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徳國農業汙染治理補貼政策
德國農業部還提出了資助農村綜合發展的新思路,基本思路是:把一個地區視為一個有機整體,把各種資助措施有機地結合起來,努力地改進該地區的自然條件、農業基礎設施以及農場工作條件,從而達到有效促進有關地區綜合發展的目標[13]。另外, 在德國從事綠色農業的農戶每公頃土地每年可以得到450馬克的經濟補助。
E 美國農業汙染治理補貼政策
美國農業資源的綜合保護是逐漸發展而來的,從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土壤資源保護、七十年代初開始的治理水資源汙染,到現在的綜合保護。1985年,《糧食保障法》規定,提供10億美元補貼用於增加美國穀物的出口,奪回美國穀物在國際市場上的份額。1953年成立的農產品外銷局,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開發市場。美國以前是“存糧”的體係,給國家財政補貼巨大的負擔,於是《1996年農業法》僅保留用於國際人道主義食品援助的400萬噸糧食儲備,取消了對農場主儲備的補貼。到1980年,與農產品外銷局合作的各類團體、協會已達50個之多。美國的土地休耕保護計劃最早是根據1985年的“食品安全法案”提出來的,當時定下的目標是休耕4500萬英畝耕地。而後的“聯邦農業發展與改革法” 使這項計劃延長到2002年,計劃休耕保護土地3640萬英畝。
【焦點評述】
在美國, 美國政府支持保護土壤有機物、防止水土流失、耕地的生產能力、合理的利用天然降水和天然湖泊以及保護森林等等。支持研究支持、谘詢支持、病蟲控製支持、營銷。這部分經費是用於發揮政府的服務功能,運用在農產品營銷服務、農業研究及推廣服務、經濟研究、國家農業統計、動植物衛生檢查等項目上[14]。根據聯邦農業發展與改革法的規定,農民可以自願地提出申請,與政府簽訂一個長期合同,將易發生水土流失或具有其他生態敏感性的耕地轉化為草地或者林地,時間為10到15年。為了減少水土流失、增加動物的棲息地,改善水體的質量,保護土壤,改善農村景觀,政府給每個農民的補貼在50-50000美元之間,全國平均為5000美元,劃內的土地一是要求必須休耕,不再進行糧食種植;二是必須采取植被綠化措施,比如種植多年生的草類、豆科草類、灌木或林木。美國政府為了降低農產品的出口價格,提高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實施了農產品的出口補貼,小麥、玉米、大豆、棉花等出口時都有政府的補貼。此外,美國政府還扶持建立了不同產品的行業團體、協會等,用於開發世界市場。農產品外銷局極富創造性地與相關行業團體、協會合作,並通過財政援助充分調動其銷售農產品的積極性。
F 荷蘭農業汙染治理補貼政策
荷蘭從二十世紀九十 年代開始實施新的農村政策。在聯盟政策的框架內,區域聯盟的國家、民間社會以及市場各方開始嚐試通過具體項目的方式處理農村問題。
G (案例) 化學殺蟲劑的曆史舞台
傳統農藥的政策與管理
到目前,美國年使用殺蟲劑總量自1979年起就一直保持穩定,其中昆蟲殺蟲劑的使用量有所下降。由於出現了新的治理農業害蟲技術、而殺蟲劑使用者必須進行培訓和資格認證,如今殺蟲劑的使用量有所減少,自1 9 7 5年生產的所謂的“軟”殺蟲劑雖然比pop殘留期短、不富積,但是短期內對陸生和水生無脊椎動物作用迅速、毒性大,在一些地區毒死了大量魚類和野生動物[16]。至1996年,美國通過了食物質量保護法案。為了公眾和兒童免受草坪殺蟲劑的危害,北美許多市政當局嚴格限製在公共土地上使用殺蟲劑,有些地方則在法律上完全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