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2014年,匆匆那年(2 / 3)

這可能是胡琳最想念林向嶼的時候,胡琳對他態度算不上彬彬有禮,但平時還是能好好說話,即便有天大的不滿意,至少表麵上還是和睦的。

“為什麼呢?”胡桃其實問過胡琳一次。

胡琳皺著眉頭,不情不願地說?:“向嶼哥……是個值得尊敬的人。”

而此時,胡琳和周珩相持不下,胡琳旁邊的項潔潔站起來讓位子,胡桃淡淡地瞟了胡琳一眼:“胡琳,他們都是我的朋友,我今天是來參加校慶的,你不要胡鬧。”

胡琳驚訝地發現,胡桃身上的一些東西在慢慢回來,比如那“你再鬧下去看我怎麼弄死你”的眼神。

她“識時務者為俊傑”,坐到了周珩對麵的空座位上——忍字頭上一把刀。

胡琳對著周珩大眼瞪小眼,過了一會兒,胡桃的手機震動,她點開來,是胡琳發來的微信:“這人是誰?”

胡桃想了想,如實回答,慢吞吞地打字回複:“可能是前男友。”

下一秒,胡琳整個人“轟”的一聲站起來,又憤怒又呆滯,感覺像是要把桌子掀了。胡桃的三位室友吞了吞口水,卻看到周珩不以為然,若無其事地把麵前的牛排慢慢切成一小塊,然後將盤子推到胡桃麵前。

胡桃有些發愁地看著麵前的盤子,拿起刀叉,又不知道該不該下手。

胡琳突然一伸手,勾過胡桃麵前的盤子,順便給了周珩一記白眼?:“我姐大病初愈,吃不得這些。”

“怎麼就吃不得了?”

“我說吃不得就吃不得,”胡琳說,“我姐要有個三長兩短,你負責?”

周珩樂了:“對啊,我負責。”

胡琳無言以對,她“兵敗如山倒”。

吃過一頓劍拔弩張的晚餐,周珩和大學的兄弟們還有一場聚會,就先讓司機送她們幾人回去。唐菀靜和男朋友分手後一直單身,項潔潔談過一場有始無終的戀愛,而齊悅還在等著她的男神。

坐在車裏,項潔潔說:“以前還在猜是誰會先嫁出去,結果成了四個大齡剩女。”

唐菀靜說:“我那時候投票給胡桃,我現在依然堅持。”

“為什麼?”

唐菀靜還沒來得及回答,就到了她家,她和項潔潔住得很近,兩個人一起下了車。關車門的時候,唐菀靜對胡桃笑了笑,做了一個“加油”的手勢。

胡桃回到酒店,洗過澡,累得要死,躺在床上倒頭就睡了過去。胡琳在她對麵坐下來,一副“你要從實招來”的架勢。

胡桃無比艱難地動了動眼皮:“別問我,我也不知道。”

胡桃昏昏沉沉,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終於被電話鈴聲吵醒。

“我在你酒店外,”周珩說,“你能下來一趟嗎?”

胡桃說:“好。”

這下輪到周珩驚訝了:“我還以為會被拒絕。”

胡桃說:“你找我應該是有事吧,總不會平白無故找我。”

周珩老老實實地回答:“我就是平白無故。”

胡桃沒理他,換了一件黑色的長外套出門,外麵風大,她係了一條暗紅色圍巾,戴著黑色的羊毛帽。

胡桃從酒店的電梯出來,周珩沒在大廳等她,他在旋轉門外,長手長腳,整個人融入了上海的夜色,像是從舊時的繁華走出來的剪影。

“我今晚來,是向你道別的,”周珩說,“我三個小時後的飛機,回墨爾本。”

“今晚?”胡桃有些驚訝,“這麼急?”

“嗯,年末的事情很多,這次也是好不容易逃出來的。”

“那幹嗎非要回來,坐長途飛機多累啊。”

周珩回答得理所當然:“……來見你一麵。”

胡桃住在茂悅,黃浦江畔,出門就是外灘,便和周珩一起走到了江邊。此時遊客散去,外灘看起來又寂寞又璀璨,可是那樣的寂寞中,又摻雜著驕傲和不可觸碰。

胡桃和周珩趴在欄杆上,他側過頭問她:“冷嗎?”

