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約會
(美)歐·亨利/著王海東/改寫
夜已很深了,紐約一條大街上的人已經很少了,有些商店正準備關門。一個警察正朝著這條街大步走來。
在一家小店鋪的門口,昏暗的燈光下站著一個男子。他的嘴裏叼著一枝沒有點燃的雪茄煙。警察放慢了腳步,仔細地打量了這個男人一會兒,然後,向那個男子走了過去。
“我沒幹什麼違法的事,大人。”看見警察向自己走來,那個男子很快地說,“我隻是在這兒等一位朋友罷了。這是二十年前定下的一個約會。你聽了覺得稀奇,是嗎?好吧,如果有興致的話,你聽我講個故事,那還是二十年前,這個店鋪現在所占的地方,原來是一家餐館……”
“我知道,那餐館五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說。
男子劃了根火柴,點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著火柴的亮光,警察發現這個男子臉色蒼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塊小小的白色的傷疤。
“大人,您聽我說,我有個最好的朋友,他叫吉米·維爾斯,二十年前的今天晚上,我們在五年前被拆除的那家餐館吃晚飯,當時,我正準備第二天早上就動身到西部去謀生。那天夜晚臨分手的時候,我們倆約定:二十年後的同一日期、同一時間,我們到這裏再次相會。然後我們就分開了。”
“這聽起來倒挺有意思。”警察說,“你們分手以後,你就沒有收到過你那位朋友的信嗎?”
“哦,收到過他的信。有一段時間,我們曾相互通信。”那男子說,“可是一兩年之後,我們就中斷了聯係。你知道,西部是個很大的地方。我又由於生計的關係居無定所,所以我們已經有好多年未曾聯係了。但是二十年的承諾我們還要遵守,吉米一定會來這兒和我相會的。他是我最信得過的朋友啦。”
說完,男人從口袋裏掏出一塊小巧玲瓏的金表。表上的寶石在黑暗中閃閃發光。“還有三分鍾十點了。”他說,“我們上一次是十點整在這兒的餐館分手的。”
“這二十年來你在西部發展得怎麼樣?”警察問道。
“很風光!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趕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實在不容易啊!這些年來,我付出了很多東西……”
一陣冷冷的風穿街而過。接著,一片沉寂。他們倆誰也沒有說話。過了一會兒,警察準備離開這裏。
“我得走了,”他對那個男子說,“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會到來。假如他不準時趕來,你會離開這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