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無良策時有人告訴我,此事可以與“日本棄貓防止委員會本部”聯係,怎麼說也是他們該管的事兒。
很快查到了“本部”電話號碼,撥通,對方問了我的地址、電話、姓名、職業,問了貓的年齡、毛色、雌雄、種類,接著“本部”讓我不必著急,說這事不屬他們直接管,但愛貓是大家的事,絕不能看著與人最親近的小動物淪落街頭,他們也積極幫我尋找養主。隻有一條不許不負責任地將二咪隨便拋棄,日本昭和四十八年(一九七三年)十月公布了一條法律:對於貓,人類有飼養的責任和義務,因某種原因不能撫養則必須與日本棄貓防止委員會相商,私自棄貓者,據情節,罰款三十八萬日元,並記錄在案。
懵懵懂懂放下電話,半晌方悟出,此舉實欠考慮,禍耶福耶難下論斷。養貓這責任固然不可推諉,而棄貓是犯法則實在出乎意料。
自此,時有本部電話打來,不是提供收養二咪的人家是來詢問貓們是否健在,想必是好不容易抓住一個自投羅網的倒黴蛋,抓“外國人”犯法比抓本國人犯法更有風情。
苦了我,鐵鞋踏破,難尋養貓人。某日又來電話,通知我看十八日下午四點的六頻道電視。不敢怠慢,按時扭開六頻道電視,是報道一虐貓者數月使十三隻貓致死的事。該人除在全國電視上曝光之外還寫了“謝罪書”,罰款更不在話下……我看得渾身直冒汗,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更何況我已成了網中之物呢。一時的慈悲之心竟惹來法律麻煩,擾得人日夜不寧,真背個“觸犯刑法”的戳戳回國,到單位如何交代?你說是因為扔了兩隻貓,誰信?
有個拿著小冊子來家宣傳基督教的女士,與我大談起了上帝的博愛,我問:上帝愛貓麼?答曰:當然。於是我請其轉告上帝,能否在百忙中為二貓分些愛心,給條生路。宣傳者說,隻要心誠,上帝會幫忙的。
半月過去,“協會”既未替貓尋到新主,上帝也陰沉著麵孔沒有顯靈。二咪在家裏照吃照睡,照樣翻騰跳躍,全然不知險惡即將來臨。
行李已寄往國內,飛機票已拿到手,隻剩下拍屁股走人時,留學生來了兩個收貓代表,孫君與周君。這兩位博士生受與二咪有過交情的中國人之托,下了最後決心,一人收養一隻貓,孫黑,周花。看二博士那咬牙切齒的勁頭,隻讓人感動得說不出話來,丈夫於心不忍,說博士們的課程已然很緊,收養小貓的決定過於輕率,他轉嫁一隻貓就是轉嫁一份責任,轉嫁數萬元罰款,這事萬萬使不得。
恰巧,朋友木村君自新潟來送行,木村是株式會社的頭兒,有錢,一進門一眼相中黑咪,說黑咪是商人的吉祥物,可招財進寶,進而決定將黑咪帶走。在場人員全體力爭,說二咪乃一母所生,骨肉斷斷不可分離,要黑貓必須搭配花貓,有愛屋及烏之說便有愛貓及貓之舉。木村雖極不情願,但在眾人壓力之下也奈何不得。
於是,在那個太陽明晃晃的下午,二咪被裝上汽車,奔向了新瀉的新家。
一家人回國,來到成田機場,即將離開日本之前,滿心掛念的惟有兩隻貓。在候機樓,丈夫給木村掛了個電話,問詢二貓情況。對方說:“好著呢,能吃能鬧,就是太野,不聽調教。”
丈夫對著電話大聲喊:“它們不懂日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