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2014年,匆匆那年(3 / 3)

有意思嗎?她想。

你想要從我這裏得到什麼呢?她在心底問。

我已經一無所有。

一無所有,真的,她什麼都沒有了。

6.

這年冬天,下第一場雪的時候,林向嶼開車去找胡桃,窗外飄著細細的雪,C城雖然是南方城市,這幾年,反而開始積起雪了。

她還沒吃飯,林向嶼脫下大衣,在冰箱裏挑挑揀揀半天,頗為嫌棄地去廚房給她做飯。胡桃過意不去,說要搭把手。

“去沙發上坐著吧,給你倒好了桂圓蜜茶,還是熱的。”林向嶼一邊挽起襯衣袖子,一邊說。

胡桃低下頭,輕聲說:“謝謝。”

這天胡桃異常沉默,一頓飯吃得相對無言。

“不合胃口?”林向嶼問她。

胡桃說:“嗯,想吃點辣的。”

“你大病初愈,要忌口。”林向嶼笑笑,“算了,人生苦短,下次帶你去吃火鍋。”

胡桃點點頭,沒說話。

吃過飯,離開的時候,林向嶼在鞋櫃邊穿上鞋,沒來由地心口刺疼,疼得他喘不過氣來。他皺起眉頭,回過頭,叫了一聲她的名字:“胡桃。”

胡桃站在回轉樓梯的扶手處,衝他露出一個微笑。

有光落在她年輕而美麗的臉上,看起來像是一個會走路的夢。

林向嶼覺得心安不少,他挑眉笑了笑:“鑰匙放在這裏了。”

“好的。”胡桃微笑著回答。

林向嶼點點頭,推門而出。

他將門關上,漸遠的腳步聲傳不進屋內。胡桃保持著剛剛的姿勢,一動也不動地站著,過了好久,一滴眼淚順著臉頰慢慢流下,她才終於回過神來。

她在這天夜裏匆忙離開,搭乘夜裏飛往墨爾本的航班,十二個小時,從北半球到南半球,八千多裏。

那裏和她的國度晝夜顛倒,四季相反,再也不會有人知道她去往何處。

除了錢和護照,胡桃什麼都沒有帶走。她在這座城市生活了這麼久,要離開的時候,卻身無物。

胡桃留給林向嶼一封信,用他放在鞋櫃上的鑰匙壓著,他臨走的時候,還問她,記不記得回家的路。

胡桃內心悲慟,她咬牙仰起頭,用力推開門,大步走了出去。

等到走出花園外的鐵門,胡桃最後一次回過頭,望了一眼籠罩在黑暗中的家,沒有星光,也無燈火,這樣安靜而孤獨,仿佛她的前半生,茫茫而無依無靠。

林向嶼是在第二天知道胡桃離開的消息的。

他像是有什麼預感似的,給胡桃打了好幾通電話,語音提示已經關機。然後就收到胡琳的電話,她一邊哭一邊問:“向嶼哥,你看到我姐了嗎?”

林向嶼一怔,心中沉甸甸的:“怎麼了?”

“我早上起來,收到我姐的短信,她說她離開C城了。”

林向嶼翻了翻手機,他並沒有收到胡桃的消息。

“向嶼哥,你那裏是不是有她屋子的鑰匙,我現在就在屋外,進不去。”

林向嶼匆匆趕去,看到胡琳坐在地上,靠著門,眼淚掛了一臉。林向嶼打開門,他昨天才來過,明明屋內沒有任何變化,他卻明顯感覺到冷清的氣息。

鞋櫃上靜靜地躺著一封白色的信,上麵是胡桃的字跡,寫著“林向嶼收”。

林向嶼伸手去拿胡桃留在鞋櫃上的信,一把鑰匙而已,握在手中,卻沉甸甸的猶如千斤重。他顫抖著打開那封信,是已經泛黃的信紙,有好些年歲了,她向來迷戀這些帶著舊時光味道的東西。

空蕩蕩一張紙,上麵隻有簡單的兩行話,她說:“我已不再愛你,已不再留戀此處。勿念,再見。”

