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羅斯福總統下令成立工程振興局(Works Progress Administration),對救濟名冊上可以就業的350萬人由聯邦直接安排工作,對名冊上無力工作的200多萬人交由各州直接救濟。1935~1936年,工程振興局得到近50億美元的撥款,主辦了修築飛機場、運動場、醫院、學校、劇場和旅館等眾多的工程項目,安排了200~300多萬人就業。
1935年6月26日,工程振興局又下設了一個全國青年處(National Youth Administration),將民間資源保護隊的撥款增加了1倍,在隨後的7年裏為全國60多萬大學生和150多萬中學生提供了半工半讀的工作,同時還為260多萬校外的無業青年安排了工作。
1935年7月5日,羅斯福總統簽署了《全國勞工關係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或稱《瓦格納-康納裏法》(Wagner-Connery Act),明確取締了一些雇主們迫害工會活動的慣例,提高了勞工的地位,改善了勞動階層的處境。
1935年8月14日,羅斯福總統簽署了經國會通過的《社會保障法案》(Social Security Act)。該法是所有“新政”立法中最重要的一個法案,它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美國的經濟與社會製度。根據這個法案,聯邦政府建立了超黨派的社會保障局(Social Security Board),出台了龐大的社會保障計劃(Social Security Project),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起失業保險體製。2年裏,社會保障局為大約2800萬人提供了就業保障,為全國近5000萬老年人建立了老年保險,未參加老年保險體製的65歲以上的老年人也得到了聯邦和各州的津貼,另外也為殘疾人和不能自給的婦女兒童提供了聯邦援助。
1935年8月23日,國會又通過了《1935年銀行法》(Banking Act of 1935),授權總統任命所有的7位聯邦儲備係統新設董事,任期14年,將美國聯邦儲備係統置於白宮治下,而所有地區銀行的主要官員的任命均需得到新的美聯儲董事會的同意,並且直接控製儲備銀行的再貼現率。這樣,羅斯福總統就徹底改革了1913年建立以來屢受私人銀行家影響的聯邦儲備體製,最終確立了聯邦政府對貨幣和信貸的管理。
8月28日,羅斯福總統簽署《公用事業控股公司法》(Public Utility Holding Company Act)或稱《惠勒-雷伯恩法》(Wheeler-Rayburn Act),取締了所有淩駕於營業公司兩層以上的公用事業控股公司,授權證券交易委員會監督公用事業公司的金融業務、檢查其是否違反了公共利益。該法限製了壟斷資本對公用事業的侵蝕,將關乎公眾利益的公用事業置於國家控製之下。
8月31日,羅斯福總統又簽署了《1935年稅法》(Revenue Act of 1935)或稱《財產稅法》(Wealth Tax Act),提高了饋贈稅、財產稅和企業所得稅,並對5萬美元以上的個人所得稅實行累進稅製。這一旨在重新分配社會財富與經濟權力的新稅法實際作用並不明顯,卻被強烈不滿的企業界和富人稱作“敲詐有錢人法”。
到1936年總統大選之前,據羅斯福總統報告,“新政”在前後3年裏創造了600多萬個就業崗位,使美國的工業生產翻了一番,國民收入增長了50%,農場淨收入增長了4倍,曾經負債累累的許多大公司扭虧為盈並且獲得了豐厚的利潤。
羅斯福是一種特殊意義上的人民的總統,因為他使人民感到:有他在白宮,總統的職位就有他們的份兒。共享總統職位的感覺,使那些即使是最卑微的公民,也有一種逼真的親密感。
——(美)威廉·道格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