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亥、順治十六年
夏六月,明鄭成功陷鎮江,進薄江寧。總兵梁化鳳大敗之,成功遁還海島。
初,明嘉靖中,海賊林道幹竄據台灣,為琉球人所逐;倭人又逐琉球,而據其地。天啟時,泉州人鄭芝龍往附之,因家台灣。倭旋為荷蘭所逐,芝龍與其黨入海為寇。崇禎中,巡撫沈猶龍招降之,敗荷蘭寇閩之師,積功官至都督同知。福王立,封安南伯。南都破,唐王稱號隆武,芝龍及禮部尚書黃道周等奉之。順治三年,唐王被執死,芝龍降於我朝。而芝龍娶倭婦所生子成功及兄子彩、聯等,並擁眾海上,猶奉隆武年號。而成功最強,連陷濱海諸府州縣。已而彩、聯之金門、廈門,亦於七年盡為成功所奪。遣使朝桂王永曆於湖南,封延平郡公。屢陷海濱諸縣,圍漳州。十年,朝廷下令招撫,令芝龍以書招之;彩、聯等皆降,獨成功不從。十四年,永曆遣使,進成功延平郡王、招討大將軍。至是,聞王師三路攻永曆於雲南,乃大舉會浙江張煌言之師,內犯江南,圖牽製。是月,以海艘乘風潮上,焚沿江木柵,斷橫江鐵索;破瓜州,遂陷鎮江,進逼江寧,謁孝陵。移檄遠近,東南大震。時上幸南苑,議親征。兩江總督郎廷佐佯通款以緩攻,崇明總兵梁化鳳赴援。化鳳望敵營不整,因大出師,以三路攻其前,以勁騎繞出山後夾攻,敵遂大潰;又燒其海艘五百餘。成功遂以餘艦遁還。
辛醜、順治十八年
鄭成功攻台灣,逐荷蘭,而取其地。詔徙沿海居民,嚴海禁。
鄭成功自江南敗歸,崎嶇海上日久,屢進取無功,謀奪台灣為窟穴。會荷蘭通事何斌逋負巨債,投成功,請為向導。至是,進泊澎湖;紅毛以大舟沈塞港口,炮發,潮漲丈餘,數百艘倏抵岸,遂克赤嵌城。進圍王城,半載不下,乃絕水源以困之。荷蘭棄台灣,以大舶遷去,鄭氏遂有台灣,與金、廈兩島相犄角。詔沿海居民三十裏界外盡徙內地,禁漁舟、商舟出海,以杜勾通。總督李率泰遂遷同安之排頭、海澄之方田邊境八十八堡,安置內地。
——以上見原書卷一。
甲辰、康熙三年
克廈門、金門,展沿海居民地界。
鄭成功既破荷蘭而有台灣,朝廷遂誅芝龍及鄭氏在京者。元年,成功卒;長子錦(一作經)守廈門,入台嗣立。靖南王耿繼茂、總督李率泰貽書招錦,錦請如琉球、朝鮮例;不報。時明桂王已滅,而錦猶奉永曆年號。至是,繼茂、率泰及降將施琅、黃梧等進兵克廈門、金門、浯嶼,降其眾萬八千,錦遁歸台灣;始展沿海居民界,複舊業。
甲寅、康熙十三年
鄭錦陷漳州、泉州、汀州、邵武、興化及惠州、潮州諸府縣。
秋八月,命治曆南懷仁鑄火炮。
鄭錦陷漳州、泉州、汀州、邵武、興化及惠州、潮州諸府縣。
鄭錦自失廈門,衰弱不敢內犯。十二年冬,平西王吳三桂反雲南;靖南王耿精忠亦叛,告援鄭氏,許給以漳、泉二府。錦遂渡海而西與合從,進陷漳、泉諸府;精忠旋背約。
秋八月,命治曆南懷仁鑄火炮。
西洋火器輕利。時三藩背叛,鄭錦複猖獗海上,因命南懷仁鑄西洋火炮三百二十尊,助大軍進剿。
丙辰、康熙十五年
收複漳、泉諸府。
耿精忠與王師抗,屢敗挫,鄭錦又侵奪其地,前後受敵;乃於是年反正,導康親王傑書之師攻鄭錦,遂複漳州、泉州諸府。
丁巳、康熙十六年
收複惠、潮諸府。
上年康親王之師收複漳州、泉州後,至是惠州、潮州亦反正,鄭錦遁入廈門。
戊午、康熙十七年
鄭錦複侵沿海城堡。
錦在廈門複集眾侵沿海城堡;詔複遷濱海居民,申舊禁。
己未、康熙十八年
總督姚啟聖、提督楊捷解漳州、泉州圍,進克海壇、金門、廈門。
鄭錦將劉國軒等複陷海澄,官軍死者三萬餘,都統赫穆林、提督段應舉皆遇害。詔罷總督郎廷相,以姚啟聖代之;與提督楊捷夾攻,解漳、泉圍。國軒遁還海澄,扼守諸島,相持久不決。乃厚積舟師,並檄荷蘭夾板船助剿;未至,官軍已克複海壇、海澄,進逼廈門。國軒遂棄金、廈二島,遁歸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