——再見。

再見,我的少年。

再見,我的青春。

再見,我最愛的人。

她這一生,同他說過許多次再見。

他從未想過,有朝一日,她的再見,竟是再也不見。

她終於,舍得飛過這片滄海了。

林向嶼倒退一步,靠在牆上,低著頭,許久說不出話來。

原來她已經記起一切,原來她終於不勝其煩,不再愛他。陳年往事,如同一場大夢,她在夢中被鬼壓了魂,隻能苦苦掙紮,如今她終於醒來,過去就當過去。

又或許,她記起了一切,唯獨記不起如何愛他。

無論是哪一種,都沒有辦法讓他們回到從前了。

7.

在林向嶼和胡琳翻遍整座城市,瘋了一樣找尋胡桃的下落的時候,林向嶼的公司來了一名意外訪客。

從上午九點開始,林向嶼接連開了三個會議,一直到下午黃昏時分,他渾身疲憊,助理過來,跟林向嶼說有位先生在等他,姓胡。

林向嶼一聽到“胡”字,就猜到了來者何人。

然後他的目光越過助理,看到了向自己走來的胡近。還沒走幾步,林向嶼發現自己手心全是涔涔的汗水。

胡近也沒有和他過多寒暄,坐下來後,隻是微笑著,說:“我很早以前就知道,桃桃有個關係很好的男同學,老師們跟我提到你,也都是讚不絕口。我同你們林家,生意上也有些往來,隻是林公子沒有子承父業,所以一直沒有緣分見麵。”

林向嶼摸不清他的來意,作為小輩,自然是要斟茶倒水:“胡叔叔不要這樣說,是我遊手好閑。”

“不用忙活了,我就是正好經過,記得你的公司是在這裏,就想著擇日不如撞日,上來轉轉,同你說幾句話。”

“桃桃這些年,多謝你照顧了。”胡近說,“我家中的事,想必你也知道一些。我臉皮厚,一直是以桃桃父親的身份自居。她出事以後,每次我去醫院探望正好都和你錯開了時間,我想你們年輕人的事,應該給你們年輕人一些時間。”

林向嶼靜靜地聽著,知道胡近專程來一趟,總不隻是為了看他一眼。

“那麼我這個長輩,有一個不情之請,還請你聽個一二。”

林向嶼還是說:“叔叔您講。”

林向嶼看著胡近,他已經老了,臉上的皮膚鬆弛。雖然這是他第一次見到林向嶼,卻不是林向嶼第一次見到他。

在林向嶼還在念初中的時候,某年元旦參加市裏所謂的上流社會舉辦的晚會,曾瞧見過胡近一眼。他聽到周圍的人介紹,說那位就是最近風頭正盛的胡近。而不遠處的胡近,正在同某位高官相談甚歡,手中拿著紅酒杯,姿態瀟灑。

林向嶼還是少年心性,對成年人的世界毫無興趣,心不在焉地聽著旁人的介紹,也隻有在聽到“胡近”兩個字的時候,有那麼一點印象,心想,這是不是就是胡桃曾和自己提過的繼父?

那都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時候胡近正處在人生的鼎盛時期。有著中年男人持有的威嚴和莊重,舉手投足氣場強大。

那時候他還想,這樣的人作胡桃的繼父,一定不會虧待她的。

而如今,他年過半百,頭發染得再黑,也遮擋不住歲月的痕跡。

然後,林向嶼聽到他開口說:“我希望你,離開胡桃。”

林向嶼覺得那一秒異常漫長,他手裏握著茶杯,垂下眼,不動聲色,等著胡近接下來的話。

“我知道,桃桃這些年一直傾慕你,你是她最好的朋友……可那已經是過去的事了,你們都不再是小孩子了,小孩子拉鉤上吊一百年不許變,誰和誰真的能做一輩子的好朋友?”

