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繼續推進民權立法方麵,約翰遜總統采取了迅速有力的行動,說服參議院再次挫敗南部的阻撓通過了《1965年選舉權法》,使得南部參加登記和選舉的黑人超過內戰結束以來的任何時期。1968年10月,約翰遜總統又推動國會批準了《1968年民權法》,又稱《開放住房法》;禁止在出售和出租公私住房時進行種族歧視,該法是內戰後第一個觸及美國北部種族歧視的法案。約翰遜時期通過的3個民權法案緩和了美國的種族矛盾,為1970年代北部資本的大舉南下和南部陽光地帶的興起掃清了障礙。
而1965年通過的《中、小學教育法》則是美國曆史上第一個向中、小學提供普遍的聯邦援助的立法,對貧困生和殘疾學童幫助極大。同樣,《1965年高等教育法》也是美國曆史上第一個向貧困大學生提供聯邦獎學金和低息貸款的立法,100萬美國貧困大學生因此得以繼續和完成學業。約翰遜總統帶領聯邦政府對美國的現代化勞動力再生產事業承擔起了更多的責任;其任內通過的教育法案達60多項,改善了窮人和黑人的教育狀況,總體上促進了美國的教育事業、提高了美國的人力資源水平。
此外,約翰遜總統還推動國會批準了《醫療照顧法》、《醫療援助法》等40多個醫療法案,數量之多冠絕一時,使絕大多數美國貧困家庭和貧困老人得到了必要的聯邦醫療援助。鑒於其非凡的成績,約翰遜總統得意地自詡為“教育總統”和“醫療總統”。
1965年,國會還通過了《住宅和城市發展法》(Housingand Urban Development Act),設立了住宅和城市發展部,並任命了美國曆史上第一位黑人閣員——羅伯特·韋佛(Robert Weaver)為該部部長。1966年,國會又通過了《示範城市和都市再發展法》、《都市交通法》,並設立了交通部。1968年通過了《住宅建設和城市發展法》。
上述城市立法對改變城市貧民窟、滿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和刺激城市住宅建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在環境保護方麵,約翰遜任內通過了控製水汙染、製訂空氣質量標準、垃圾處理和美化環境等方麵的一係列立法。
1966年中期選舉之後,美國保守勢力重新抬頭,“偉大社會”的立法活動開始由盛而衰,1967年以後逐漸結束,新政式自由主義改革運動告一段落。
林登·約翰遜出任總統後,一天,他與其班子裏漂亮的黑人婦女結伴,一起步入奧斯汀的“40英畝俱樂部”餐廳。事先那位婦女惴惴不安地對他說:“總統先生,您知道這樣做的後果嗎?”“當然清楚,”約翰遜肯定地回答,“裏麵半數的人都會把你當成我的妻子,那正是我想達到的效果。”自約翰遜來過之後,這家俱樂部便取消了它由來已久的種族隔離政策。
——(美)保羅·F·博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