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布雷死前寫遺書,給兒子們的信中有所自辯,這種自辯,他不對國民黨同誌說,而隻對兒子們說,事有蹊蹺。他寫道:
泉兒、皋兒、皓兒、皚兒、明兒、樂兒:
父素體荏弱,遭時艱危,知識暗陋,而許身國事,性情孤僻,而不合時宜,積是因緣,常患嚴重之腦病,夏秋以來,病體益複不支,今乃中道棄汝等而去,如此下場,可謂不仁不智之至,內心隻有悲慚,汝等不必哀痛,當念祖父逝世時僅四九歲,而父之年已過之矣。
國家遭難至斯,社會浮動已極,然我國家之中心領導此二十年來方針上絕無錯誤,此點汝等或不詳知,為父則知之最稔,汝等務必盡忠於國族、自立於社會,勤儉正直,堅忍淡泊,以保我家優良之家風,汝等現在已長大,當無待我之囑咐。
汝母今後之痛苦不忍預想,汝等宜體我遺意,善為侍養,曲體親心,皚兒最好能轉近地,依汝母以居,好好予以安慰護持,明樂仍修畢學業,汝兄弟務宜友愛互助。
彥及手書
這信中說“國家之中心領導此二十年來方針上絕無錯誤”,顯然是一種自辯,但這種自辯的結構是很勉強的,他已明白承認自己“知識暗陋”,對照起其他遺書中自覺“誤國”與“自譴自責”的話,陳布雷對他子女“前進”反國民黨,自己卻“進退無措”做國民黨,一定有他內心的矛盾、衝突與隱痛。這一現象,正因為發生在他自己的家庭之中,所以矛盾、衝突與隱痛就大為嚴重。他最後以一死來解脫,主要原因,是對自己“無可奈何之苦衷”、是對自己一個現實與理想對立的交代(參閱程滄波《布雷先生逝世十年祭》,《中央日報》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十二日),這種交代,不是對“反動派”的外人的,而是對“反動派”的家人的,對自己的“一生辛苦,乃落得如此一文不值之下場”,這是何等哀呼?選陳布雷最後的以死自懺,正是在回應這一哀呼?選
半生隨陳布雷共患難的陶副官陶永標,在回憶(《屍諫——蔣介石秘書陳布雷自殺經過》,一九八三年四月《七十年代》)裏說:
關於促使陳布雷自殺的最後一個重要因素,外人知道的極少。那就是陳布雷曾經勸告蔣介石罷兵,同共產黨舉行談判,兩方早日結束內戰,讓百姓安養生息。但蔣介石不僅沒有聽從,而且事後表示不滿。陳布雷感到徹底失望,百念俱灰,於是以身殉職,示己忠貞,免得蔣介石猜疑。從這一點來說,陳布雷的自殺也可謂屍諫。
陳布雷對蔣介石的最後哀呼,也正是他矛盾、衝突與隱痛的另一交代。他最後以“感激輕生之士”收場,要以一死來證明他知道做的是什麼——終於用他所能做對的一件事,了結了他做錯了的許多事。他的太太王允默在《陳布雷回憶錄》前記中,說陳布雷最後感到“徒耗國力,愧對民眾,生不如死。故遺書中,力勸朋友及時努力國事,勿使老大傷悲。是以先夫子之死絕不是僅為一人、為一事之刺激率爾輕生,蓋其誌在以一死勵大眾也”。這種解釋是不妥當的。陳布雷並非“誌在以一死勵大眾”,我們研究整個來龍去脈的結果,發現他以死所勵者少,而是以死自剖者多。他終於用一死證明了知識分子的悲慘下場,他用一死否定了他一生的鞠躬盡瘁。
關於陶永標的“屍諫”之說,撤退到台灣的許多國民黨人不以為然,卻說不出一個道理來,國民黨大員胡健中在《我與布雷生先的交往》(《傳記文學》第二十八卷第四期)中,談布雷先生的死因,說是:
第一個原因是當時共匪猖獗,政局飄搖,總統蔣公十分憂鬱,而中樞大員大都是鄉願,出風頭享權利之事如蟻附膻,很少有人能夠替國家元首分憂分勞,布雷先生看在眼裏,極為悲憤,所以他上總統的遺書中,曾引韓愈的兩句詩:“中朝大官老於事,詎知感激徒?選”他不滿意當時國家大員及所謂要人之顢頇誤國,悲憤無已,這是他死的第一個原因。第二個原因是他精神體力已瀕崩潰,他既有很嚴重的失眠症,體力又日感不支,而憂國傷時,覺得以他的精神體力,已不能再為總統分憂分勞,留此殘軀何用。第三是他的家庭,他是最忠實的國民黨黨員,而子弟卻有人“左”傾。又當時實行金圓券,他是一個奉公守法的人,把所有很少的一點積蓄都換了金圓券,通貨狂貶,連家庭生活都發生了問題?選綜此數因,他便成了一個孤憤難抑,隻有一死以謝國家和領袖的人?選
胡健中是國民黨重慶《中央日報》社長、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中央改造委員會委員、立法委員、台北《中央日報》社長,所謂金圓券使陳布雷倒賬的事,原來是誰說的,豈不一清二楚了嗎?台北《中央日報》主持人曹聖芬提供了更為奇特的死因,說陳布雷之死,乃是“對於當時一般自私自利、背叛領袖的黨員的一種屍諫”?選乖乖,天下可有這種屍諫法?選照中國傳統解釋,“屍諫”的對象一定是對統治者,《大戴禮》記衛靈公時不用賢(蘧伯玉)而用不肖(迷子瑕),大臣史(史魚)數諫不聽,臨死前告訴他兒子,他“不能正君”、“死不當成禮”,要他兒子“置屍於北堂”。衛靈公去吊喪,弄清楚了怎麼回事,乃“立召蘧伯玉而貴之,召迷子瑕而退之,徙喪於堂,成禮而後去”。因而說:“衛國以治,史之力也?選夫生進賢而退不肖;死且未止,又以屍諫,可謂忠不衰矣?選”(這段話,在《孔子家語》中,變成孔子之言:“孔子聞之曰:‘古之列諫者,死則已矣?選未有如史魚死而屍諫、忠感其君者也?選可不謂直乎?’”)照曹聖芬的說法,陳布雷的“屍諫”,諫的對象不是“領袖”而是“一般自私自利、背叛領袖的黨員”,這不是太離奇了嗎?
蔣君章在《陳布雷先生在勝利還都後的工作與生活》一文中,以陶永標認為陳布雷之死,乃是對蔣介石的“屍諫”大不謂然。說是“最刺眼的是題目,稱為‘屍諫’,那不但與事實完全不合,而且以吳可讀一類的學究式之愚忠視布雷先生,對布雷先生真是大不敬”。(見《傳記文學》第四十四卷第一期,一九八四年元月號)但是,蔣君章看了曹聖芬的這本《懷恩感舊錄》,又該怎麼說?曹聖芬說陳布雷一死所諫,乃是國民黨中的牛鬼蛇神,試問這與事實合嗎?這不是“大不敬”嗎?老實說,蔣介石在兵敗如山倒,眾叛親離,美國佬在旁譏訕之際,有這樣一位瘦骨嶙峋、兩袖清風的陳布雷肯替他“屍諫”,可真是一種造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