“她這些年受的苦實在是太多了,如果真的有機會重新開始,就放過她吧。”胡近說,“我們都是成年人,人生苦短,七情六欲,我希望她的後半生,能遠離那些情啊愛啊恨啊愁啊,我希望我的女兒,能真的活得像個公主一樣,開開心心,簡簡單單的。”

“放過她,你失去的隻是一個愛你的女孩子,她卻能因此過得比過去幸福。聽叔叔一句,人不能活得太自私。”

所有人都這樣對他說,放過她吧。

他們都認為,他留住她,陪在她身邊,對她悉心照顧,隻是在彌補心中的愧疚,隻是迫於道德壓力。

沒有人相信,他愛她。

是啊,林向嶼想,年少往事,那麼多那麼多,如果他曾有過半分明白自己的心意,那麼他和她,也不至於走到今日。

很長很長的沉默後,林向嶼等著心中颶風一般的痛楚漸漸消散,他才終於開口:“胡叔叔,您是長輩,按理說,您要指教,我總應該受著。”

林向嶼平視胡近的眼睛,恍然想起十幾年前在酒會上他看到胡近西裝革履的身影,觥籌交錯間,光陰飛逝,當年的小小少年,如今也長成風度翩翩、肩膀寬厚的男人,他說:“唯獨這一件事,我辦不到。”

“我已經錯了十五年,您不能讓我錯一輩子。”

窗外,一群候鳥由北至南,飛在歸鄉的途中。

人生路遙遙無期,浪子天涯,明月幾時,何日歸家,何處是家?

“我的人生,”他緩緩地說,“可以沒有金錢、榮耀、權力,甚至沒有陽光和天空,可是不能沒有她。”

胡近從林向嶼的公司出來,林向嶼將他一路送到停車場。

胡近停下來,望了一眼燈火輝煌的高樓大廈,在這座城市裏,有多少人日日夜夜地奮鬥著。

他忽然說:“還有好多年啊。”

林向嶼沒有問他什麼還有好多年。

他或許是說,等林向嶼長到他如今的年齡,理解他所說的話,還有好多年。又或許在說,自己這樣孤獨活著的時光,還有好多年。

過了兩天,胡琳去林向嶼家裏找他。

胡琳非常開心:“我想到了,她應該是去上海了,她在那裏讀的大學,我們前不久還一起去上海參加校慶。”

胡琳沒有察覺林向嶼的沉默,繼續興致勃勃地說:“我記得她一個室友的名字,這幾天一直找人幫我打聽,沒想到真的找到了她的聯係方式。對了,向嶼哥,有件事你最好做下心理準備,我一直沒來得及跟你說……我姐大學的時候,談過一個男朋友。”

林向嶼終於有了點反應,抬眼看胡琳。

“上次去上海我也見到他了……是還不錯啦,就是有點惹人煩……但還是挺不錯的。”

林向嶼輕聲問:“是嗎?”

“所以別磨蹭啦,跟我一起去上海,把我姐找回來吧。我想通了,要是我姐真得選一個,還是你好。”

胡琳終於意識到有些不對勁,抬頭看林向嶼:“你怎麼了?”

他垂下眼簾:“以後你姐的事,你不用再告訴我了。”

“你什麼意思?”

“讓她走吧。”

胡琳像是沒聽懂一樣:“你什麼意思?”

林向嶼沒有再回答。

“你不找她了?”

“是。”

“為什麼?!”胡琳憤怒地大喊。

林向嶼淡淡地望了胡琳一眼:“作出離開這個決定的人是胡桃,這是她的決定,她的人生。”

她那倉皇的前半生,為母親活,為林向嶼活,甚至為了胡琳為了胡近而活,又可曾真的,為自己活過?

“為什麼?”胡琳不可思議地看著他,“就因為這樣,所以你說放手就放手?哪怕下半輩子,再也見不到她?”

“原來如此,林向嶼,我真是看錯你了!我姐走了,你覺得自己終於甩掉了一個包袱!對不對?又不是你趕她走的,她是死是活和你沒關係,對不對?你已經仁至義盡了,對不對?再沒有人可以來指責、道德捆綁你了,對不對?!”

胡琳怒極反笑:“就因為……你從來沒有愛過她?”

