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生活大體分為玩、吃、睡三個要素。應該在各個保育室內設有這三個要素獨立的空間,允許每個孩子吃飯和睡覺的時間有差異,保證孩子玩個夠。通過保證玩、吃、睡相互獨立的空間,在保障每個孩子的生活節奏的同時,促進孩子在有安心感、滿足感、成就感的狀態下,開展主體性活動。這樣做的結果,可以培養能夠為他人著想,對對方有責任感,即自由和責任兩立(能夠自立和自律)的孩子。
2.在保育和教育兼而有之的環境中,培養能夠進行自發性、創造性活動,充分滿足欲求,具有自由和負責任的心情、欲望、態度(保障孩子作為自發性活動的玩的環境)
孩子們自己“想做”“想知道”,是與自發性和創造性的玩密切相關的非常重要的欲求。孩子們每個人都有自己固有的個性。為了切實滿足每個孩子的欲求,需要給孩子提供作為空間的活動場所。另外,在嬰幼兒保育課程中,采取孩子可以自己選擇活動內容的“選擇方式”。在選擇方式中,還分為孩子們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和關心選擇玩的內容的“內容選擇”;根據玩的程度,按照發育程度進行選擇的“發育程度選擇”; 以及在每種都想玩時按順序選擇的“順序選擇”。不論哪種情況,都是由孩子們自己思考、自己選擇、自己實施。孩子通過自己選擇,可以基本滿足自己的欲求,培養正確的判斷能力,從而懂得了自由和負責任。在玩的各個階段,保育人員根據每個孩子的發育情況給予適當的幫助(不是由保育人員單向地給予幫助),在孩子需要時給予適當的指導。
3.在保育和教育兼而有之的環境中,培養身心健康、有自尊情感的心情、欲望、態度(對應每個孩子特性的環境)
孩子在發育上會有個體差別。尤其是3~5歲的孩子,在自發性的自我活動和與小朋友交往能力的發育上的差別比較明顯。為了守護這些孩子的發育(對應個體),在3~5歲孩子的班中,以年齡分班的同時,采用了讓孩子在不同年齡的集體中體驗的小組保育方式。
4.在保育和教育兼而有之的環境中,培養能夠為他人的快樂而感到快樂的心情,培養從與人交往中感到快樂的心情、欲望、態度(重視與人交流的環境)
孩子原本(不僅僅是家長和孩子的關係)就是在多種多樣的關係軸交織在一起的環境中培養的。當然,其中也包括大人與大人之間的關係,在這些關係中,孩子和大人共同成長。在保育園也要設計這種多樣性的關係,建立一個創造“個體”的集體。與所在地區的關係也是如此,通過與保育園建立聯係,從“客人”到“員工”,在對撫育孩子的家長提供支援方麵,從“被援助”到“提供援助”這樣的轉變非常重要。在這樣的人與人、人與保育園之間相互作用關係的基礎上,人能夠獲得“與人交流的能力”(=“生存能力”),集體具備培養孩子的能力。
守護型保育
1.不分年齡的混齡保育
全納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
當我們將教授給孩子、替孩子做的這種思維方式轉變為由孩子自己去與環境互動,保障孩子的主體性活動,對其進行援助的嬰幼兒保育時,需要在某種程度上修改以下保育課程。必須摒棄對孩子的各種固有觀念,以及大人的主觀認定,優先按照每個孩子自身的發育程度、個性、環境進行規劃。不同國家、貧富、男女、健全和非健全人之間等都具有固有觀念及主觀認定。當今,日本最大的固有觀念就是年齡。在保育指針中規定的年齡是一個發育過程的區分,而實際年齡隻不過是一個大致的尺度。嬰幼兒保育必須考慮每個孩子發育的連續性,且切實保障其發育的連續性。
2.以孩子為主體的保育=守護型保育
“守護”這個詞,我們常常聽到,也常常用到,是一個非常普通的詞,這個詞與“替孩子做”是相對的。我在嬰幼兒保育的現場使用這個詞,是因為我感到,應該將以往那種努力去接近母親模式的保育模式,或者說是將教授給孩子一些知識的認知性嬰幼兒保育,轉換為營造孩子可以自己發育成長的環境的嬰幼兒保育模式。
這是因為,孩子是自己發育的,而不是因為你叫他發育他才會發育。且不論孰好孰壞,總之是可以實現孩子的早期教育的。隻要你教他,幼兒也可以背下小九九,他還可以說英語。然而,你是不能加速孩子的發育,也不能超越孩子的發育過程的。
嬰兒不能不經過爬行就學會走路。如果因為沒有一個充分地讓孩子爬行的環境,而使孩子的爬行期縮短,早早站立起來,或者超越爬行的過程而站立行走,可能會在孩子今後的發育過程中出現問題。現在,很多人都明白了這個道理。因此,保育人員需要做的不是為了讓嬰兒早早站立而用手扶他,或者在後麵托著他,而是在嬰兒需要爬行的時期創造一個能夠讓嬰兒充分爬行的環境。這就是我們所說的保證發育的連續性。