“還好。”

周珩開口:“胡桃。”

胡桃轉過頭,看到周珩直直地看著自己,然後他輕輕俯身,將頭向胡桃挨近。

一點,一點,他的臉離她越來越近。

然後在隻差幾厘米,他的嘴唇就要碰到胡桃的臉頰的時候,周珩忽然停住了。

他眨了眨眼睛。

胡桃再一次呆住,不由自主地吞了吞口水。

“哈哈哈,”周珩忍不住笑起來,然後重新站直了身體,“被嚇到了嗎?以為我要親你?”

胡桃老實地點點頭。

“其實是騙你的。”

“我知道啦。”

“不,我是說,騙你的,”周珩將手放在欄杆上,眺望遠方燈火輝煌的陸家嘴,“我們根本沒有交往過,我被你拒絕得很慘。”

這下換作胡桃不好意思了,她尷尬地站著,不知道該說什麼。

“胡桃,我才沒有在等你呢。”

胡桃笑了笑。

“我曾經有一段時間以為你喜歡我,就裝高冷男神,每天都臭屁得要命……然後發現是我自作多情。”

“胡桃,能夠再見你一麵,我很開心。”

“胡桃,”他們麵對麵地站著,風將他的頭發吹起來,這一刻的周珩顯得異常溫柔,他雙眼彎彎,說,“如果有一天,你想起一切,覺得無家可歸,就來我身邊吧。”

“我雖然沒有在等你,”他笑著說,指了指自己心髒的位置,“但是這裏,永遠為你留著。”

十年前,她還是穿著淺藍色襯衫的乖學生,他長途跋涉,帶著一身的戾氣,與她擦肩而過,然後停下來駐足回望。

十年之前,你不認識我,我不認識你,我們還是一樣,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

沒想到啊,那驚鴻一瞥,至今仍刻骨銘心。

4.

胡桃和胡琳回到C城,胡琳讓胡桃跟她回家,胡桃不肯,胡琳一肚子不滿,又舍不得胡桃,於是跟著她回到四中附近的屋子。

胡桃打開門,客廳淩亂,像是被人翻過,她把鑰匙放在茶幾上,麵色凝重,沒有說話。

“怎麼了?”胡琳問她。

“好像……有人進來過。”

“向嶼哥嗎?”

胡桃搖搖頭:“不……”

胡琳馬上反應過來:“家裏進賊了?!你快看看,有沒有什麼東西丟了。”

胡桃有些茫然:“什麼東西?”

“重要的東西啊,證件啊銀行卡什麼的!”

胡琳見胡桃還是站著沒動,知道胡桃自己也不知道哪些東西算是貴重物品。胡琳搖搖頭,開始幫她收拾東西。

好好的一個屋子,被弄得亂七八糟,搞得胡琳心煩意亂。她打開電視機,當地的衛視正好在播法製節目,提醒電視機前的廣大觀眾朋友們,年關將至,要注意財物安全。

“注意個屁!”胡琳說,“現在的小偷也太猖狂了吧!”

胡琳一邊說著,一邊拿出手機打電話報警:“我不管,這事你們得給個說法,出去一趟回家家就變這樣了,以後還怎麼安心住下去?人身安全還有沒有個保障了?”

說到這裏,胡琳臉色一變,似乎想到什麼,然後她匆匆忙忙掛了電話,又給胡近打了一通電話。胡琳在電話裏說得天花亂墜,以假亂真到了似是遭到入室搶劫的程度。

胡桃以為她隻是太生氣,沒有多想。沒想到,胡琳掛了電話,然後笑嘻嘻地湊上來。

“我爸說了,”胡琳幸災樂禍,臉上的笑意都懶得掩飾一下,“讓你回家住,要過年了,外麵不安全。”

胡桃沒有辦法,看著一屋子的狼藉,胡琳說得沒有錯,她也不敢再住下去。

“我回去開車,”胡琳說,“你收拾收拾,我等下來接你。”

