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越南戰爭(2 / 2)

1964年7月30日夜間,南越政府軍炮擊北越控製的紐島和湄島。8月2日下午,美國驅逐艦“馬多克斯號”與北越的魚雷艇交火。8月4日夜,“馬多克斯號”在東京灣水域再次與北越艦艇交火,發生了所謂“東京灣事件”(Tonkin Gulf Incident)。8月7日,約翰遜總統敦促國會通過了授權總統使用武力、擴大侵越戰爭的所謂“東京灣決議”(Tonkin Gulf Resolution),越南內戰公開升級為美國直接進行的戰爭。

1965年2月起,美軍開始對北越進行大規模的持續的空中轟炸。3月,美軍地麵部隊開始正式卷入越戰。4月,增派4萬美軍赴越。5月,國會撥款4億美元支持越戰。然而,越南的軍事形勢並沒有因為美軍的大規模卷入而有所好轉。7月,約翰遜總統決定使用B-52轟炸機對南越“民解”進行飽和轟炸,同時立即增派5萬美軍赴越,年底前再增加5萬美軍。到1967年底,侵越美軍已接近50萬人,大規模的空襲摧毀了北越的工業體係、運輸網和南越近一半的森林資源,但是美軍全麵勝利的希望卻渺無蹤影。

1967年的美國政府深陷於越戰泥沼,進退兩難,眾叛親離。國內的反戰聲浪日高一日。1968年1月底,南越“民解”發起強大的春節攻勢,使侵越美軍和南越政府遭到沉重打擊。3月初,美國政府通知南越阮文紹政權:美國的援助將局限於南越獨立作戰的能力;這標誌著1965年以來的“戰爭美國化”開始轉向“戰爭越南化”。

1968年3月中旬,美國國會要求政府重新審查越南政策。美國輿論界普遍認為,越戰是一場打不贏的戰爭。3月31日,約翰遜總統在多方麵壓力下做出決定,宣布限製對北越的轟炸,謀求和談。

5月13日,美國與北越在巴黎開始和談。但是,美國拒絕無條件停止轟炸,致使和談陷入僵局。11月中旬,美國、南越、北越和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線四方重開巴黎和談,但是,在約翰遜總統任內一直未能取得實質性進展。

1968年,理查德·尼克鬆當選為美國總統。在隨後的1971年和1972年間,尼克鬆總統繼續玩弄軟硬兼施、出爾反爾、陰奉陽違的兩手政策:為了應付國內的反戰壓力表麵上不斷撤軍,實際上卻不斷地以空襲等手段升級戰爭。然而,尼克鬆“以打求和”的戰略終歸是一相情願,未能產生預想的效果,他本人也被指責為“瘋子”,國內民意測驗顯示其公眾支持率跌至39%。

1973年1月8日,尼克鬆政府不得不回到談判桌上來。1月27日,美國與越南各方達成《關於在越南結束戰爭、恢複和平的協定》(簡稱《巴黎協定》),規定美軍在停火後60天內全部撤出越南,北越釋放美國戰俘,越南問題留給越南各方自行協商解決。《巴黎協定》的簽署標誌著長達12年的越南戰爭初步結束。

1975年,最後一批美國人羞愧地匆忙撤出了西貢的美國大使館,美國外交史上的一個時代宣告結束。這個結局是羞辱的。1978年,根據一次民意測驗,近3/4的美國人認為,越南戰爭“不僅是個錯誤,根本就是不道德的。”

——(美)卡爾·戴格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