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五經:《尚書》(5)(2 / 3)

“我的弟弟封呀,你治理國家可一定要勤奮呀,上天隻幫助心誠的人。殷商的貴族,你可以很輕鬆地了解,但當地的百姓就很難了解了。你去了封地之後,要盡心盡力地考擦民情,不要好逸惡勞,這樣才能管好百姓。我聽說:怨恨無所謂大小,讓不順從的人順從,讓不努力的人努力,這就好了。你現在年紀輕輕,就接受任命去治理封地的分民,也是幫助周王室完成上天的使命了。

“我的弟弟封呀,你去了封地之後,要認真地對待各種刑罰。一個人若犯了小小的過錯,如果是故意的,而且屢教不改,那麼不管他的罪過多麼小,也要殺掉。一個人犯了大的過錯,但若隻是無心之過,並且願意坦白,這樣的罪人就不要輕易殺掉。

“我的弟弟封呀,你去了封地之後,刑罰製度要條理清楚,這樣才會讓百姓臣服於你。百姓之間會互相監督,互相勤勉。正如治病一樣,你要想辦法讓百姓遠離罪惡。治理國家,就像撫養一個嬰兒一樣,要考慮怎樣才能讓百姓得到庇佑。你要記住,你不責令殺人,就不會有人殺人,你不下令施行割鼻削耳的酷刑,就沒有人受到這樣的刑罰。處理罪犯,一定要把握好尺度,這樣國家才能穩定、興盛。如果準備囚禁犯人,在下決定之後,要考慮五六天,甚至十幾天才能做決定。在實施刑法的時候,你可以采用殷商合理的地方,不要按照自己的意思進行刑罰。如果一切都按照自己的意思隨心所欲地處罰凡人,你自以為一切都井井有條了,其實並不是如此。啊!你這個家夥,我說的這些話也許你不愛打聽,但你應該明白我的心意。凡是百姓自己犯罪的,做出偷盜、搶劫、為非作歹、殺人越貨的行為,人神共憤,你就應當給予嚴懲!

“封呀!作惡固然可恨,但更可恨的是對父母不孝,對兄弟不悌。兒子不願意孝順父親,讓父親傷心;父親不疼愛兒子,兒子會受到傷害;做弟弟的不恭敬自己的哥哥,是為違反人倫;做哥哥的對弟弟不友善,是不正直。如果一個人違反了上麵其中一條尚且沒有得到懲罰,那麼上天賦予我們的人倫綱常就會喪失,國家便會陷入混亂。因此,你要根據文王所指定的刑罰製度,對違反綱常的人給予重罰!

“不順從的人自然要受到懲罰,那些在諸侯國做過庶子、訓人、正人、小臣、諸節的人如果不順從,更應受到懲罰。他們不但自己違反法度,他們的身份地位還會在百姓中造成不好的影響。他們既不做好本職工作,又起不到表率作用,容易讓百姓心生不滿,危害自己的國君。因此,你應當根據文王的德政,迅速製定出一套刑罰辦法,追捕和誅殺這些引人作惡的人。還有那些在東方做過國君和首領的人,如果他們虐待自己的家臣、正人,騎在他們頭上作威作福,這也嚴重違反了君王的旨意,單純利用仁德已經無法感化他們了,必須根據法律嚴懲。

“你自己也要認真對待法律政治,按照文王的刑罰製度約束自己,如果你能對自己的百姓說:‘我要趕上文王的治國水平!’那我就沒有別的希望了。

“封呀,你去了封地之後要想怎樣讓百姓過上好生活。你可以回顧殷商先王治理國家的辦法,將百姓的幸福安康當做自己的施政目標。如果你的百姓沒有過上富裕安定的說話,那麼你就沒有建立清明的政治。

“封啊,我考慮了一下,你可能會想不到借鑒殷商的統治經驗,因此才讓你施行德政和刑罰。現在在你的封地中,也許還會有人蠢蠢欲動,民心不穩,我曾多次勸導,但仍有些殷商餘孽不肯臣服於我們周國。如果真的是上天在懲罰我,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這些人的罪過,無論大小,都要趕緊解決。

“你要好好治理國家,不要抱怨,不要使用錯誤的方法治國,也不要辜負周王室的心意,在東方安心治理國家。平常多反思,處事要有遠慮,讓國家的財政充足。如果百姓們都富裕了,就不會與你作對了。努力吧!你這個家夥。你要知道,上天的旨意不是固定不變的,不要讓天命在你的手中斷送。要清楚你此行的職責和使命,廣泛聽取各方意見,治理好你的封地。

“封,上任去吧!一切小心謹慎,不要疏忽大意,記得我對你的告誡,你就可以讓世世代代的殷商百姓臣服於你了。”

以上是《康誥》中的內容,後來周公又作《酒誥》告誡封。他說:

“封呀!過去輔佐我們的西方諸侯國國君及他們官吏和子孫都能接受文王的教誨不酗酒,因此今天我們周國才能接受天命卻倒殷商。我聽人說,過去殷商的先王曾經告誡他們的百姓:要畏懼天威,注意修身養性,以智慧治理國家,因此從成湯到帝乙,殷商的諸位君王都能成就王業,那些官員也都能嚴格要求自己輔佐君王,沒有一個人敢放縱玩樂,更別提酗酒了,他們的各級官吏,也沒有一個人沉迷於酒色的。不是他們不敢飲酒,而是因為他們忙著治理國家,根本就沒有時間飲酒作樂。我還聽說,到了殷紂王時,紂王放縱酒色,政令因而無法在全國推行,但他對百姓關於他的抱怨卻一點也不在意,更別提修改政令了。正是因為他違背了法度而沉湎於酒色,貪圖享樂喪失權威,殷商貴族沒有一個不痛恨他的。但他依舊不知悔改,反而做出更多歹毒和殘忍之事,人們在殷商看不到半點施行仁政和祭祀的現象,百姓們怨聲載道,貴族們卻飲酒作樂,因此上天放棄了殷商,不再庇佑殷商。因此,殷商的滅亡,不是上天對人不公,而是殷商的君王和臣民自取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