“不用,我打車過去就行。”

“我不管,”胡琳開心得要跳起來,“我先走啦。”

胡桃拿她毫無辦法,隻好找到旅行箱,開始收拾東西。

她的衣櫃很大,冬天的衣服都很厚,胡桃費力地將它們一件一件往外拿。在衣櫃的最裏麵,有一個方方正正的香檳色盒子,上麵還纏著紅色的絲帶,係成漂亮的蝴蝶結。胡桃很好奇,把盒子拿出來打開。

盒子裏放著的是一雙粉紅色的高跟鞋。十厘米的細跟,尖尖的頭,腳趾處兩道道交叉的細帶,看起來精致得如同藝術品。

看到這雙粉紅色的高跟鞋,胡桃覺得大腦“轟”的一聲炸開,無數畫麵在腦海中一閃而過。

她彎下腰,伸出腳,穿入鞋中。

大小十分合適,宛如正為她的雙腳定製。

粉紅色的鞋,襯得她的腳十分白皙,漂亮得像是灰姑娘穿上了水晶鞋。

耳邊響起當年他的聲音,她拆開禮盒,他說?:“胡桃,希望這雙鞋,能夠帶你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

那是他在美國當助教領到的第一筆工資,他為她買來全商場最美的一雙鞋。

十二歲那年,他說,胡桃,很高興認識你。

十八歲那年,他說,胡桃,你不是孤單一個人。

十九歲那年,他說,胡桃,我有女朋友了。

二十四歲那年,他說,胡桃,我陪你一起死。

二十七歲那年,他說,胡桃,我要結婚了。

過往畫麵,一幕一幕,是真的快樂過,也是真的痛徹心扉、傷心絕望過。

她想起了一切。

她是胡桃,他是林向嶼。

一陣長風起,半透明的白色窗簾被高高吹起。

胡桃踩著十厘米的高跟鞋,蹲在鏡子前,捂著臉,號啕大哭起來。

兜兜轉轉,原來她隻是做了一場黃粱美夢。可是為什麼,她的夢裏夢外,統統都是他。

胡桃呆呆地蹲在地上,手機鈴聲響起來,是胡琳打來的電話。胡桃頭痛欲裂,把手機設了靜音,沒有接。

胡琳不死心,電話一個接一個地打來。沒過多久,門外響起了一陣急促的敲門聲。

胡桃沒有辦法,歎了口氣,去開門。

“你怎麼不接我電話?”

“剛剛睡著了,”胡桃揉揉通紅的眼睛,“有些累。”

胡琳鬆了一口氣:“嚇死我了。”

胡桃這才發現,胡琳手裏拿了一塊大木板,也不知道她從哪裏撿來的,胡桃又好氣又好笑:“沒事了。”

胡桃想了想,跟胡琳說:“我東西有點多,今天晚上先跟你回去,明天再回來,等我整理完了,再搬回家裏,可以嗎?”

她難得語氣這麼和善地同胡琳說話,胡琳受寵若驚,點頭如搗蒜。

“對了,”胡桃漫不經心地問,“我剛才收拾東西的時候,看到自己以前的日記,林向嶼他,是不是有個未婚妻?”

在她失憶的這段時間裏,誰也沒有向胡桃提起過程可欣。

胡琳嚇了一跳,然後聳聳肩:“分手了。”

“為什麼?因為我嗎?”

“是啊,”胡琳說,“你出事的時候,他天天守在醫院裏,兩個人就崩了。”

“他為什麼天天守在醫院?”

胡琳理所當然地說:“這不是廢話嗎,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為什麼出事,他要再不來醫院看看,真的就是狼心狗肺了,也枉費你……”

胡琳終於意識到自己言多必失,乖乖閉了嘴。

“枉費我什麼?”

胡琳搖搖頭不說話。

“枉費我愛他那麼多年,對吧?”胡桃嘴角帶著諷刺的笑,“沒關係,我知道的。”

5.

