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得好:“孩子今天笑得多,明天可能哭得多。”因為孩子生下來是不懂得規矩道理的,父母如果不教給孩子,並且采取一定的懲罰措施來阻止孩子犯錯,那麼他們就會在沒規矩約束的環境下長大,而因此形成的任性、自私的性格,當然會讓他們處處碰壁、常常哭泣。
不過,懲罰手段也不能濫用,否則就有可能因為懲罰過度而給孩子的心理造成傷害。那麼,父母應該怎樣合理運用“熱爐法則”呢?
首先,堅持孩子犯了錯就必須懲罰的原則。父母有時覺得孩子犯的錯誤小、無傷大雅,或者自己心情比較好,就隨意寬恕了孩子的錯誤。這種做法隻會讓孩子有恃無恐,今天犯小錯,明天可能會犯大錯。因此,父母一定要堅持原則,讓孩子知道,做錯事就要付出代價。這樣,有利於孩子形成明辨是非的價值觀,也有利於孩子約束自己的行為、避免僥幸心理的產生。
這天是藍藍的爸爸發薪水的日子。下班回到家後,爸爸、媽媽帶著藍藍去逛超市。藍藍以前是一個十足的小“購物狂”,每次到超市都要“掃蕩”一番。後來,媽媽覺得藍藍這樣既浪費錢財,又會形成不正確的消費觀,於是給她立了一個規矩:每次去超市的時候,隻能選兩樣自己想要的東西,其中最多一件玩具。
這一天,藍藍或許是感覺到爸爸的心情不錯,想鑽個空子,就開始不斷地把零食、玩具往購物車裏放。媽媽提醒道:“藍藍,還記得一次隻能買兩件東西的規矩嗎?”藍藍撇了撇嘴,看了看爸爸,爸爸寬容地笑道:“就讓她‘放縱’一次吧,今天難得高興。”媽媽卻表現得無比的堅定:“總是會有值得高興的事情,她今天破壞了規矩,下一次還會找借口破壞。所以,藍藍,如果你不按規矩做事,媽媽今天就一件都不給你買。”藍藍有點猶豫,但她似乎覺得自己得到了爸爸的支持,想了想還是多放了幾件在購物車裏。
果然,結算的時候,媽媽把藍藍選的東西全部挑了出來,沒有給她買。藍藍很想哭,但想到媽媽從來不會因為自己哭而妥協,隻好將眼淚收了回去。這次,她也長了一個教訓:一定要按規矩來。
其次,懲罰的度要適當。父母懲罰犯錯的孩子,是為了讓孩子改掉錯誤,所以懲罰要適度,既要達到目的,又要避免懲罰過度給孩子帶來身心傷害。比如,孩子因為不聽話,摔壞了遙控器,那麼可以懲罰孩子三天不許看電視,但不能罰他永遠不許看,更不能打罵孩子;孩子抄作業、欺騙老師,就不能隻輕描淡寫地批評他兩句,而要采取具體的懲罰措施,如讓孩子寫檢討書,認識到自己的錯處,保證以後不再犯……
最後,父母懲罰孩子,前後態度要一致。有的父母一衝動就對孩子大加責罰,剛懲罰完又覺得心疼了,於是又“收回成命”,去哄孩子。這樣前後不一的態度,起不到懲罰的效果,還會讓孩子覺得父母“陰晴不定”,體會不到懲罰的真實意義。
總之,父母懲罰孩子,最主要的目的是改正孩子的不良行為,但前提是要保護孩子的自尊,不要有辱罵、體罰等行為,否則極容易損傷孩子的自尊心,那樣就得不償失了。
父母小貼士
獎勵和懲罰,像是家庭教育中缺一不可的兩隻手,一隻手負責給孩子愛和自信,另一隻手則負責教會孩子什麼是規矩。所以,父母不要隻顧著愛孩子,而忽略了讓他懂得應有的規矩。一直生活在順境和寵愛當中的人,多半會成長為一個不知禮節、不懂規矩的自私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