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聲
1.
胡桃走後的第二年冬天,林向嶼終於收到了關於她的消息。
是胡琳衝到他的辦公室裏,將厚厚一遝照片“啪”的一聲摔在他的辦公桌上。
“我找到她了!”她說,“你們都不願意再見她,我恨你們。”
她看著林向嶼的眼睛,一字一頓:“林向嶼,我恨你們,恨你們每一個人。”
林向嶼坐在辦公椅上,沒有去拿胡琳砸在他桌子上的照片,他安靜地看著胡琳,等她摔杯子砸凳子發泄完,才淡淡開口:“我請你吃晚飯吧,想吃什麼?”
胡琳是真的怒極,冷笑兩聲:“不用了,收起你的假惺惺吧,林向嶼,我真是看錯了人!我真的對你太失望了!”
然後她“砰”的一聲,把門摔得驚天動地。
而她身後的林向嶼,就像是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轉回椅子,對著電腦屏幕繼續回複標著“緊急”的郵件。他的手放在鍵盤上,眼簾垂下,卻久久沒有敲下一個字母。
隔了好久,林向嶼才從那一動不動的僵硬中回過神來,顫抖著伸手去拿起那遝照片。
照片上的女人穿著卡其色的背帶裙,曾經齊腰的長發被一刀剪下,短發及耳,看起來真是青春無敵。
一張一張照片翻過去,最後一張,是個下雨天。她穿著一件白色風衣,走在市區的街道上,她身旁站了一個穿著黑衣的男人,撐一把黑色的雨傘,雨水順著傘麵凝成大大一滴,正欲落下。沒有拍到男人的側麵,胡桃低下頭,用手指把頭發攏到耳後。
照片的背後,拍照的人用黑色的鋼筆寫上地點:Melbourne, Australia。
林向嶼用手輕輕摩挲著照片,似乎生怕驚動了裏麵的人。他閉上眼睛,有風吹過,桌麵上剩下的照片一陣嘩啦作響,翩翩飛舞,落了滿地。
“我已不再愛你,已不再留戀此處。勿念,再見。”
命運最殘酷的就是,在很久很久以後,才把你錯過的,一件一件擺在你麵前,讓你明明白白看個清楚。
而直到那個時候,你才知道,你已經永遠地失去了。
這天夜裏,林向嶼在辦公室枯坐了許久,夜晚整座城市燈火通明,他已記不得自己是如何回到家中,等回過神的時候,他的手指停在開燈的按鈕上,遲遲沒有按下去。他在黑暗裏靜靜待了一會兒,然後走到書房,找出一張電影光碟,《一天》。
偌大的書房,屏幕發出淡淡的光,林向嶼想起曾經有個夜晚,胡桃打著哈欠,滿不在乎地念著電影台詞給他聽:“我遇見那麼多人,可為什麼偏偏是你,看起來最應該是過客的你,卻在我心裏占據那麼重要的位置。”
原來她不是不在乎,她隻是努力地在掩飾她哭了。
他這一生,傷得最深的,卻恰恰是最愛他的人。
那個人啊,總是一臉笑意地出現在他麵前,無論何時、無論何地,隻要他需要她的時候,他總能輕而易舉地找到她。
那個人啊,用了一整個青春來愛他,然後又用餘生去忘記他。
胡桃啊。
窗外不知何時開始飛起了雪,時光輕盈地落在雪花上,踮起腳尖,隻剩往事曆曆在目。深藍色的夜幕渲染開來,不知從何而來,又將駛向何方的車燈如流水般緩慢向前。然而萬家燈火,哪一盞才是彼此的歸路?
一個月後,C城的冬天還未結束,天氣預報說還會有最後一股寒流席卷中國大陸,林向嶼踏上了去墨爾本的航班。
飛機起飛的時候,林向嶼忽然想到那年他和胡桃一起從印尼回到中國,那是他們唯一一次一起坐飛機。
那時候,他滿心荒蕪,悲慟得近乎抑鬱,卻又不得不裝作若無其事,然後聽到她說:“看,彩虹。”
想到這裏,林向嶼朝機窗外望去,烏雲密布,沉沉一片,分不清是霧還是霾。
出發前,他去找胡琳打聽胡桃的近況,胡琳依然憤怒不已:“不是你自己說要放棄的嗎?你現在又來找我做什麼?!”
林向嶼沉默。他和胡琳僵持不下,最後還是胡琳敗下陣來:“向嶼哥,你答應我,把我姐帶回來。”
他搖頭:“這個我沒有辦法承諾。”
“那你去幹什麼?”
