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被張學良逼上梁山(3 / 3)

蔣住新城大樓後,張要蔣移居自宅巷內的較舒適新宅,以便於隨時見蔣,但蔣堅持不肯,邵力子去說,也不肯,最後澳洲人端納來見後,才同意移居與端納同住。邵力子對這件“移居的事”,感到“疑怪”,但沒有答案。《西安半月記》說:“餘知叛部之意甚險,決以正氣與精神力量與之鬥爭。”接著發了一大段慷慨激昂、視死如歸的議論,諸如:“長隸革命之籍,古來忠烈,刀鋸鼎鑊,甘之如飴”,以及“總理之大無畏精神”“耶穌受惡魔四十九日之磨折試煉”等,以便“於叛部交付所謂人民公判時做最後之犧牲”。(第11頁)僅僅要他移居,何以如此嚴重?蔣對孫銘九持槍來請,更謂“餘(蔣)大怒”!其實孫怕蔣恐懼,特意把“腰間手槍順著皮帶轉到身後”,但蔣仍感驚慌,堅持不允在黑夜中移居。孫看在眼裏,認為“這種情形說明,蔣是誤解了我們的用意,以為我們要在黑夜間把他拉出去槍斃,因而怕離開住地”(《西安事變親曆記》,第224頁)。監視蔣的宋文梅亦說:“孫(銘九)因奉命必須遷移,要我勸說,但蔣心存疑懼,堅決不肯。最後,我請孫入室共勸,蔣見孫腰間帶著手槍,更加疑懼,向孫說:我是行政院長,應該住在這裏,其他地方,我不去。”(同書,第255頁)孫、宋二人的觀察,頗有助於理解何以蔣氏不肯移居的心理。然而何以端納一來,疑懼頓消,就肯移居了呢?這與端納是外國人大有關係。蔣氏不是挾外自重,而是挾外自安,在蔣氏心理上,有外國人在旁,總不至於被拉出去槍斃。端納與蔣同住一屋,其道理亦就不言而喻了。

《西安半月記》一壁大力為蔣撐門麵,以維護委員長的尊嚴,另一壁則盡量抹黑張學良。後者顯然與前者相關,因張臉愈黑,則顯得蔣臉愈白。最關緊要的是,全文全麵封殺張、楊兵諫的原始動機,並加以歪曲,內容基本導向是,張、楊受人(影射共產黨)迷惑,犯上作亂,然經領袖偉大人格之感召而悔改。然則西安事變之結束,乃因西安叛部之動搖而改變初衷,並非蔣氏答應改變“攘外先安內”的政策而遭釋放,如謂:“與餘妻研究此次事變之結局,覺西安諸人心理上確已動搖,不複如前之堅持;但餘絕不存絲毫僥幸之心,蓋唯以不變者馭天下之至變。”(第23頁)此與曆史真相相距甚遠。

張、楊兵諫的動機原甚單純,就是要蔣停止內戰,團結全國力量,堅決抗日,以爭民族生存,簡單地說,即出於愛國心。這種動機單純得使不明內情的人,不敢信以為真,即賢者如胡適與傅斯年亦斷然不信,認定張學良別有政治野心。然五十餘年來,史料大出,顯示動機就是如此單純。按諸張學良事變前後的言論,也相當一致。楊天石已將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所藏孔祥熙西安事變期間未刊電報,連載於北京出版的《團結報》上(1991年1月2日至2月20日)。其中頗多孔、張間電報,為孔氏回憶錄所不錄,頗可明張之心跡及其單純的動機,以及和平解決之真相,足以揭露《西安半月記》的隱飾。

