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告桑價,遵路薪直。
宋楊告,除京西轉運使時,屬歲饑,所至發公廩,又募富民出粟賑之。民伐桑易粟,不能售,告命高其價以給酒家,由是獲濟者甚眾。
宋吳遵路,知通州,乘民未饑,募富者得錢幾萬貫,遣牙校航海糴米於蘇秀,使物價不增。又使民采薪芻賣之官,以糴官米。冬雪,即以原價易薪,官不傷財,民且蒙利。又建茅屋百間,以處流移。出俸錢置薦席、鹽、蔬,日與飯三,偶有疾者,給之藥,願歸者具舟為續食與之。是歲諸郡多轉死,通民不知凶歲,故愛之父母若也。範文正公安撫浙淮,上公治狀頒下諸郡。
堯叟刻方,辛公救疫。
宋陳堯叟嚐為廣西轉運使,俗有病不服藥,惟禱神。公乃集驗方刻石後,始有服藥者。嶺外少林泉,公植木道旁,鑿井置亭,至今為利。
隋辛公義為岷州刺史。岷俗:一人病,舉家避之,病者多死。公命輿至廳事,暑月疫或數百,公捐俸辦醫藥,躬自省問,晝夜不置。病愈,召其親戚諭之曰:“死生有命,豈能相染,若相染,吾死久矣。”眾皆慚謝。其後有病者欲求就使君,親戚固留養之。此風遂盡變焉。
查道傾褚,希文撤席。
宋查道初赴舉,貧甚,親戚裒錢三萬遺之。出滑州過父友呂翁家,翁喪,無以葬母,將鬻女以辦,公傾褚與之,又為嫁其女。又嚐有僚卒,女為人婢,公贖之,嫁於士。
宋範文正公守邠州,暇日登樓置酒,忽見衰絰數人營理喪事,詢之,乃寄居士人卒,棺槨皆未具,公慨然撤燕席給之,客感歎有泣下者。
時氏還妾,文通奪倡。
宋時邦美,父年六十四,母年四十餘,未有子。母告其父曰:“我有白金百兩,可攜至蜀置妾,為身後計。”父至成都得一女,甚端嚴,詰其家世,女泣曰:“父都下人,為州官椽,病卒,喪不能歸,鬻我辦裝耳。”父惻然攜金訪其母,以助其行,與同至都下方辭歸。未幾,妻自有孕,夢數人舁衣金紫子置於堂。及旦,邦美生,後為狀元,仕至吏部。
宋沈文通治杭州,令行禁止;貧不能葬者葬之;女不能嫁者嫁之,以數百計。倡優有奪良家女為己子者,奪之歸其父母。
馬公廢井 乖崖植桑。
宋馬公為山西轉運使,州鹽井歲久泉涸,而官督所負係捕數百人,公盡釋所係而廢其井,除所逋二百餘萬。
宋張忠定公令崇陽,時民以茶為業,公曰:“茶利厚,官將榷之”。命拔茶植桑,民以為苦,後果榷茶稅,諸縣皆失業,而崇陽桑已成,歲為絹百萬。
順昌字俞,泉州名方。
宋俞偉,字仲寬,宰劍之順昌。閩俗:脊子過二三則溺之。公捐俸置酒,親酌父老,出《戒殺子文》,俾出勸其鄉人,歲月間所活一千計,生子多以“俞”為字。後因事過其邑,小兒數百迎於郊。
宋方慎言知泉州,歲饑,發廩以貸,恤其鰥寡、孤獨,至生子,多以“方”名者。
莘老移費,胡則代償。
宋孫莘老知福州,民有欠市易錢者係獄甚眾,適有富民出錢五百萬葺佛殿,請於莘老,莘老徐曰:“所以施錢者,何也?”曰:“求福耳!”莘老曰:“佛殿未甚壞,孰若移其費為獄囚償官,使數百人釋枷鎖之苦,其得福豈不多乎?”富人不得已,以輸官,囹圄遂空。
宋胡則,提舉銅銀場監鑄錢,得匿銅數千萬斤,吏懼且死,則曰:“吾豈重貨而輕數人之命。”止籍為羨餘。在福州時,蜀儒龍昌期欠錢一萬,公出俸錢償之。
秦穆亡馬,楚惠吞蛭。
秦穆公亡馬,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人。吏捕得,欲法之。公曰:“君子不以畜害人,吾聞食馬不飲酒傷人,乃賜酒而赦之。”三百人聞秦擊晉,皆求從,虜晉君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