林向嶼抬頭看了看天空,無可奈何地笑了笑,說?:“夢裏見到的人,醒來後就應該去見她。”
他還想再見一次,他生命裏的彩虹。
十二個小時的飛行時間,飛機在墨爾本落地。南半球的夏天,陽光強烈灼眼。林向嶼按照胡琳寫給自己的地址,找到胡桃住的公寓,他緊張地站在公寓門口,手心汗涔涔的,按了門鈴,沒有人應答。
林向嶼猜到她大概是出門去了,於是走下樓,在公寓便利店旁的長椅上等她。林向嶼從包裏拿出一本書,坐下來讀,這樣容易讓他的心平靜下來,時間也會過得快一些。
他保持著每天都要學習和閱讀的習慣,即使畢業好幾年,也從來沒有間斷過。
天色不知不覺暗下來,林向嶼合上書,捏了捏自己的鼻梁,正好一束車燈照過來,車停在公寓的門口,有人打開副駕駛座的車門走下來。
胡桃穿著深藍色高腰牛仔短褲,將上身的白色襯衫束進去,短發紮成一個小小的髻,露出修長潔白的脖頸。她手裏提著超市的購物袋,沉甸甸的,站在窗邊衝車內的人揮手再見。
林向嶼坐在長椅上,他靜靜地看著她。
那一刻,林向嶼有一種非常、非常奇妙的感覺。
她好像生來就在他的生命裏,永遠在那裏。
可是她又確確實實離開了他。他們之間,隔著往事的洪流,隔著歲月的倉皇,隔著天涯和海角,隔著白晝與黑夜。
胡桃沒走兩步,忽然身後的車亮了雙閃,有男人從車上下來,大聲叫她:“胡桃!”
胡桃和林向嶼一齊向他望去。
周珩笑著說:“生日快樂。”
胡桃也笑起來:“謝謝你。”
他站在馬路邊,欲言又止,隻好伸出手,做出一個擁抱的姿勢。胡桃走上去,也伸出手,然後按住男人的左手,把它放下去,又抓住他的右手,放下去。
胡桃繼續笑:“我過生日還是你過生日?”
“你過生日。”
胡桃點點頭:“知道就好。”
然後她轉回身,背對著男人,揮了揮手:“路上小心,早點回去,你明天——”
剩下的話卡在喉嚨,胡桃一隻手還保持著揮手的姿勢,另一隻手脫力,購物袋掉在地上,裏麵的東西撒了一地。
便利店的白熾燈燈光透過落地窗落在林向嶼身上,她看見了他。
胡桃覺得自己渾身的血液都在這一瞬間凝固,是夢嗎?他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裏?
林向嶼放下手中的書,站起身後,擋住了他身後大片的光。
他走到胡桃麵前,習慣性地伸出手,拍了拍她的頭。
像這十六年來的每一次一樣。
上百次,上千次。
他的聲音低沉如大提琴,恍如一夢,他說:“生日快樂,胡桃。”
胡桃憋了好久,才把湧到眼眶的眼淚憋回去。她努力眨了眨眼睛,擠出一個笑容:“謝謝。”
林向嶼故作輕鬆地聳聳肩,指了指她的頭發:“短發很好看。”
胡桃又想哭又想笑:“以前你就說過了。”
“嗯,”林向嶼說,“南半球的天氣真好,C城都下雪了。”
“是嗎,”胡桃說,“真好。”
林向嶼想問,下雪有什麼好的,可是他沒有。
他們像老朋友一樣,雲淡風輕地聊著天氣,絕口不提分開的時光。
等胡桃想起來,回過頭,才發現周珩已經走了。她手機震動了一下,拿出來看,是周珩的消息,他說:“我先走了,祝你好運。”
胡桃握著手機,想回複什麼,打了幾個字,又刪掉,歎了口氣,把手機放回包裏。
2.
胡桃帶著林向嶼回到她住的公寓裏。屋子麵積很小,但是幹淨明亮,和胡琳的淩亂邋遢截然不同,胡桃就是那種,總是幹幹淨淨、整整齊齊的女孩子。
胡桃問他:“你怎麼來了?”
“出差……”林向嶼還是不習慣對她說謊,眼睛不停地向兩邊瞟。
胡桃笑了笑,沒揭穿他,她自顧自地說:“我在這邊做中文老師,不知道是不是這邊陽光充足的原因,長高了兩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