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美好人生的根本之道16(1 / 2)

第三節

演繹

既然哲學是理論化、係統化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既然方法論是人們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一般方法,既然方法論主要解決“怎麼辦”的問題,那麼上節中探討的若幹個方法論,清楚地告訴我們“怎麼辦”了嗎?

答案是:好像告訴了我們“怎麼辦”,但這麼多的方法論,記都記不清,反而弄得我們更不知怎麼辦。能否把這些根本看法以及對應的方法論,如同散落在地的很多顆珍珠,用一根紅線貫穿

起來?我們確實可以用一根紅線把它們貫穿起來,使之化繁為簡,一目了然。現在,讓我們再回到附圖6,並結合參看上節的內容,一步一步地用紅線實施穿線的動

作吧!第一步首先,我們要明確,什麼是我們的終極目的?10個根本看法以及對應的方法論都告訴我們“怎麼辦”,但其中隻有一個清楚地給出了

答案,明確告訴我們應當以什麼作為終極目的。需要論:人都具有需要,都追求根本需要的更好滿足。需要論之方法論:人應當主動追求根本需要的更好滿足。為防止片麵的、庸俗的理解,

該方法論的全麵表述為:人應當主動追求根本需要的更好滿足、人生價值的更好實現,以及滿足根本需要實現人生價值的能力的更好提高。從人生總和的角度來講,就是應當追求人生的更加美好,應當主動地追求人生的更加美好。

需要論告訴我們,人應當追求人生的更加美好,應當主動地追求人生的更加美好。然而,人是否能夠追求人生的更加美好?這個問題也有答案。主觀能動論:意識以及擁有意識的人具有主觀能動性,即能夠有目的、自主、創造性地

在實踐中認識和改造物質世界。通過實踐,物質可以變成意識,意識可以變為物質。主觀能動論之方法論:人能夠通過實踐追求更美好的結果。主觀能動論告訴我們,人能夠追求人生的更加美好。主觀能動論還告訴我們,人之所以能夠追求人生的更加美好,關鍵在於實踐。實踐是人

追求人生的更加美好的根本途徑。接下來,什麼是實踐、實踐有什麼特點?這個問題也有答案。實踐觀:實踐是人能動地改造客觀世界的對象性活動,實踐是人的存在方式。實踐具有

客觀現實性、自覺能動性、社會曆史性。人們常常把實踐稱為行動、行為,或者實際行動、實際行為。我們把以上過程再梳理一遍:人應當追求人生的更加美好,人能夠通過實踐追求人生的更加美好,實踐通常被稱為行

動、行為,或者實際行動、實際行為。這三句話合起來就是,人要以實踐追求人生的更加美好,要以實際行動追求人生的更加

美好。這句話太長,說起來太麻煩!用個簡化的詞吧?

向上?對,就用向上!如同哲學中,物質是一個從具體中抽象出來,用以表示一切客觀實在的哲學範疇一樣,

向上也是一個從具體中抽象出來,用於表示特定含義的概念:向上就是以實際行動追求人生的更加美好;以實際行動追求人生的更加美好就是向上。現在,我們已經知道了:人應當向上,人應當主動向上。人能夠向上。於是我們翻過附圖6,看看附圖5,中間一行橫排的文字就是我們所謂的紅線。通過第

一步,紅線上我們已經串起了兩個詞,“主動”、“向上”。紅線變成了“主動向上”。第二步我們再繼續用紅線,把其他的方法論也穿進來。向上的過程,就是實際行動的過程,就是實踐的過程。實踐是否符合規律,決定了實踐

的結果。有兩個根本看法提到了規律:客觀規律論:事物具有普遍、客觀、多樣的聯係,聯係構成運動、變化和發展。事物發

展的客觀規律,即事物內部的本質聯係和發展的必然趨勢,辯證地決定事物的發展。客觀規律論之方法論:人的實踐應盡可能運用客觀規律。需要規律論:人在追求滿足什麼樣的根本需要、如何滿足根本需要上具有客觀規律性。需要規律論之方法論:人的實踐應當盡可能運用有關需要的規律。要運用規律,首先得認識規律,關於認識又有兩個根本看法:認識論:認識的本質是實踐基礎上主體對客體的能動反映,認識的過程是從感性認識到

理性認識的,“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的無限循環。物質本原論:物質是客觀實在,是不依賴於我們的感覺而存在的,是運動的並且存在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