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自由主義及其不滿(3 / 3)

值得指出的是,對於我們這一代人來說,當時“中國向何處去?”以及“人應當如何生活?”這兩個重大問題是密切關聯、不可分割的。用學術語言來說,這是一種整全性的思考,也期待一種整全性的答案。這種整全性傾向不隻是由於人格成長對於“認同一致性”的需要,更為深刻的原因或許在於,無論是中國傳統的儒家思想,還是1949年之後國家意識形態的論述,都提供了一套“政治/ 人生”一體化的整全性論述。在我們接受的正統教育中,馬克思主義既是世界史、曆史觀、社會政治觀,同時也是人生觀。因此,當舊有的整全性論述發生危機的時候,其具體內容可能不再被人輕易接受,但其整全性的論述結構仍然發生著潛在的影響,對任何試圖取而代之的後繼方案都施加了一種壓力:如果一個替代性論述沒有提供對於政治和人生的整全性答案,似乎終歸難以令人滿足。

對自由主義的一部分不滿,正是由於自由主義的晚近發展有越來越明顯的“政治的而非形而上學”的取向,似乎將人生價值問題變成個人“自由選擇”的私事。自由主義的現代人似乎陷於無所依歸而茫然失措。在這種背景下,中國和西方的保守主義思潮開始了某種複興。將公共政治生活與個人倫理生活作截然的二分當然出現了許多問題。但在反省這些問題之前,我們仍然需要對相反的立場予以清醒的認識:一個將公共生活與私人生活整合一體的現代社會是可能以及可欲的嗎?一個學者可能會傾向於認同亞裏士多德的觀點,認為沉思的生活是最好的生活。但對於那些認為下班之後坐在電視機前喝著啤酒乃是最高享受(並相信“這才是生活!”)的人們,應該怎麼辦?應當對他們實施“思想改造”嗎?應當剝奪他們的特定“好生活”觀念的正當性嗎?麵對價值多元的現代性壓力——自由主義對此最為敏感——自由主義作為一種普世性的主張,可能不得不是“政治自由主義”。

西方學術界對自由主義的政治與倫理的分離問題有相當多的討論,在這組筆談文章中也有所反應。但是,這些討論的主要論題仍然是政治的,而不是倫理的。大多數文獻探討的是“政治自由主義”是否暗藏了自身的倫理預設,或者,離開了任何特定的關於“好生活”的價值理想,政治自由主義是否能夠證成。比如,自由主義的“中立性原則”常常遭到批評:許多人認為自由主義的中立性是對一切價值都不置可否的懷疑主義,或者,本身主張了某種特定的價值而不可能保持中立,從而陷入自相矛盾。德沃金認為這些批評是難以成立的。他指出,自由主義並不是懷疑主義,因為它有明確的構成性原則(“自由的平等原則”),主張所有的人應當被平等地對待,這本身肯認了一種價值。同時,自由主義不是自相矛盾的,因為中立性原則是自由主義的政治正義原則,不是其個人生活倫理原則,作為政治社會原則,它不依賴於對任何特定生活方式的偏好。但由此看來,德沃金仍然是在政治哲學的層麵上來響應這些質疑的。他試圖將中立性原則放在政治的兩層意義上來處理:自由主義作為一種政治道德主張本身並不是“中立的”,因為“自由的平等觀念”是一種價值肯認,是與其他政治道德相區別甚至相競爭的。而所謂“中立性”,是指自由主義的政治道德在麵對各種生活倫理時的“一視同仁”。

但是自由主義沒有自己的倫理學嗎?當然不是。自由主義的思想史上有很強勁的倫理主張(甚至訴諸宗教性的信念)。但也正是由於其倫理維度中“反對強製”、倡導“自由寬容”和對個人自主性和個性多樣化的尊重等要求,自由主義才會在多元性壓力下,退守到政治自由主義——試圖以可能達成的“最薄”的共識來維持其普世有效性。它“付出的代價”是在公共生活中放棄了整全性的自由主義,但同時也獲得了其他倫理生活與政治自由主義相結合的可能。如果我們生活的世界,不隻是有(既是倫理的又是政治的)自由主義者,還有“儒家自由主義者”、“基督教自由主義者”,甚至“伊斯蘭教自由主義者”,在公共生活中分享政治自由主義的重迭共識,而在個人世界中保持自己獨特的倫理生活方式。那麼,對於自由主義者來說,還有什麼比這個近乎於烏托邦的世界更好的世界呢?

價值多元的現代性壓力並不是自由主義所獨有的。所有整全性的思想學說都同樣麵對這個壓力。在這個意義上,文化保守主義並不比自由主義更具有優勢。如果在這種壓力下,我們不得不接受公共生活與私人生活的某種分離,那麼“整全性的自由主義”不是一個可欲的選項。因為這意味著強迫所有的人都遵從與自由主義的倫理生活。而“強迫”恰恰違背了自由主義的倫理原則。在我看來,“自由主義的現代人”在個人生活世界中,也仍然可以從自由主義的倫理傳統(比如至善論傳統)中,發展出強勁而富有意義的人生價值。但這是“對己不對人的”的選擇。或許,當今的自由主義者可能與可欲的作為就是“內外有別”:對人“政治自由主義”,對己“倫理自由主義”。

[1]雖然在20世紀80年代,人文思想已經開始引介一些對“現代性”予以質疑批判的西方思潮(例如,最有影響的是尼采與海德格爾的著作),但對於整個思想界而言,這隻是“潛流”,隻是留給未來思想分化和衝突的曆史“伏筆”。

[2]在流行的闡述中,古典自由主義往往被認為“重視自由而輕視平等”,並因此遭到道德指責。雖然我個人感到現代(左翼)自由主義與中國的狀況更為切近,但必須指出,對古典自由主義的道德指控未必公允。西方學界近年來有許多學者指出,這種道德譴責是基於相當嚴重的誤解。他們試圖闡明,古典自由主義與現代自由主義在道德目標上是一致的,都訴諸於個人平等的自由,而且都認識到隻有空洞的權利或消極自由是不夠的,必須有基本的物質經濟手段來實現平等的自由。就社會政治安排而言,古典與現代這兩種自由主義的分歧隻是在於,以何種方式達成共享的道德目標最為有效(參見:Loren Lomasky,“Liberty and Welfare Goods: Re.ections on Clashing Liberalism,”The Journal of Ethics 4: 99-113, 2000)。中國公共知識界對類似的學術討論既不敏感也不予理會,而所謂“左翼自由至上論”(left-libertarianism)以及“自由至上論的社會主義”(libertarian socialism)之類的學說,幾乎不在我們的視野之中。

[3]以下段落對德沃金觀點的引述和重構,主要依據其《自由主義》一文。見:Ronald Dworkin,“Liberalism”,A Matter of Principl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5), chapter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