張學良於事變爆發之日(12月12日),致蔣妻宋美齡文電,即明言留蔣促其反省,絕無傷害之意,隻因“此次綏東戰起,舉國振奮,介公以國家最高領袖,當有以慰全國殷殷之望,乃自到西北以來,對於抗日隻字不提,而對青年救國運動,反橫加摧殘”。其抗日救亡的動機,已表露無遺。張又於事變後第四日(12月15日)複孔祥熙電,亦謂“弟等此舉,決純為實現救國主張,絕無一毫對人私見”,再度表白其單純之動機。張再於事變之第五日(12月16日)複電馮玉祥,更謂:“介公果能積極實行抗日,則良等束身歸罪,亦所樂為,純潔無私,可質天日。……良等苦悶,唯在抗日未能及早實施。”馮玉祥提及願擔保張之安全,張曰:“擔保一層,尤無必要,蓋良固不憚以七尺之軀,換得主張之實現也。”更進一步表明不惜以性命換取純正之主張。張複於事變之第八日(12月19日),又重申:“文日之舉,純為積極實現抗日救國主張,如中央確能改變政策,積極領導抗日,行動實現後,用我則願做先鋒,罪我亦願束身歸罪。”最後張於事變之第九日(12月20日)致電外交部長張群,有曰:“文電既已楬櫫八項主張,則八項之外,自無餘事,口是心非,弟不為也。”凡此足見張於私函密電中,與平昔公開之主張,完全一致,並以此為交涉之嚴正立場,則張學良發動西安事變之動機,純為抗日救國,已無可懷疑。

宋美齡於複張學良元電(12月13日)中,原亦針對張氏主張,謂“凡吾兄所建議,苟利國家,無不樂於采納”,又謂“我國為民主製,一切救國抗敵主張,當取公意,隻要大多數認以為可,介兄個人,當亦從同”,侈言民主固非實在,然表明可從公意。再謂:“昨日之事,吾兄及所部將領,或激於一時之情感,別具苦衷,不妨與介兄開誠協商,彼此相愛,當可無話不說。”但是蔣宋美齡於《西安事變回憶錄》(載《西安事變史料》上冊,第26—51頁)中,為配合乃夫《西安半月記》不與叛部談判之立場,竟謂:“餘複以長函(按即元電另由端納攜往西安)致張學良,告以彼等此舉將使國家前途受嚴重之打擊,餘深信其魯莽滅裂之舉動,初無斷送國脈陷害領袖之惡意,應及時自拔,勿貽噬臍之悔。”(第29頁)回憶之文不僅語氣與原電相差甚遠,而且掩飾願意商談之痕跡,代之以促張釋蔣悔改之詞,其用心亦可知矣!

孔祥熙於致張學良寒電時,亦認知張之主張,謂“查抗日禦侮,舉國同心,中央同人初無二致”,不同者,“僅有時間之不同,絕非宗旨之異趣”,替蔣氏“先安內再攘外”的政策辯解,蔣既亦抗日,則兵諫便無必要。張學良當然不服,於複孔申電中謂,一致抗日之主張“對委座已再四涕泣陳詞,匪唯不蒙采納,且屢被斥責,弟受委座知遇,絕無負氣之理,但委座主張堅決莫移,已絕對不能否認,故不得已而出此”。可見,就張氏而言,隻要蔣答應改變政策,停止內戰,一致抗日,問題即可解決。但是孔祥熙於二十餘年後寫回憶錄,竟懷疑“張楊所謂救國八項主張”,甚至說:“張楊通電,雖以抗日為理由,而八項之救國主張,則未有一項涉及抗日,至其所謂容納各黨各派、停止內戰、開放愛國運動等等,皆已走入共產黨之路線!”張楊通電中無“抗日”兩字,因當時中日仍有邦交,自無必要啟釁,然八項主張無一不與停止內戰,一致抗日有關,正見張楊並非老粗。至於孔謂“容納各黨各派”“停止內戰”“開放愛國運動”,乃共黨路線,然則國民黨反對共產黨,豈非采“一黨專政”“勇於內戰”“反對愛國”的路線?(孔氏回憶錄載《西安事變史料》上冊,第113—161頁)可謂孔氏失言。

《西安半月記》給人的印象是,張扣蔣後,被蔣訓斥,不知所措,讀蔣日記後,更加痛悔,力求弭過,乃送蔣回京。其實不然。張學良自始至終,甚有主意,他的目的是“擁蔣抗日”,然而必先“逼蔣抗日”,才能改變“先安內再攘外”的政策。孔祥熙所藏未刊電報中,有一封錢宗澤於12月15日發給張群的密電:

衛密。極機密。本日端納顧問由西安回洛,據雲:委員長住張學良之旁樓甚安。張要求接受主張,委員長初甚反抗,以後雲,無論如何,須回南京方能辦,但對方認無保障,有請求孔部長赴西安之意。總之,內幕情形,似有轉機。謹密陳。職錢宗澤叩。刪酉。(載《團結報》1991年1月20日《史海鉤沉》欄)

