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生期間
十六歲了,他已長成一米八的高個子。大家都說他是附近村子裏使用斧子的第一好手。他雖然沒有什麼特殊技巧,但是,力氣大,工作起來就比別人強。
一天,他父親用木頭給他做了一隻平底船。他就把自己田裏收獲的糧食,裝在船裏,沿著俄亥俄河往下劃,到外地做生意。這是他有生以來,第一次離開他那孤立在田野中的小木屋,到廣闊的外麵世界去。
到了傍晚,河岸兩邊時隱時現地閃耀著燈光。這些初次見到的景物,使林肯心花怒放,十分驚奇。
每到閑著無事的時候,林肯就把他的那隻貨船,停靠在安德遜河邊,等候人家來雇他的船。他把頭斜靠在帆索上,很安心地在船裏看他的書。
對這個工作非常喜歡,因為有充分的時間可以看書。
“嗚,嗚……”拋錨在河中心的一艘輪船,噴出了一陣白茫茫的水蒸氣來,這是船隻將要啟錨的信號。
就在這時,從街上躥出了兩個黑影,飛也似地跑了過來。
“哎呀,糟糕,船就要開了。喂,小孩,船是誰的?”
“是我的。”
“那就請你送我們到那隻輪船上去,還有這幾件行李,也給一起送上船去。”
“行。”
“很著急,請你快一點。喂,就是這幾件行李,趕緊搬到船上去。”毫不費力地伸手接過那兩個紳士遞給他的行李,一起放在他那隻平底船上。那兩個紳士也跟著上了船。
“放心,一定讓你們趕上那艘輪船,先生。”把他那隻小船從岸邊拚命劃了出去。
“嗚,嗚……”那艘輪船又拉響了第二聲汽笛。林肯把全身所有的力量,都放在他手裏的那隻木槳上,木槳打在水麵上的聲音越來越急。
黃豆般的汗珠,一顆顆掛在林肯的額角,從他嘴裏噴出來的氣息,熱得像烈火一樣。可是,他還是咬緊著牙根,拚命地劃著。
“嗚,嗚……”輪船上,又響出了第三遍汽笛。
“喂,等一等!讓我們上船!”那兩個紳士,拚命揮舞著手裏的禮帽,大聲叫嚷著。平底船終於靠近那艘輪船了。
“好了,總算趕上了!”
沉重的起錨聲,從輪船那邊響了過來。林肯把行李遞上輪船,那兩個紳士就慌慌張張地跳了上去。
“喂,先生,你們還沒有付渡船錢哪。”林肯大聲一喊,那兩個紳士就笑著說:
“哎,不錯,竟忘記給錢了。好,你看好!”
隻見兩個五角的錢幣在眼前一閃,就扔進平底船裏了。
輪船馬上發揮出驚人的威力,衝破了波浪前進。林肯的小船也給波濤掀得搖搖晃晃的,離開了那隻輪船。
“喲,這是銀幣!可是,我沒有錢找呀!”
“不必找了。這兩個銀幣是我們給你的,請你收下吧。”。
“這麼多錢,真謝謝你們。”把有生以來第一次賺到的這一塊錢,緊緊握在手心裏,一麵打算著這筆錢的用途。
“今天真是好運氣,有了這筆錢,不但可以買到我所喜歡看的書,同時,姐姐們想買的那種鋒利的剪刀,也可以買給她們了。”
接著,他又深深地感到:“是的,一個人,不論幹什麼,隻要能夠老老實實地拚命幹,總是不會吃虧的。”
這一天,林肯還是橫躺在平底船裏看他的書。
一會,從對岸傳來聲音說:
“喂,渡船的,把船劃到這邊來!”林肯跳起身,把船劃向對岸去。那邊有兩個身材高大的年輕人,等著他把船劃過去。
“你們是要渡河嗎?”
“你到岸上來一下,有話跟你說。”就上了岸。
“喂,小鬼,你為什麼來搶我們的生意?這個渡口,是我們弟兄兩個向肯塔基州申請到的特許權利。”
“是這樣的嗎?對不起,這我倒一點也不知道。”很坦白地當場就道歉。可是,對方卻不肯罷休。
“說聲對不起就行了嗎?你這個莫名其妙的家夥!喂,兄弟,你去揍這家夥一頓!”
