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責任保險理賠案例彙編2(2 / 3)

(2)事故後果以一般致傷事故居多

2009年教育行業安全事故中,一般致傷案件居於首位。通過分析對比,這些致傷案件以表淺損傷、軟組織傷、骨折、交通事故致傷及其他一般意外風險因素造成的事故為主。這其中,在體育課、運動會或者體育訓練中因碰撞或其他意外跌傷的安全事故相對較多;同時,隨著城市家庭飼養寵物逐年增多,特別是農村地區對動物放養隨意性較大等情況的存在,導致學生受到動物咬傷、抓傷的情況時常發生;另外,由於交通係統的發展與校園周邊環境管理的不盡完善,特別是上學及放學的高峰期,學校周邊的交通狀況導致的安全事故時有發生。下表(見表2)是對某特大城市部分學生安全事故後果的統計分析。

表2學生安全事故後果統計表

致傷案件具體分類數量占比總占比致傷事故動物咬傷43832%609%表淺損傷2084023%2946%軟組織傷1843559%2606%其他傷害821586%1161%小計51710000%7323%骨折上肢骨折1065608%1501%下肢骨折764021%1076%其他骨折7370%099%小計18910000%2677%合計70610000%數據來源:北京聯合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在該市經辦學平險出險案件信息。

(3)區域間事故發生率呈現出不均衡的現象

根據不完全調查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教育行業安全事故在城市、縣鎮和農村的發生占比分別為100∶173∶153數據來源:北京聯合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相關業務統計。,三者間存在的差距仍然比較明顯。這其中,縣鎮、農村多由於基礎設施不完備、師生的安全意識相對較淡薄、學校安全管理缺乏有效落實;另一方麵,隨著社會因素和環境更加複雜、教學內容豐富多樣以及課程的實踐性要求,縣鎮、農村學校的安全事故又呈現一些新的不可控因素,兩者疊加形成了非城市學校安全事故占比更高的重要原因。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校園內的操場、走廊以及樓梯等處和上下學路上、江河水庫邊等場所是校園安全事故發生相對比較集中的地點。

(4)課間時段的出險率最高

統計顯示,在案件的出險時段的統計分析中,學生在課間發生的安全事故占比最高,為4872%。課間作為學生休息、放鬆的時段,學生自由支配的空間較大,特別對活潑好動的中小學生們,往往由於互相嬉戲、打鬧造成安全事故。

課外時間發生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麵,一是在規定的上下學前後的較短時間內,學生仍然處於學校或其周邊範圍內,由於學生活動的多樣化或組織管理不當,往往容易發生集體踩踏、校園鬥毆或受到外來人員的傷害事故;二是節假日,學生脫離學校的統一管理的時段,往往由於家長的監護缺失或管理不到位,發生火災、機動車碰撞、一氧化碳中毒和高處墜落等安全事故。

(二)教育行業責任風險概述

責任風險是指對於他人所遭受的財產損失或身體傷害,在法律上負有賠償責任的風險荊濤:《保險學》, 2003,第21頁。。教育行業責任風險是指教育部門或其代表人由於疏忽或過失導致的學生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事故中,教育部門依法應當承擔的全部或部分經濟賠償責任。

1教育行業責任風險的發展變化

在我國,學校間的主體性質存在差別,學生年齡跨度大且法律地位不一,但是,各類學校對學生負有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責任卻是一致的。教育行業責任風險問題是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發展、法律法規體係的完善和公民維權意識的普遍提高而逐步引起全社會關注的。

教育行業責任風險,與學校和學生間法律關係的界定、發展和演變密切相關。長期以來,學生與學校之間是否存在著法律關係非常不明晰,民事合同觀點、行政法律觀點、特別權力關係的觀點等主要認識和看法並存,無論在行政體製層麵上、法律層麵上均缺乏明確的界定。在這樣的背景下,風險、責任風險以及責任風險事故與教育事業發展曾經是脫離的。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建立與發展,教育事業在規模、速度和質量上發生了巨大變化,學生與學校之間逐步產生並日益突現出的衝突,使得教育行業責任風險問題逐漸顯露出來。

2教育行業責任風險的分類

教育行業所麵臨的責任風險,主要可以從教育設施、管理製度和管理行為等三個方麵來進行分述。

(1)教育設施方麵

也可以稱作所有權責任風險,指的是因學校所有的建築物、設施設備等管理不善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中的責任風險,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情況:

一是教育機構擁有的財產,例如校舍、辦公樓和運動器械等,因設計、建造或使用過程中發生與校方相關的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學生傷害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