此密電透露,事變發生之第四日,委員長已不再反抗,答應回南京辦,則已允諾張等主張,此一“轉機”,在《西安半月記》中看不到。然為了“接受主張”有所保障,南京必須派人到西安談判交涉,以獲協議。但南京中央不欲與叛部談判,更不欲接受叛部主張,乃采討伐的高姿態,以便維護尊嚴,唯孔宋家族求釋蔣心切,願意談判,然又不願示弱。兩派意見最後整合為雙管齊下策略,即表麵上聲張討伐,實際上尋求政治解決,亦即循談判途徑。孔氏急於解救蔣介石,於12月15日建議張“一麵親送介公至並(太原),弟(孔)即邀中央負責同人,前往會商”。其意先讓蔣脫困,再作商議。但張於12月19日電孔,堅持“中央同人果愛國家、愛介公,自當推人來陝商洽。抗日實現以外,別無所求,更無金錢與地盤思想。區區誌願,蘊之已久,絕非一時衝動。中央對弟主張如無辦法,勢難送介公返京”,甚為堅決,一定要中央派人來談,同日張又致蔣鼎文電,謂可派宋子文與顧祝同來。但中央為維持高姿態,即派宋子文亦有阻力,最後讓宋以私人名義赴陝,以掩遮中央派官方代表到西安談判之實,然後宋子文才於19日飛陝。宋到西安自非探親,當然是要談判,我們雖不知談判內容,但宋於21日即返南京,必有所商議,22日又偕宋美齡、蔣鼎文、戴笠、端納等返陝,作最後之商定,是則宋氏兄妹代表南京中央助蔣與張談判,達成協議,獲致政治解決,已屬無可懷疑的事實。

協議未立字據,已可確定。張學良接受君子協定,因此與楊虎城於釋蔣一事有所爭執。事實上,即使立下字據,亦可撕毀,而君子協定,並非完全口說無憑。張於致蔣鼎文皓電已透露:“此間要求,唯在抗日,委座已表示容納。”並謂,“總之,抗日主張如不能實現,難送委座返京。”遲至12月20日於致張群電,猶堅持“非至抗日主張實現,殊難送委座南歸”。可見張學良與宋氏兄妹於23、24日商談後,知主張可以實現,乃決定於25日釋蔣,並決定親送返京。如果連口頭的君子協定都沒有,張既無以交代,楊虎城等更不肯通融。《西安半月記》謂全無承諾,自不可信,且全文無一語提及要求抗日,僅於一處謂張等“於國事有所請”,故意隱諱所請之國事,乃孫銘九所謂:“副司令要委員長領導我們抗日!”顯因已有口頭之承諾,不能說“抗日”之不是,又不能說被叛部脅迫而抗日,因而諱之。

《西安半月記》全無周恩來的蹤影,更是不實在之忌諱。宋美齡於其回憶中言及“一有力分子”,即周恩來,談甚久,然隻說周擁蔣而不言抗日,亦不說蔣允不打內戰之承諾。但是周於晤見蔣、宋後,已將協議三度電告延安,近已收入《周恩來選集》(上卷,第70—75頁),則口頭承諾,實已留下文字痕跡。張學良事後絕不言蔣有承諾,直至1990年,日本NHK電視台記者問周、蔣會談,張說不但在場,而且周乃由其引見,但接著說:“對不起,我不能往下講,請體諒我的苦衷,這件事情不應該出自我口,我也不願意傷害他人。”(轉引自郭冠英《張學良側寫》,台北傳記文學社,1992年出版,第38頁)說出來,會被傷害之人,舍蔣而誰?可能被傷害的原因,除了蔣有承諾外,還有什麼?所以張雖不說,但已盡在不言中。

