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知無涯(2)(3 / 3)

一本書的價值是不能用具體標準來評判的,因為找不到一個能讓眾人都心服口服的統一標準。假如我覺得曹雪芹就是個屌絲(不用打引號)青年整天瞎YY,那也沒什麼不對的,因為那是我心中的衡量標準;假如我覺得安妮寶貝在中國文學史上占有裏程碑(上帝~原諒我吧)式的重要意義,那同樣無可厚非,因為那還是我心中的衡量標準。如果非要說有一本書是全國人民公認的“高檔”,那很可能隻有《毛語錄》了。

其實,人們經常討論哪本書更“高檔”,不是因為他們真的喜歡那本書,而是因為他們幻想成為讀過這本書的人。也許是某一天,她騎著自己兩千塊錢的愛瑪電動車回家,路過街邊的星巴克時,透過玻璃櫥窗看見一位與自己年紀相當的姑娘,喝著36元的意式咖啡,提著3600元的LV,穿著36000元的Dior,開著360000元的MINICooper,碰巧對方桌上擺著一本張愛玲的《金鎖記》。於是她便想當然地認為張愛玲和那些明碼標價的商品一樣很“高檔”了,她也想成為玻璃櫥窗裏那樣的人,可是從哪開始呢?買一杯咖啡嚐嚐?不行,喝一次就沒了,太費錢。買一個LV的包包?不行,那可是自己一個多月的工資。買一件Dior穿穿?不行,自己的房貸還沒著落呢。買一輛MINI開開?嗬嗬,沒錢!

所以說,讀什麼書是次要的,核心目的是想成為讀過這本書的人。不管是張愛玲還是張小嫻,都不過是一本書而已。這個社會不會將書分為三六九等,但是一定會將讀書的人分為三六九等。凡事要“透過現象看本質”。人為地將一本書看作所謂的“高檔”,其實是自己將自己貶做了低檔。是的,不用加引號,低檔就是低檔。

從這個問題上,我們可以看到社會與個人的價值觀縮影。從什麼時候開始,一本書的內容已經不再是我們所關心的了,而是關心當我們拿起這本書時,自己在別人眼中的姿態是否優雅?

四五歲的小孩子可以開始培養閱讀習慣了嗎,可以從哪些書開始?

我認識一家人,父母工作忙碌,但是對孩子要求很高,管教十分嚴厲。

孩子放學回家,剛吃完飯,父母就催促他去寫作業,寫完作業就去背英語,睡前還要讀半小時《胡適文選》。到了周六周日,不是練鋼琴,就是學美術。父母都是粗人,不知道他彈得畫得怎麼樣,所以他們就卡死數字,鋼琴要練兩小時,素描要畫六張紙,少一分一秒一張一頁都不行。本來這個孩子對學習挺有興趣的,可是慢慢就變得厭學了。你要是跟他理論兩句,他比你還氣憤:“……你們上班累,我上學還累呢!你們回家了一個鬥地主,一個看《非誠勿擾》,我還要練琴畫畫。憑什麼?”現在我們回來繼續討論問題。四五歲的孩子,特點是什麼?一是好動,二是模仿能力強。

這個年紀,你培養他讀書的習慣,要他坐在椅子上一動不動,那比殺了他都難受,說不定以後還會厭惡讀書。你能做的,就是給他一個良好的模仿對象。你若想讓他讀書,自己就要先讀書,尤其是在他麵前讀書。讓他覺得讀書就像是男人的酒,女人的高跟鞋,帶有一種象征性。他就會迫切地想去嚐試。

孩子的讀書習慣不能靠刻意培養,而要提供給他一個良好的讀書氛圍。

我以前說過:中國家庭教育之悲哀,在於長輩慣於言語說教,少有身體力行的示範。

看書可以豐富一個人的社會閱曆嗎?

我在知乎上多次表達過一個觀點:書,隻能是書,不能是別的。現在很多人總是誤以為,讀書能帶來許多改變。而且認為這種改變是革命性的,能把一個不學無術的人,變成一個博學多才的人;能把一個不善言談的人,變成一個能說會道的人。其實這樣的可能性,極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