胡琳太過憤怒和傷心,以至於沒有看到,林向嶼垂下的手握成拳頭,青筋暴突。他的腦海裏,回想起胡近和自己的對話——

“你的人生不能沒有她,所以你要以愛的名義將她捆綁在身邊,相互折磨、相互糾纏,把彼此最後的愛意都磨得一幹二淨?哪怕她再也不會快樂?”

胡近繼續說?:“我聽胡桃說,你學的是海洋生物保護,每次提起你,她總是兩眼發光,自豪驕傲的。”

“那麼年輕人,你告訴我,什麼是愛?”

林向嶼沉默以對。

胡近輕輕“嗬”了一聲,像是輕蔑,又像是嘲弄。

“愛是把飛鷹還給天空,把犀牛還給草原,把鯨魚還給海洋——把自由,還給愛人。”

“放手吧,”胡近拍了拍林向嶼的肩膀,“桃花笑春風,就讓她隨著風,去到她想要去的地方吧。”

起風了。

短暫的沉默後,林向嶼才慢慢將手放開,像是排出了心中戾氣。

他身心俱疲,強忍住心中巨大的痛苦,輕輕地說?:“胡琳,算了吧。”

如果她能放下一切,平安快樂地生活在這個世界上,那麼他的餘生,即使再也不能見到她,也是值得的。

8.

胡桃走後,林向嶼搬入了他在市中心買給她的LOFT公寓。她的東西都整整齊齊地擺放著,他隻帶了一台電腦和一些換洗的衣服。

林向嶼搬家的事,誰也不知道。他放下行李,在沙發裏坐了一會兒,然後煮了一碗麵,熱氣騰騰的,端上飯桌卻讓人沒有了胃口。

胡桃臥室的書桌上擺著一個護身符,是當年他在峨眉山金頂給她求來的,她說過,她永遠不會摘下來。

還有一個硬皮的記事本,翻開來,第一頁用黑色記號筆寫著“生日快樂!”,右下角有個大大的笑臉。裏麵每一頁都畫了一隻Q版的海洋生物,旁邊寫著一些相關資料,學名、分布、主要生活海域、種屬和簡單的描述。

記事本的最後,是他高中時候的學生證,那時候他眉目清秀,一臉青澀,呆呆地對著鏡頭,劍眉斜飛。學生證的邊緣已經卷起來,畢竟是許多年前的東西了,上麵的字跡都褪了色,卻看得出一直被她好生珍藏著。

就像她被時光醞釀成美酒的心事。

林向嶼單手撐著桌麵,心痛如絞。

那年月有多好,怎麼再也找不到。

雨水打在窗戶上,嘩啦嘩啦,倒像是敲門的聲音。

“胡桃,”他對著空氣輕聲問,“是你嗎?”

“胡桃。”

“胡桃。”

你在哪裏?

你去了哪裏?

男人捂住眼睛,靠著空蕩蕩的牆,竟然落下淚來。一滴兩滴,吧嗒吧嗒,就像是琥珀,跌碎在大地之上,除了胡桃,再也沒有人能夠懂得這樣的傷悲。

他和她糾纏在一起的生命,大把大把,卻終於這樣褪了色。

胡桃胡桃,他竟然再不知道她身在何方,是生是死。

——如果我死了,你會不會哭?

——我不會。我陪你一起死。

她在他的生命裏待了十五年。

十五年來,她戴他送的發夾,將他的字跡模仿得惟妙惟肖,他帶著她奔跑過大雨傾盆的街,站十幾個小時的火車去看她。他們喝過同一瓶水,通過或長或短的信,他發著高燒依然能背出她的電話,她幫他將衣袖妥帖地挽起,他們在KTV昏暗的燈光下對唱過情歌。他用第一份薪水為她買了雙高跟鞋,她會做他所有愛吃的菜。

高中的時候他們一起看過一場電影,情節早已模糊,他隻記得其中有句台詞——Love means never having to say you're sorry.

她曾經緊緊將他抱住,淚水浸濕了他的一生。

她是他的空氣,久了,久了,竟然忘記了是在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