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燕巢與花事(2 / 3)

我家原籍常熟,更早是從湖南遷來,族譜部分已逸。祖父一直想修家譜,響應的聲音卻不大。我也隻在一位哥哥那裏見過他手抄的一部分家譜。我問後來怎麼沒有抄,他答說本子被另一家人要走了。祖父說我們的輩分是按“學同永煥,立廣祖德”來排,他排到“立”,我的父親到“廣”,我到“祖”。不過,從父親這一輩開始,已不遵照這樣的規矩。我幼時曾被喚作“祖蒙”,大人們都說不好聽,就不用了。

祖父對染坊的興趣並不大。如今藍印花布成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夾纈工藝也頗可研究,但在他的記憶中,染布店並不是什麼高明的場所。“臭染布店的”,當時人們路過染坊,會這樣講。

藍印花布有藍底白花與白底藍花兩種,藍底工藝稍簡,隻需一張花版。白底則要兩塊花版套印。染料多用藍草,白漿是黃豆粉與石灰粉等調配而成。每家染坊的配方都不示外人。因為染料與白漿細微的差別都會影響印花布的成色:是否易落色,白花是否能保存得久。

德勝和用的染料是本地收來的蓼藍,花版則是用選自浙南的木材。後院是作坊,前院還有一間鋪子。祖父兩頭都需照料,也需向作坊裏的師傅學習全套染布的做法。雖然是主人家的嗣子,卻和學徒童仆一樣辛苦。念完中學後,祖父決計考城裏的師範學校。但他那位叔父絕不應允,要他繼承染坊。雙方爭執了一番,祖父的父親也出麵阻止。他試圖逃走,但最終被叔父鎖在家中,直到師範學校招生的時限過了,才被放出來。

隨後不久,那位叔父便替他說了門親事,娶的是鎮北嚴家的三姑娘,也就是我的祖母。

當時,染坊的生意很困難,隻能勉強維持一家人的生計。那位叔父曾中過舉人,不久廢了科舉,斷了仕進的可能,他才歸鄉做了小小的生意,心裏大概有些不平。他日常也吟詩作句,將生平一點學問傳給祖父,自己編了詩集,不過後來失沒了。到我出生時,這位“太太”早已過世。隻是聽長輩提起過。故鄉方言稱呼曾祖父為“太太”,音taitai,稱呼曾祖母同為“太太”,隻是讀音的區別,作tata。

祖父婚後仍與他的叔父同居共財,隻是工作方麵不再有太多限製。祖父到某家公司做會計,偶爾到南京送貨,得閑也四處逛一逛,聽聽雞鳴寺的鍾聲。據說有一次在夫子廟吃包子,吃了兩口後,同行的人突然說,怕是人肉包子。祖父很驚駭。我幼年時聽到這段,會繼續問:“到底是不是?”祖父答:“大概是的吧,但我隻能告訴自己不是了。”

後來,他與祖母一起到郵局工作。號召支援大西北時,他們有機會去伊犁工作。祖母不願意,此事便無後話。隻是日後那間生意冷清的德勝和四合院被拆掉了三麵,運走了可用的磚瓦木材,為某所學校提供了一點支持。僅剩的一麵房子過去是倉庫,低矮潮濕,采光亦不佳。

我出生時就住那裏,殘存的記憶是每日起來家人都要掃臭蟲。祖父喜歡將我托在手裏,我隻要稍稍一抬手,就可以碰到圓乎乎的電燈泡。

母親說,她很小的時候乘船從她家鄉過來瞧病,因為本鎮有一位名氣很大的兒科大夫。她在船裏看到岸邊有一家大院子,天井裏丈高的竹竿高高挑著一匹一匹新染的藍印花布,覺得很美。若幹年後,她聽說父親家就是曾經的那戶染布店家,便很親切,以為父親家很富裕。

日後見到那一小排房子,母親大驚道:“當初明明是很大的院子呀。”

