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官場諷語篇(3)(2 / 3)

畢秋帆受古磚

清朝陝西巡撫畢秋帆,在慶祝他六十壽辰時,宣稱對下屬官吏所送禮品概不接受。有個縣官派手下人送古磚二十塊,上有年號題識,都題秦漢時的古物。

畢秋帆一見大喜,接收下來,並給前來送禮的人寫了一個諭簽:“我壽禮概不收,爾主人之物,甚合我意,故留之。”

那人一看諭簽,馬上跪地稟告道:“主人為了給您慶壽,特地調集工匠數十名,在縣衙內,由主人親自監工製造了幾百塊古磚,從中選出最好的呈獻給轅下。”叮咚叮咚

宋理宗寶佑年間,丁大全與董宋臣獨攬大權,有皇帝作後台,氣焰十分囂張。下屬各部門隻能唯命是從,不敢有半點怠慢。

一天,宮廷內設宴,演雜劇。出場表演的兩個角色,一人專打鑼,一人上前斥責道:“聖上需要安靜,你丁丁董董敲個不停,這是幹什麼?”

敲鑼的人回答道:“方今國家大事都歸丁、董,哪有不‘叮咚’?”

百姓痛恨權臣專橫,借演戲諷之,以泄不平,真乃一大發明!用“諧音雙關法”,諷刺丁大全、董宋臣專權獨斷,痛快!

江天一覽

清乾隆皇帝遊覽江南名勝江蘇鎮江,乘興登上金山,俯視滾滾江流,蜿蜒連接天際,一派美景,盡收眼底,不禁脫口讚道:“江天一覽”。

寺廟住持立即捧出文房四寶,懇求皇帝題詞留念。誰知乾隆帝寫下“江天一”字時,突然被筆畫繁多的“覽”(繁寫作“覽”)字難住了。

一國至尊竟不會寫個“覽”字,豈不貽笑大方?侍臣們一時如坐針氈,想當場指點吧,這是對帝王不敬,恐遭斬首大禍;三緘其口吧,見皇帝臨難不釋,也屬不忠。

在這緊急關頭,有位大臣數皺眉頭,計上心來,旋即跪下。乾隆馬上擱筆垂問:“卿有何進奏?”

大臣雙目凝視“江天一”三字,然後一字一拍地從容稟奏道:“臣一麵一見。”乾隆也頓時會意:“覽”(覽)字乃“臣麵見”三字合成。他豁然大悟地援筆緩緩揮下“覽”字,立刻解脫了困境。

迄今,這塊乾隆禦筆石碑,還矗立在金山之頂,吸引著廣大緬古懷昔的遊客。

捉拿“計開”

開封府有一知縣,不是從科舉而來,而是從層層推薦中選拔為官的。這個人雖然在別的方麵不錯,但是文墨欠通。

知縣到任後,第一次坐堂審案。縣吏給他開出了審案名單,在名單前首先寫著“計開”兩字,其意就是一共開列如下人名的意思。這位知縣看不懂,一上來就提審計開,縣吏不好直言,就臨時編了個詞好讓知縣下台階,說:“計開沒有到案。”

一堂過去,又審第二堂,當頭還是“計開”,知縣還要提審計開,縣吏又說計開沒有到。這位知縣竟大怒,以為計開竟敢藐視他的官威,大喝:“今天兩案都是‘計開’為首,他竟敢看輕本官,抗傳不到,是不是有人受賄,從中使巧!”

說著他就要拿辦衙役,衙役眼看要挨打了,趕忙跪下大喊:“秉老爺,計開不是人!”

知縣更加怒火萬丈:“計開就是不是人,是人就不敢幹這種違抗傳審的事,我倒要看他長著幾個腦袋,幾條腿。或是你們明明賣弄私情,不去傳拿,今天決不可輕饒,先打你三十大板,限你三日務必把計開給我捉拿歸案!”

知縣正在發怒,誰也不好再去解釋,一個衙役無故挨了三十板子。等退堂後,一個幕僚把什麼是“計開”向這位知縣解釋清楚,這位知縣才又下令對計開免予緝拿。

判棺

一個姓張的和一個姓賈的,兩人合夥在河裏網上一條大魚。姓張的說應該歸他,姓賈的說應該歸他。兩人爭執不下,由口角到動手扭打,最後兩人撕扯著到了官衙。

縣官問明情況後說:“你們也不用吵,不用打,為一條魚就鬧得不可開交,擾亂治安,就都該罰。為了以示懲戒,把魚留在縣衙,你們都給我滾出門去,不許再打。若要再打,從重處罰。”衙役聽縣官一喝,把張、賈兩人轟出了縣衙。

張、賈兩人失去了大魚,各自悔恨不已,又和好如初,覺得這麼便宜了縣官不行,得想個辦法報複一下縣官。於是他倆合計,又共同買了一具棺材,假意互相爭打著鬧到官府。他們想縣官必定忌諱,決不至於收留棺材,看他如何判理。

縣官升堂,一看又是張、賈二人,問明情況後,立刻就下判語說:“你二人為買棺材廝打,毫無道理,既然兩人不能同用,棺蓋你們拿去燒火,把棺材底留在縣衙,供老爺我用作馬槽喂馬。都是吃飽了沒事,淨給老爺我添麻煩,給我轟了出去!”

張、賈兩人出得縣衙,對著一副棺蓋哭笑不得,不約而同地說:“真沒想到,咱們這位縣太爺什麼都要。”

避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