“好,讓我來。”那個弟弟就握著拳頭走過來。一時愣住了,垂著雙手,一動也不動。
“你這個混蛋!”那個比較年輕的像一頭惡狗般地猛撲了過來。霎時間,林肯那隻瘦小的胳膊,向著對方的鼻尖,揮了過去。林肯這一拳打得實在夠勁,那家夥“砰”地一聲,倒在河岸邊上。
“喂,怎麼樣?還要不要再來一下?我最討厭打架了,可是為了自己,也就不得不如此了!”林肯用鎮靜的語調說道。
弄得滿身汙泥的那個人,撫摩著他那跌痛了的腰,勉強掙紮了起來。兩個人鬼頭鬼腦地商量了一陣,然後,那個挨過打的人說:
“老大,這不行。這家夥可不是一個好對付的東西呢!我看還是到法院去,分個青紅皂白才好。”
“嗯,這也好。喂,小家夥,跟我來!”於是,他就抓住林肯的手腕,拉著他一起到法院去了。
雖說是法院,可到底是在鄉下,所以,審判官的住家,也就是法院。走出來一個叫彼得的法官,是個酒糟鼻子的矮胖老頭,態度還和氣。
“我先要問原告,你要提出的控告,是什麼事由?”
“我的名字叫做約翰·狄爾,在這裏的俄亥俄河上,已取得了渡船的專利。可是,這個高個子家夥,卻也在這裏做起渡船生意來了。所以,我把他抓了來。”
“你是在犯罪現場抓住他的,是不是?”
“是的,我們隔著河一叫,這家夥就把船劃了過來,本來打算兩個人合起來揍他一頓算了,哪知道,這家夥雖然還是一個小孩子,可力氣倒著實不小。所以,隻好把揍他的問題放在後麵,就把他帶到這來了。”
法官一看他滿身汙泥的樣子,差一點就要笑出來。他勉強忍住笑,裝出一副一本正經的樣子,拿出一本法令書來。
“不錯,根據肯塔基的法律:凡是侵犯別人的營業權的,要處五元罰金。現在,被告還有什麼要辯明的嗎?”
“狄爾所講的話,完全是事實,我沒有什麼要說的。不過,有一點,我要問個明白。”
“你要問的是哪一點?”
“狄爾根據肯塔基州的法律,是不是從印第安納州的河邊,把船劃到河中心去也要禁止?”
“這不能禁止。因為發生在印第安納州內的事,肯塔基州無權取締。”
“既然這樣,我就要說明,我承認曾經把客人送到停泊在俄亥俄河中的輪船上去,我的確做過幾次這樣的生意。不過,我從來沒有到過對岸。”
“啊,事實是這樣的嗎?”
那法官說完,點點頭。接著,他又打開法令書來,在那裏東翻西看。不一會,終於把書“啪”的一聲合上了,莊重地說:
“現在宣告判決:原告狄爾兄弟所取得的權利,隻是兩岸之間的渡船的權利,被告林肯無罪!宣告閉庭。”
這出乎意料的判決,使得狄爾兄弟兩個嘴裏嘰裏咕嚕發著牢騷走了出去。這時,林肯跟在他們後麵,也正要走出去時,突然從背後傳來法官的喊聲:“喂,請你等一等。”
“什麼事?”林肯回頭問。
“你叫林肯,是不是,你可曾研究過法律嗎?”聽了,臉立刻紅了起來。
“沒有。我雖然也曾經打算研究法律,可是,我是個鄉下種田人,鄰近村子裏借得到的書,都已經讀完了,實在再沒有辦法來滿足自己的願望。”
“你雖然沒有研究過法律,可是你今天所提出的申辯,是一個不懂法律的人不容易想到的。你的頭腦的確很適宜研究法律。你曾讀過什麼法律方麵的書籍?”
“我讀的是一本《印第安納法令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