隻有感慨人事全非。

我出生時,祖父已退休,在家裏開一間臨街的小鋪子,令未嫁的姑母照應生意。我依稀記得自己在櫃台上爬來爬去的一幕。院內有一株很老的桑樹。姑母出嫁後,祖父恰被某間酒店返聘做總務。家道漸興,一家人遷到幾裏外的祖宅田地,建了一所新居。有關童年的大部分記憶,都與那裏有關。

祖父愛寫字。最初教導我臨柳公權的帖。我並不很認真,每天中午飯後跪在凳子上,在大桌上臨兩張大字。畢後拿給祖父看,他覺得好的,會在那個字上畫個小紅圈。紅圈太少或沒有,我就很沮喪。祖母看見就會責怪他:“是你看得不好吧?我怎麼看每個字都該畫紅圈呢?”祖父笑著,又努力找出兩筆看得過去的,在那筆畫上吝嗇地畫個圈:“這個字裏,這兩筆還算好。”

有時候,一個字總也寫不好,他就握著我的手幫我寫。那隻手很溫和,掌心軟軟的。我很驚訝地看著毛筆在他的掌控下行走得那麼好看。他一鬆開,我又寫不好了。

除去年節寫春聯之外,他還幫別人寫祝詞悼詞。人家帶了布匹或紙張來,鋪在桌上請他寫。祖母從旁磨墨。有時會在墨裏加一點點肥皂,據說可以防止墨洇得太厲害。凡有婚喪之禮,也有人請他去記賬。

某某人送多少錢財禮物均一一記明。收來的錢鎖在小櫃裏,禮物堆在一邊,散席後向主人家對賬。記賬叫做“上號”,賬本叫做“號簿”,是人情往來的重要憑證,每家都會收好,以便回禮時翻閱參照。在這樣的場合,祖父往往受到很大的信任與很高的禮遇。祖父很忙的時候,也會叫我來替兩筆。那支筆在我看來近乎有權杖的意義,緊緊握在手裏,落筆都顫抖。

幼時某個黃昏,祖父接我回家。我坐在自行車前麵的橫杠上,他為我背著書包。後來自行車不小心拐到河裏去了——直直地衝下河岸,撲通!他很慌亂,幸而岸邊水淺,天也是暖洋洋的,我們並沒有受傷。我把書包晾在河灘上,咬著祖父的耳朵說,要他與我統一口徑,不能將此事令祖母知道。

當然,祖母很快就知道了。在我們還沒有到家前,已有目擊的鄰居彙報了。祖母大怒,此後再不允許祖父騎車載我。後來很多年,祖母還會提起這件事。

她已經不記得很多事,當日煮過的魚究竟是放在冰箱裏還是放在廚房,她都不記得了;卻記得我愛吃橘子,愛吃白糖醃出的西紅柿的汁水,愛吃新釀的酒,愛吃豌豆;夏天一定要洗了澡才肯吃晚飯;記得當年曾被祖父的自行車帶到水裏去。

祖父喜愛種花,收集了不少菊花品種。以前家裏庭院窄小,祖母說菊花要讓位於果樹蔬菜。於是花園裏先種兩株橘樹、四株銀杏、一株枇杷、一株柿子、一株石榴、雜植菘韭之屬,方敷衍了事辟出一小片給祖父蒔菊。菊圃正對雞籠,祖母很愛那幾隻雞,每日要放出來散步,啄了花蕾是常有的事。祖父抱怨幾句就罷了。後來菊花養得很好,姿態有金盤、蟹爪、垂絲、瀑布等等,顏色有紅紫、金黃、玉白、青綠諸種。他說某位朋友家有墨菊,打算要一株回來,不過似乎每一年都忘記了。園中最冷落時菊花正盛,祖母也喜歡。剪下作瓶供,可以看到初冬。幹枯的菊花可以去蒂塞枕頭,祖母為我做過兩隻。枕在上麵有微微的清脆的響聲,這時,我就會想到《金鎖記》裏:“趙嬤嬤害眼,枕頭裏塞著菊花葉子,據說是使人眼目清涼的。她欠起頭來按了一按髻上橫綰的銀簪,略一轉側,菊葉便沙沙作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