事實上,《西安半月記》雖說毫無承諾,蔣在行動上實已接納了停止內戰,一致抗日的主張,由“剿共”轉向抗日。孔祥熙說,抗日救國乃蔣之既定政策,並不確實,可由蔣氏自己的話來駁斥。蔣於1936年10月26日,距西安事變僅一個多月,於王曲軍官訓練團訓話猶謂:“如果遠近不分、緩急不辨,不積極剿共而輕言抗日,便是是非不明,前後倒置,便不是革命。”(《西安事變史料》上冊,第11頁)然而事變之後,卻停止“剿共”,逐步走向抗戰之路。盧溝橋事變一發生,中日之戰便不可避免。其實,九一八事件遠較盧溝橋嚴重,然因不抵抗,卒未演成戰爭。西安事變之後,既由不抵抗轉為抵抗,任何日本挑釁,一抵抗即可引發戰爭,因不能期望日帝退縮也。就此而言,西安事變確可稱作抗戰的淵源。

蔣介石雖不願明說張學良逼他抗日,卻忍不住抱怨張學良中斷了他的“剿共”。《西安半月記》引言中有謂:“此次事變,為我國民革命過程中一大頓挫;八年剿匪之功,預計將於兩星期(至多一月內)可竟全功者,竟坐此變,幾全隳於一旦。”這一段話,且不論無意中自認西安事變導致其政策之改變,由“剿共”而抗戰,所謂至多一個月內可竟全功,則絕不可信。固然,若不計代價,傾全國之力,擴大內戰,或可竟全功,然勢必耗盡國力,讓日帝坐收漁人之利,此正是愛國者如張學良所不忍見,乃不惜以兵諫逼蔣改弦易轍,領導全國抗日救國。

然而,西安事變導致中共坐大論,卻大有人唱和。孔祥熙於20世紀50年代的冷戰時期寫西安事變回憶錄,劈頭便說:“八年抗日戰爭與今茲共黨之竊據大陸,亦實於是役種其因。”即於西安事變時代表張、楊赴太原與閻錫山商談的李金洲,竟亦說:“大陸全部淪陷,政府偏安海隅,使七億同胞陷於水深火熱之中。推源禍始,皆肇端於西安事變。”(李氏撰《西安事變親曆記》,第1頁)國民黨官方史家更將張學良描繪成失去大陸的罪魁禍首,史傳曲筆,莫此為甚,李敖曾撰《別賴張學良了》長文駁斥,鏗鏘有聲,足資參考。(見李敖編著《張學良研究》,第155—216頁)須知張學良發動西安事變以求抗日,如因抗日失敗而亡國,尚可怪罪漢卿,但抗日勝利,漢卿不僅無功可言,仍為階下囚。當抗戰勝利之時,國民黨聲勢十倍於共產黨,不旋踵於四年之內,喪失神州大陸,竟怪罪於囚中的張學良,寧有此理?

由“中共坐大論”再推本溯源,演成“共黨陰謀說”,大肆發揮《西安半月記》所指張學良“受人迷惑,做聯俄夢想”,認為張、楊原無主見,因受到中共的滲透、分化而製造事變,並以周恩來為西安事變之“謀主”。李雲漢專著論述事變前因主要章節,分別為“共黨慫恿張學良”“信心動搖”“三次秘密接觸”“赤氛籠罩西安”等(見李著《西安事變始末之研究》,第3—22頁),可謂“陰謀說”學術化的大成。李氏固代表國民黨的立場,但長久以來大陸學者亦輒謂,張之逼蔣抗日方針係受到共產黨的啟示與影響。雖有意表共產黨之功,無意間不免迎合《西安半月記》所謂“勾通匪部”雲雲。事實上,中共對東北軍的影響不能說沒有,而之所以有影響乃因日帝侵略的大氣候,東北軍並非因中共的宣傳而抗日,但中共號召抗日,自有相契之處。更重要的是,張學良也影響了中共,使中共由“討蔣抗日”,轉變為“逼蔣抗日”,爾後“擁蔣抗日”。這一方麵,張於事變前已有所成,隻是促蔣聯共抗日,遭蔣堅拒而未成,卒出之以兵諫的下策。近年中共曆史學者在雄辯的史實下,終於有人肯定西安事變全由張學良主導,若謂“主張扣蔣的是他,主張放蔣的也是他,最後送蔣的還是他”(張學君《張學良與西安事變的和平解決》,載《中國現代史》,1985年6月出版,第209頁),確是實事求是的論斷。

《西安半月記》中觸目之曲筆,尚有:“爾(張)應回憶,四年以前,國人皆欲得爾而甘心,餘(蔣)代爾受過者不知凡幾,以餘之寬容庇護,爾尚可安然遠遊海外。”此顯指九一八事,明明張受蔣不抵抗政策之累,代蔣背黑鍋,而竟顛倒黑白,混淆是非如此!抑陳布雷畫蛇添足之筆歟?

