝。’孝有三等,小的孝隻用花費力氣,中孝可以建功立業,大孝則沒有欠缺。想念父母的慈愛,忘記自己的辛苦,這可以說是出了力氣;崇尚仁德的行為,遵從道義做事,這可以稱得上建功立業了;把仁德的觀念推行到天下,使每個人都能夠受益,這可以稱得上沒有欠缺了。父母誇獎自己,那就高興地記在心裏不敢忘記;父母若批評自己,那就要反省自身行為,更加謹慎地行事而不要有怨言;父母有過失的地方,應該婉言相勸而不要妄加責備、隨意指責;父母如果去世,要用仁者的粟米來祭祀,這樣才稱得上終身行孝啊。”
曾子的弟子樂正子春下堂的時候扭傷了腳腕,幾個月都沒有出門,悶在屋裏麵帶憂慮之色。有弟子不解,問他:“先生,您的腳已經好了,但是為何幾個月都不出門,還這麼憂愁呢?”樂正子春說道:“你這個問題問得好啊!我從老師曾子哪裏聽說:‘天所生育的,地所養育的,沒有比這樣的人更大的人了。父母完整地生育子女,子女應當完整地歸還給父母,這樣可以稱之為孝。不損害自己的身體,不侮辱自己的身體,這樣可以稱之為完整了。所以,君子每走一步都不能忘記孝啊。’如今,我忘記了孝道,所以才會麵有憂慮之色。每走一步都不能忘記父母,每說一句話都不能忘記父母。每走一步都不敢忘記父母,所以走路的時候要走大路不能抄小徑,渡河的時候要坐船而不遊泳,不敢用父母給的身體去做危險的事情。每說一句話都不敢忘記父母,所以從不對別人惡言相向,憤怒的和埋怨的話語才不會反過來傷害到自己,不會侮辱到自己,也不會羞辱自己的親人,這樣才可以稱之為孝。”
魯哀公問禮
魯哀公問孔子:“大禮應該是怎樣的呢?說到禮的時候,君子的態度為什麼都會這麼莊重呢?”孔子說:“我孔丘隻是一個小人物,還不配議論禮呢。”魯哀公說:“不是這樣的,請您談談禮吧。”
孔子便說道:“我聽說,禮是百姓的生活中最重要的東西。沒有了禮,就不能正確地侍奉天地間的神靈;沒有了禮,就無法分辨君臣、上下和老幼的地位;沒有了禮,就沒辦法區別男女、父子之間的感情;沒有了禮,也不能把握婚姻和親疏等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所以君子會十分敬重禮,並以之教導百姓,指導他們在合適的時節進行禮儀活動。等到他們的教導有了一定成效,再製作祭祀的器具、製作行禮的服飾來完善禮法;人民順從的時候,再進一步指定服喪的期限,準備祭祀用的器具和牲畜、修葺宗廟,每年的同一時候都進行祭祀,祭祀的時候要排定長幼的順序;同時,君子要自己安排住處,要衣著簡樸,住在矮小簡樸的房子裏麵,馬車上不要有裝飾用的花紋,祭祀的器具上也沒有雕刻的花紋,吃飯簡單,與百姓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從前,君子們就是這麼做的。”
魯哀公又問道:“那麼,當今的社會為什麼沒有君子這樣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