胡桃把自己關在家裏一天一夜,她躺在床上,將自己荒唐的前半生好好地回憶了個遍。

黃昏的時候,她從床上爬起來,拿出手機,她在雲南出事時手機被摔壞了,現在的新手機通訊錄裏的人名少得可憐。胡桃打開微信,翻到程可欣的微信,她想了想,發語音過去:“可欣,你有空嗎?”

胡桃和程可欣相約在學校附近的咖啡廳見麵。

這是胡桃出院後,程可欣第一次見到她,她們也算是年少時的好友,卻走到如今尷尬的地步。程可欣不知道該如何麵對胡桃,歎了口氣,坐在她對麵。

程可欣想了想,先開口說:“如果你是來問我和林向嶼的事的話,就不必了,我們已經分手了。”

胡桃一愣,想要解釋:“我不是……”

“沒有關係,”程可欣說,“我沒有怪罪你,你可能不知道,我們曾經坐過同桌……我們曾經是關係很好的朋友。”

隻是女孩子的友情,實在是太脆弱,太不堪一擊。

“他現在陪在你身邊,這樣挺好的,”程可欣說,“你們兩個人,也算是各自求仁得仁。”

“等你記起一切你就會知道了,他不愛你,”程可欣說,“他如果真的愛你,你們早就在一起了。十五年啊,你們之間,誰也沒有辦法插足,許然然也不行,所以你們不能在一起,不過是因為他不愛你。”

程可欣笑了笑:“你失去記憶一天,他陪你一天,你恢複記憶,你們之間就互不相欠。無論如何,你們都無法相愛。你知道他真正愛的人是誰,他愛的是許然然。你現在隻是利用他的愧疚感,來道德綁架、束縛他。你明明知道,許然然那件事,他從來沒有走出來過。他太過善良,不忍心再有人為他做出犧牲。他不能再讓你成為第二個許然然。而你,你隻是在用自己多年的付出要挾他、提醒他,他永世不得超脫,不是嗎?”

天邊晚霞一點點沉落,放學鈴聲響起,穿著藍白相間的校服的學生們魚貫而出,一下子擠滿了學校大門。

孩子們臉上帶著燦爛的笑容,嘻嘻哈哈,勾肩搭背,少年不識愁滋味。

胡桃一動也不動地坐著。

幸福啊,對她來說,始終是一件太難的事。

她窮盡一生,那樣刻骨銘心地愛過他,隻換來他的同情,卻比他的不愛更讓她痛苦。這就像一記悶錘砸在她的心頭,叫她五髒六腑都疼得叫囂。

情何以堪,原來,這才叫情何以堪。

和程可欣告別後,胡桃去了一趟林向嶼的公司。

她像往常一樣,給他打電話:“下來吃燒烤。”

林向嶼有些疑惑:“……胡桃?”

“嗯?”

“你……記起來了?”他聲音裏似乎有些顫抖。

“什麼?”胡桃裝作迷茫,“記起什麼?”

“哦,沒什麼,”他說,“怎麼想到來找我吃燒烤?”

“聽胡琳說的,我們以前常常一起吃夜宵。”

林向嶼有些失落地笑:“是我多想了。”

林向嶼公司樓下的燒烤鋪還是那個味道,老板一看到胡桃,就大聲地和她打招呼:“好久沒來了。”

“是啊。”

“還是老規矩?”

胡桃想了想,重新點了一些菜,都是她以前和林向嶼不怎麼愛點的。

林向嶼從樓上下來,老板正好把菜端上來。他伸出手,又不知道拿哪一串吃。

“不喜歡吃嗎?”胡桃明知故問。

林向嶼搖搖頭,拿起一串他最不喜歡的韭菜吃。

胡桃欲言又止,一頓夜宵,兩個人吃得都很沉默。

胡桃抬起頭,發現林向嶼在看著自己。

那一刻,胡桃沒來由地覺得憤怒,她收回手,挪開了目光。

他的身上,全是她的過去。

她好似在塵世的泥土裏苦苦掙紮,她忘記前塵往事,所以看不到自己有多狼狽,可是他懂,他什麼都知道,卻在這裏陪著她演一出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