《西安半月記》中已埋下嫁禍於楊虎城之伏線,如借張口曰:“餘(張)此次之事,楊虎城實早欲發動,催促再三,但彼(張)躊躇未允;唯自10月來臨潼親受訓斥,刺激太深,故遂同意發難,然實後悔莫及。”(第17頁)竟認為張受楊之煽惑,失之更遠,故張於台灣囚中作《反省錄》,不惜力言:“平心而論,西安之變,楊虎城乃受良之牽累,彼不過陪襯而已。”(《西安事變史料》第一冊,第112頁)顯因蔣氏恨楊“堅決不主張送餘回京”,挾嫌彎曲,實可做楊氏一家於抗戰勝利後遭滅門之禍的伏線讀。

蔣介石脫險歸來,馬上背信棄義,把張學良扣留下來。張是自願而且十分堅持陪蔣回京的,為西安事變作了動人的收場。他於行前告訴孫銘九:“我抓了他,現在送他回去,是一抓一送。送他到了南京,他再送我回來,也是一抓一送。這樣豈不成了千古美談!”但是張學良看錯了人,蔣介石才不來這一套呢,他要泄一時之憤,顧不到“千古美談”哩!

回京沒有幾天,張學良就被蔣介石移付軍事審判,但在法庭上,侃侃而談,把蔣比作袁世凱。據傅斯年說,審判經過為“委員長所聞,甚氣,謂不放這小子回去”。(見汪子颺《傅斯年密函裏的西安事變》,《張學良研究》,第149—154頁;另參閱馬王《西安事變逸話》,《香港時報》1951年9月5日)最後,張學良被判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國民政府在1937年1月1日核準。但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同時要求請予特赦,理由是:“當今國事多艱,扶危定傾,需才孔亟,該員年富力強,久經行陣,經此大錯,宜生徹悟,尚複加以銜勒,猶冀能有補裨,似又未可遽令廢棄。……予以特赦,並責令戴罪圖功,努力自贖。……”1月4日,特赦獲準:

張學良所處十年有期徒刑本刑,特予赦免,仍交軍事委員會嚴加管束。此令,主席林森、司法院院長居正。

張學良雖被特赦,但是,蔣介石的寬大是很可怕的,因為“加以銜勒”“嚴加管束”,最後淹沒了“需才孔亟”“戴罪圖功”,張學良還是“遽令廢棄”了。最不甘心的也許是硬不讓他帶兵去抗日。

近半個世紀來,蔣介石“拿著培養一個團部隊的經費”,看住張學良,隻是說著要起用他,但是他一直失掉自由,從浙江溪口關到安徽黃山,從安徽黃山關到江西萍鄉,從江西萍鄉關到湖南郴州、沅陵,從湖南郴州、沅陵關到貴州修文,從貴州修文關到台灣新竹、北投,在蔣政權遷到台灣來以前,誰也見不到他,連東北耆宿兼國民黨同路人莫德惠,也不過在十二年中,一共隻見到他三次。

蔣介石不講信義,令宋子文、宋美齡這兩個調解人顏麵無光。宋美齡是妻子,無可奈何,隻是說了一句“我們對不起漢卿”的良心話。宋子文是小舅子,他對“他(張學良)送蔣先生回到南京後,結果中央卻拿他當‘犯人’看待這一點,似乎表露過十分的不滿”(見高山流《張學良幽居生活實錄》),而“宋子文覺無以對朋友,一怒而走上海,直至抗戰未擔任政府正式工作”(見李金洲《西安事變親曆記》),顯然也不無內疚與抗議的雙重意味。事變之後,國民黨和共產黨又和好了。在蔣介石的聲望如日中天裏,在國共第二次合作的聲浪裏,在“停止一切內戰”的實行裏,在“開放言論”“集中人才”“赦免政治犯”談話裏(蔣介石1937年2月24日談話),在“上海被捕之愛國領袖”的釋放裏,在西安事變八條件無疑大部分的同意裏……中國在走向自由,張學良在失掉自由——“冠蓋滿京華,斯人獨憔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